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因種大麻被拒綠卡的消息,坊間時有流傳。但是,今天要和大家講的是,有華人把自己的房子租給別人種大麻,申請綠卡也被拒!
據介紹,這名華人最近申請親屬移民被拒絕,他的妻兒都是美國公民,且長期定居美國,兩人擁有真實的婚姻關係。而移民局否決其綠卡申請的原因,竟然是這名華人的出租屋曾被用於種植大麻。
根據律師的陳述,來自中國大陸的李先生,妻子是美國公民,兩人結婚後育有一女,全家定居在南加州橙縣。
2019年8月2日,李先生提出親屬移民的綠卡申請,2021年1月9日移民局約見面談,但面談後李先生卻一直沒有收到任何消息。
律師受理此案後,立即向移民局發函催促,今年3月,移民局發出“有意向否決信”,律師進一步跟進此案,但不久,他們就收到 I-485綠卡的被拒信。I-485表格是用來進行調整身分獲得綠卡的最後一個步驟,李先生收到這封拒絕信,表明他的綠卡申請已被正式拒絕。律師指出,“這起案例比較特殊,當事人與美國公民有着真實的婚姻關係,但申請綠卡身分卻遭到拒絕。我們調查得知,移民局給出的理由竟與當事人的出租屋有關。”
據悉,2019年初李先生剛到美國時,就在南加州橙縣購置了一套投資房準備出租。當時有一位姓羅的房客上門求租,開口就承諾可以提前預交六個月的租金,但提出需要改造地下室用來種植 “水竹”。李先生明白對方所謂的 “水竹”實際上就是大麻,但他聽說加州大麻合法化,房屋所在的橙縣也允許種植大麻,因此欣然簽約,同時雙方達成協議,由房客羅先生直接繳納房子的水電費以及產業稅。
此後不久,這處出租屋因傳出過重異味、風扇發出巨大噪音,受到屋主協會(Homeowner Association,HOA)多次投訴,但李先生並沒有重視,他以種植 “水竹”而非其他農作物搪塞,並答應會儘快進行收割晾曬,將這些農作物運走。
結果這處種植大麻的房產,因沒有得到加州政府和橙縣政府的執照許可,最終被當地警察查封,房客羅先生也被逮捕,並以非法種植大麻罪遭到起訴。作為房東的李先生,雖未被起訴,但警方將他視為證人,要求他隨時到法庭作證。
律師表示,李先生的出租屋涉嫌非法種植大麻,他雖然沒有被刑事追責,但綠卡申請卻因此受到影響。今年3月,李先生收到移民局的 “有意向否決信 ”,指出他涉嫌參與大麻種植和販賣。根據《移民和國籍法》212(a)(2)(C)(i)條,只要移民局懷疑申請者參與非法種植和販運大麻,就可以否決其綠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