DIP支付方式改革了,為何少做項目少收費導致費用“超低”,多做項目多收費導致費用“超高”,醫院會“吃虧”,主要是防止“醫療不足”和“過度醫療”,對醫院按照項目後付費慣性管理機制提出了較大挑戰,對醫院精細化管理要求較高。
1.為何醫院費用“超低”病例會“吃虧”
先了解一下DIP病種分值的計算,是對不同出院病例進行標化的過程,利用計算出的分值可實現對醫院醫療服務產出的評價與比較,並形成支付的基礎。
病種分值=某病種組合平均醫藥費用/所有出院病例平均醫藥費用
一般用前三年歷史數據,測算比例為1:2:7。
費用超低病例,即費用低於病種組合付費標準30%-50%(各地區標準不很一致)的病例,處理方法通常為據實支付,按照該病例實際醫療費用進行分值折算,計算公式為:
該病例分值=該病例實際醫療費用/上一年度同級別定點醫療機構該病種均次醫療費用x該病種的病種標準分值。
假如:
某DIP病種標準分值為120,預結算點值100元,標準費用為12000元,當地醫保規定低於50%重新計算分值,該病種上年同級醫療機構次均醫療費用為11500元,該病種實際費用為5500元,該病例分值重新計算為:
該病例分值=5500/11500x120=57.39
該病例實際分值費用=57.39x100=5739(元)
假如:
該病例地區規定,費用在50%-200%之間的為正常病例,該病例實際費用為6500元,則:
該病例倍率=6500/12000=54.17%
該病例屬於正常病例,實際分值費用為:
該病例實際分值費用=120x100=12000(元)
DIP支付方式為何要這麼設計?主要是為了防範醫院過度追求醫保結餘,導致“醫療不足”,通過支付結算辦法引導醫院合理治療。
看一下該病例醫院收入差異:12000-5739=6261(元)
基於此,醫院應該更加關注費用超低病例,如果醫院低倍率病例佔比過高,醫院肯定會“吃虧”,所以,醫院要加強DIP精益管理才“不吃虧”。
2.DIP支付下為何醫院費用“超高”病例會“吃虧”?
為何醫院多收費同樣會吃虧?
費用超高病例,即費用超過病種組合付費標準2倍以上的病例,需要重新計算,按病例實際醫療費用進行分值折算後進行一定的扣減得出相應的支付分值。計算公式如下:
該病例實際分值=[(該病例實際醫療費用/上一年度同級別定點醫療機構該病種均次醫療費用-倍數標準)+1]x該病種的病種標準分值
仍以上例病例分析:
假如:
某DIP病種標準分值為120,預結算點值100元,標準費用為12000元,當地醫保規定超過200%重新計算分值,該病種上年同級醫療機構次均醫療費用為11500元,該病種實際費用為28000元,該病例分值重新計算為:
該病例實際分值=[(28000/11500-2)+1]×120=172.17
該病例實際分值費用=172.17x100=17217(元)
醫院算一下賬超收補償率有多少?
超標準收入=28000-12000=16000(元)
超標準收入醫保結算補償=16000-5217=10783(元)
超標準收入醫保結算補償率=5217/16000=32.61%
基於此,醫院應該更加關注費用超高病例,如果醫院高倍率病例佔比過高,醫院肯定會“吃虧”,所以,醫院要加強DIP精益管理才“不吃虧”。
3.醫院合理收費才會“不吃虧”
面對DIP支付方式改革,各地DIP支付政策規定,對於醫保使用率計算支付係數,另有專門的差異結算,醫保使用率過低或醫保使用率過高,還會打折結算。醫院如何合理收費才會不吃虧?關鍵是合理用藥、合理用材、合理檢查、合理治療,精打細算才“不吃虧”。
總之,DIP賦能醫院精益運營,對傳統的“多做項目多收入”和降低單次費用“均衡平均費用”,具有較大的殺傷力,醫院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和以患者為中心的同時,還要精細化的考慮經濟運營管理。
來源:秦永方醫療衛生財務會計經濟研究
圖源:圖蟲創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