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盟市場監管局關於規範民用“三表”計量行為的提醒告誡書

【來源:錫林郭勒盟市場監督管理局】

全盟各供水、供電、供氣相關企業:

水表、電能表、燃氣表(以下簡稱民用“三表”)屬於強制檢定範圍的計量器具,為進一步加強全盟民用“三表”的監督管理,確保其量值準確可靠,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交易的市場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檢定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現提醒如下:

一、各相關經營企業要深入學習並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檢定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以及《市場監管總局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加強民用“三表”管理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切實增強遵法、守法意識,確保各項規定得到嚴格執行。

二、各相關經營企業在民用“三表”的安裝和使用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循法律法規要求:

(一)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對民用“三表”的計量管理,建立完善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管理制度;對在用的民用“三表”進行登記造冊,並報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備案;對到期、失準的民用“三表”按時進行輪換,做好輪換前信息報送、政策解讀等,切實保證在用民用“三表”的準確性。

(二)在安裝使用民用“三表”前,對安裝使用的民用“三表”應按規定完成首次強制檢定,經檢定合格並取得“計量檢定合格證”後,方可安裝使用;嚴禁安裝和使用未經首次檢定、首次檢定不合格或無產品質量合格證、無“型式批准證書”的“民用三表”,不得利用“民用三表”進行計量作弊,確保安裝民用“三表”準確可靠

(三)對涉及投訴的民用“三表”要及時處理,發現計量失準的表具應及時更換。對使用中發現計量性能存疑的表具和用戶投訴的表具,應立即停止使用,雙方協商後送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送檢期間應使用檢定合格的表具進行替換,不得影響用戶的水、電、氣的正常使用。

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加強對民用“三表”的計量監管,對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嚴肅處理,以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各相關單位要對照上述提醒告誡要求,認真自查和整改,切實規範自身的經營行為。

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民用“三表”計量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計量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45、12315進行投訴舉報。

來源:計量和標準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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