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廉潔四川消息:
日前,經樂山市委批准,樂山市紀委監委對井研縣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雷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雷平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怠於行使職權,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套取農業項目補助資金用於處理單位費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雷平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樂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樂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雷平開除黨籍處分;由樂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樂山市第八次黨代會代表、井研縣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瀟湘晨報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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