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管理簽證和高度人才簽證有什麼區別?
1. 相同:入籍申請;
入籍申請上,兩者並沒有什麼區別,都是需要滿足在日本連續居住5年以上,一般不能連續離開超過3個月,1年里合計也不能離開超過150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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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同:在留期限及續簽,轉永駐條件,配偶就業以及父母赴日(4方面)。
在留期限續簽上,經營管理初次申請以及第一次續簽年限一般都為一年,後期通過合理運營公司進行續簽1、3、5年的簽證;而日本經營管理高度人才簽證續簽為5+5+5這樣續簽下去,第一次申請以及後期的續簽都是五年。
永駐申請上,經營管理簽證需要滿足在日持續生活滿10年,工作滿5年,同時這10年期間至少有一次持有3年/5年的在留資格,可以申請永駐權(即永久居留權);高度人纔則是看分數,打分80分以上,一年可轉永駐/80分以下三年轉永駐。
因為高度人才可以快速轉永駐,所以很多中介為了迎合客戶快速轉永駐的需求,且為了賣項目/房產賺錢,不管客戶是否符合高度人才的條件,就一定給客戶硬湊分數,吸引客戶辦高度人才。
配偶就業上,經營管理簽證申請人的配偶經濟上需要依附主申,每周工作不可以超過28小時;而高度人才申請人的配偶則是可以全職工作,不受限制。
父母赴日上,經營管理簽證申請人的父母想要去日本的話,可以通過旅遊簽和探親簽這兩種短期簽證;而有高度人才簽證申請人的孩子年齡7歲前,申請人父母可以通過辦理特定活動簽證的方式赴日,屬於可以在日本居住和生活的長期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