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艙醫院裝備配置指南發布,列出76項裝備清單

北京日報客戶端 | 實習記者 柴嶸

國家衛生健康委日前制定印發《方艙醫院裝備配置指南(試行)》。《指南》適用於指導各地開展方艙醫院裝備配置工作,明確了相關裝備配置的基本原則,提出了相關裝備採購安裝條件、保障能力等要求,列出了方艙醫院裝備配置的建議清單。

《指南》要求,方艙醫院應根據自身功能定位、床位規模和服務量,科學確定裝備品目和數量,原則上應充分依託託管醫院開展檢查檢驗工作。方艙醫院也應按照當地要求,建立健全裝備調配管理使用制度。方艙醫院運行過程中,應做好裝備日常巡檢和維護;休艙後,做好收儲調配,避免資源浪費。

《指南》對方艙醫院的採購安裝作出要求,方艙醫院裝備配置應做好空間規劃,提前預留裝備安裝空間和條件。此外,《指南》還列出方艙醫院裝備配置建議清單,主要包括基本醫療裝備及部分必要的非醫療裝備,共76項。其中,醫療裝備包括心電監護儀/多參數監護儀、中心監護系統和心電圖機等53項,非醫療裝備則主要包括手腕帶、氧氣瓶和床單元消毒機等23項。各地可在此清單基礎上,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合理調整裝備配置品目,並做好相關醫用耗材的儲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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