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茶几,兩把椅子,法官、法官助理、當事人、代理人圍坐一堂……這不是普通的家庭聚會,而是一場開在七旬老人家裡的特殊庭審。當法律程序遇上生活困境,司法為民的溫度在細節中悄然流淌。
案情簡介
田某和楊某是一對年過七旬的老夫妻。楊某因患病生活無法自理,經司法鑒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然而,家中水電費等日常事務都登記在楊某名下,田某不得不一邊照顧老伴,一邊為生活瑣事奔波。更棘手的是,楊某的監護權問題懸而未決,故田某訴至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桃源人民法庭申請宣告楊某無民事行為能力並指定監護人。
一場“搬”進家門的庭審
司法為民的溫情選擇
案件立案後,流轉至桃源法庭吳世豪法官手中,當得知當事人田某因需全天候照顧楊某,無法到法院參加訴訟,而楊某的女兒作為代理人,也因照顧8個月大的嬰兒難以抽身的特殊情況後,承辦法官當即決定將庭審“搬”進當事人家中。
“他們來不了,那我們就過去!”吳世豪與助理劉文靜帶着案卷材料來到田某家中,將法庭“搬”到老人面前。卧室成了臨時審判庭,申請人田某提交證據,楊某的女兒作為代理人陳述意見,法官當場審查材料、組織質證,全程高效有序。
“沒想到法官能為這麼‘小’的事上門,真是解了我們的燃眉之急!” 庭審結束後,田某連連道謝,女兒也感慨:“法律原來可以這麼有人情味。”
“應你所需,如我在訴”。法律雖然是嚴肅的,但法官是溫情的。從“坐堂辦案”到“上門開庭”,邁出去的是腳步,帶回來的是民心。這場特殊的庭審活動,是南關法院踐行“司法為民”理念的生動詮釋,在法院與群眾之間架起一座連心的橋樑,既走進當事人家中,也走進當事人心裡。接下來,南關法院將繼續高質高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彰顯法律的公平正義,傳遞司法的溫度。
來源: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
編輯:雪兒
審核:東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