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樂東縣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原副書記范會雄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海南省紀委監委指定管轄保亭縣紀委監委對樂東縣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原副書記范會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范會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娛樂活動安排;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樂東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樂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范會雄開除黨籍處分;由樂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保亭縣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