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報觀察丨九年前啟動立法的《生態保護補償條例》終施行 生態保護補償工作進入法治階段

海報新聞首席記者 陳嘉偉 報道

6月1日,《生態保護補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條例的施行進一步明確央地責任,也標誌着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邁入了法治化新階段。

海報新聞記者注意到,在沒有明確的法律保障之前,生態保護補償工作歷經了20餘年的實踐和探索。

對於《條例》的施行,不少生態受償區表示歡迎,此前當地不少人士呼籲加大對當地的生態補償。

海報新聞記者姜雪穎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提問

生態補償機制邁入法治化新階段

5月17日下午,國新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會上介紹了《條例》的有關情況。

海報新聞記者從上述吹風會上了解到,我國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從20世紀初起步,《生態保護補償條例》的出台是一個突破性的進展,標誌着過去的一些工作經驗、好的做法上升到法律法規層面,也就是說,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這項工作已經進入了法治化的新階段。

國家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郭蘭峰表示,近年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相關部門密集出台了一系列生態保護補償政策措施。制定《條例》,就是將這些制度穩定下來,讓參與生態保護主體的預期穩定下來。

郭蘭峰表示,中國生態系統複雜多樣,“在國際上總體是偏弱的,生態承載力和環境容量都不太足,生態環境保護壓力較大”。例如,生態屏障區、生態脆弱區的地方財政相對較弱,沒有能力投入。在這些區域生活的農牧民受保護生態環境的限制,工作崗位單一,收入偏低。單靠這一地區的政府和民眾投入顯然不夠。《條例》將以補償為紐帶、以激勵為手段,搭建起生態受益者和保護者之間的利益分享機制。

根據《條例》,生態保護補償包括三方面,分別為財政縱向,即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地區間橫向,也就是流域之間、區域之間的政府間補償;以及市場機制補償。補償可以採取資金補償、對口協作、產業轉移、人才培訓、共建園區、購買生態產品和服務等多種補償方式。

司法部立法二局負責人胡慶美在會上介紹了《條例》出台的總體思路。據介紹,國家發展改革委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同時也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向國務院報送了送審稿。司法部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作的基礎上,徵求了有關單位的意見,做了調研論證,召開論證會,對重點問題作了細緻的溝通研究,在這個基礎上,司法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對送審稿反覆研究,形成了現在公布的《條例》。

胡慶美表示,《條例》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完善制度措施,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保護補償的決策部署,將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以行政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重在確立生態保護補償基本制度規則,保持現有政策制度的連續性、穩定性,同時為今後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繼續探索創新留出必要的制度空間。

生態補償政策的制定及變遷

梳理相關政策,海報新聞記者注意到,我國關於生態補償的法規最早可追溯到198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首次提出設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用作補償生態。

上世紀90年代,國家體改委《關於一九九二年經濟體制改革要點的通知》,以及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造林綠化工作的通知》(1993年),分別提出“要建立林價制度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實行森林資源有償使用”,“要改革造林綠化資金投入機制,逐步實行徵收生態效益補償費制度”。這為市場化補償奠定了基礎。

2000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規定,“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的經營者,有獲得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的權利”。2004年,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建立,生態補償來源確立。這些,從操作層面解決了“補償誰”和“誰來補償”的問題。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我國生態補償的理念是從森林生態起步的。

2007年,國務院《關於編製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的意見》,提出對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區域用於公共服務和生態環境補償要進行財政轉移支付。同年,國家環保總局推出《關於開展生態補償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探索建立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補償機制。

生態功能區包括重要水源涵養區,這可以看作是與水源區相關的生態補償的政策。

2008年,修訂後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條規定: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水環境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2011年,修訂後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第九條規定:加強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工作,多渠道籌集資金,將水土保持生態效益補償納入國家建立的生態效益補償制度。

用生態補償制度來保護生態環境,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一系列的解決途徑,強調各地區間建立橫向生態補償制度,尤其要完善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生態補償機制,探討生態補償的市場化途徑,推動碳排放權、大氣與水污染物排污權、水權交易試點與制度建設。

2013年4月,由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牽頭,我國正式啟動了《生態保護補償條例》立法工作。

2024年6月1日起,《生態保護補償條例》施行。

安康漢江邊的禁捕宣傳欄

受償地人士表示歡迎

2023年12月11日,水利部發布消息,南水北調中線一期工程自2014年12月12日正式通水以來,已累計向北方調水超605億立方米,直接受益人口超1.08億人。

多份公開報道指出,陝西是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的核心水源涵養地,陝西境內的丹江漢江,占丹江口水庫(1432公里的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從丹江口水庫自流引水)年均入庫水量408.5億立方米的70%。

陝南地區(包括漢中安康商洛三市)為了保護漢江、丹江水質付出了巨大努力,也成為了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受償地。

作為水源涵養區內的重要城市之一的陝西安康,也是生態補償機制的受益地,當地不少人士對於《條例》的施行表示歡迎,認為《條例》的施行會促進補償力度,更有利於當地社會經濟發展。

生態環境部西北督察局官網發布的一份2013年的報告顯示,由於陝南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相對滯後,科學發展水平較低,環境保護工作困局已然凸現。報告舉例稱,陝南地區水土流失治理成本已達50萬元/km²以上,但國家給予的補助經費最高為25萬元/km²左右,遠遠不能滿足治理需要。該報告指出,應積極推進陝南地區生態補償。

海報新聞記者注意到,安康當地不少人士此前也對加大生態補償多有呼籲。

安康市政協委員吳德蓮曾在安康市政協四屆四次會議上提出《關於加大生態補償資金爭取力度的提案》。吳德蓮認為,除了有關環保的直接支出外,由於嚴格的限制,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明顯受限,其舉例稱,安康市白河縣近年來就關停工業企業20餘家,年產值減少20億元左右。這導致本就落後的安康地區喪失了許多發展機遇,失去了許多創業就業的項目和途徑。吳德蓮建議當地應加大對生態補償資金的爭取力度。

安康市財政局則表示,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密切配合發改、水利、環保等部門,認真研究生態環保政策動向,結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有關政策,發展一批符合綠色循環發展要求、緊貼安康發展實際、能夠帶動安康生態經濟發展的好項目、大項目,全力爭取國家對安康市生態補償資金和生態環保項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