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佔地
1、佔地面積統計
(1)項目永久佔地面積統計
該項目永久用地總規模 559.0103hm 2 。在濟寧市梁山縣境內 83.1155hm 2 。在菏澤市申請用地面積 475.8948hm 2 ,其中在鄆城縣境內申請用地面積 262.7310hm 2 ;在鄄城縣境內申請用地面積 213.1638hm 2 。
(2)項目臨時佔地面積統計
本項目臨時用地面積為 406.69hm 2 ,其中取土場 355.04hm 2 ,施工便道 17.65hm 2 ,施工生產生活區佔地 34hm 2 。
本項目路線佔用土地一覽表 單位:hm 2
2、佔地類型統計
根據鄆城至鄄城高速公路項目用地預審報告:該項目用地總規模 559.0103hm 2 ,土地利用現狀情況為農用地 517.2684hm 2 ,建設用地 36.1952hm 2 ,未利用地 5.5467hm 2 。在濟寧市梁山縣境內 83.1155hm 2 ,農用地 69.7203hm 2 ,建設用地 12.5936hm 2 ,未利用地 0.8016hm 2 。在菏澤市申請用地面積 475.8948hm 2 ,土地利用現狀情況為農用地447.5480hm 2 ,建設用地 23.6016hm 2 ,未利用地 4.7451hm 2 ,其中在鄆城縣境內申請用地面積 262.7310hm 2 ,土地利用現狀情況為農用地 249.1340hm 2 ,建設用地11.2088hm 2 ,未利用地 2.3881 hm 2 ;在鄄城縣境內申請用地面積 213.1638hm 2 ,土地利用現狀情況為農用地 198.4140hm 2 ,建設用地 12.3928hm 2 ,未利用地 2.3570hm 2 。
3、佔用基本農田情況
根據鄆城至鄄城高速公路項目用地預審報告:該項目佔用永久基本農田425.9788hm 2 。在菏澤市佔用永久基本農田 364.8571hm 2 ,其中在鄆城縣境內永久基本農田 206.9189hm 2 ;在鄄城縣境內佔用永久基本農田 157.9382hm 2 。在濟寧市梁山縣境內佔用永久基本農田 61.1217hm 2 。
相關縣區已按照規定編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農田補劃方案《鄆城至鄄城高速公路工程菏澤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農田補劃方案()》及《鄆城至鄄城高速公路工程梁山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農田補劃方案》,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鄆城至鄄城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用地預審意見的函》自然資辦函[2021]1183 號,認為項目建設方案符合工地政策和包補耕地、節約集約用地的要求,用地選址和用地規模比較合理,規劃修改方案和永久基本農田補劃方案切實可行。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建設項目佔用耕地應保證占補平衡,補充耕地資金必須切實落實,並按照“佔優補優”的要求,進一步落實好耕地佔補平衡。建設單位在正式用地報批前按規定做好征地補償安置、耕地佔補平衡以及土地復墾有關工作,認真執行征地補償安置標準,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本公路永久佔地為 559.0103hm 2 ,耕地 517.2684hm 2 ( 其中 基本農田425.9788hm 2 ),林地 4.34hm 2 ,園地 2.44hm 2 ,草地 2.53hm 2 ,建設用地 36.1952hm 2 ,未利用地 5.5467hm 2 。
本項目用地類型一覽表見表
本項目用地類型一覽表
工程拆遷
工程主要拆遷情況如下:
擬建項目主線主要拆遷情況為:磚混房 34017.05 平方米,磚木方 9588.86 平方米,土木房 10001.22 平方米;簡易房 6542.70 平方米,墳 74 冢,大棚 50691.37 平方米,砼坪 362.09 平方米,磚圍牆 3889.32 米。
本工程拆遷全部為工程拆遷,不涉及環保搬遷。主體工程設計拆遷安置補助費中計列投資,項目建設拆遷安置等工作具體由該項目沿線地方政府進行統一安排。
土地補償與安置補助費標準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複》(魯政字[2015]286 號)分片區計取;根據《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第 226 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投資估算及資金籌措
投資估算
本建設項目推薦方案的投資總金額為 83.013 億元(含建設期貸款利息)。資本金 20.7532 億元為總投資的 25%(申請國家補助及地方自籌),剩餘資金 62.2598億元申請國內商業銀行貸款,佔總投資的 75%。投資具體見表
資金籌措
項目法人為山東葛洲壩鄆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負責該項目的資金籌措、建設實施、運營管理工作。項目資金來源如下:
根據山東省人民辦公廳[2019]9 號《全省高速公路建設工作調度會議紀要》,地方政府負責征地、拆遷及壓覆礦產等費用,其它由山東葛洲壩鄆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籌集。項目法人自籌資金佔總投資的 25%,作為項目資本金;其餘採用國內銀行貸款等融資方式,佔總投資的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