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對韓美及台灣地區進口苯乙烯征反傾銷稅?商務部:公平公正得出調查結論

封面新聞記者 粟裕

6月27日,商務部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對原產於韓國、台灣地區和美國的進口苯乙烯繼續徵收反傾銷稅,商務部新聞發言人何亞東表示,在案件調查過程中,商務部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世貿組織相關規則進行調查,依法保障各方權利,給予各方充分機會提交信息和發表評論,在對證據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後,客觀、公平、公正地得出調查結論。

商務部新聞發布會現場。封面新聞記者粟裕攝影

會上,有記者提問,我們關注到,近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決定,自6月23日起,對原產於韓國、台灣地區和美國的進口苯乙烯繼續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請問能否介紹更多情況?

何亞東表示,2023年6月21日,應中國大陸苯乙烯產業申請,商務部依法對原產於韓國、台灣地區和美國的進口苯乙烯所適用反傾銷措施發起期終複審調查。複審調查裁定,如果終止反傾銷措施,傾銷和損害將繼續或再度發生,並決定自2024年6月23日起繼續實施反傾銷措施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