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廳:堅持治罪與治理相結合 優化金融生態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檢察機關如何通過履行檢察職能依法懲治和預防金融犯罪,穩定社會預期、提振發展信心?面對民營企業內部腐敗犯罪立案難、查辦難、預防難等問題,檢察機關採取了哪些舉措?面對更具欺騙性和迷惑性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檢察機關如何依法從嚴懲治?

近日,以“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為主題的最高檢廳長網絡訪談專訪第四檢察廳廳長張曉津,系統回顧了過去一年經濟犯罪檢察條線開展的重點工作和成效,並對新一年的重點工作作了介紹。

依法懲治重點領域金融犯罪,促進優化金融生態

金融犯罪嚴重侵蝕金融市場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依法懲治和預防金融犯罪,服務保障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穩定社會預期、提振發展信心,是檢察機關的重要職責。

據了解,2023年1月至11月,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11060人,提起公訴22529人,涉及罪名相對集中在非法集資犯罪、騙取貸款犯罪等。

“我們堅持治罪與治理相結合,優化金融生態。持續協同落實‘三號檢察建議’,結合辦案加強訴源治理。”張曉津說,過去一年,部分省級檢察院就防範金融犯罪風險等主題向地方黨委作專題報告,向涉案金融機構制發檢察建議;最高檢駐中國證監會檢察室發揮“駐”的優勢,20個省、市檢察機關與當地證監部門簽署合作意見;各級檢察機關加強與金融監管部門的協作,推動金融領域行刑銜接。

在談及最高檢駐會檢察室的相關工作時,張曉津對始終強調的證券期貨違法犯罪要堅持“零容忍”態度作了解讀。

“要堅持‘嚴’的主基調,通過高質效辦案,從嚴懲處犯罪,為市場健康發展提供法治保障。要加強行刑銜接,嚴密懲治證券違法犯罪法網。”張曉津表示,檢察機關要依法從嚴、全鏈條追訴財務造假、侵佔上市公司資產、內幕交易、操縱市場、“老鼠倉”等證券犯罪案件,促推形成不敢犯、不能犯,自覺規範、不踩紅線的法治化市場環境。

新的一年,檢察機關如何以法治之力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張曉津指出,檢察機關將持續加大懲治重點領域金融犯罪力度,堅持“應追盡追”,完善追贓挽損工作機制,健全完善金融犯罪檢察體制機制,持續加強金融檢察專業化建設,加強預防金融犯罪法治宣傳,依法維護經濟金融秩序、穩定社會預期、提振發展信心。

持續釋放依法從嚴懲治電信網絡詐騙強烈信號

過去一年,電信網絡詐騙引起社會廣泛熱議,大批從事電詐的犯罪分子被抓獲。檢察機關辦理此類案件呈現哪些特點?

“2023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起訴利用電信網絡實施的詐騙犯罪4.2萬餘人,同比上升63.5%;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12.9萬餘人,同比上升13.2%。”張曉津表示,當前,電信網絡詐騙呈集團化、產業化、鏈條化、跨境化態勢,境外出現以“工業園”“科技園”為幌子的超大犯罪集團,從單獨實施詐騙犯罪到衍生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嚴重暴力犯罪,嚴重損害人民群眾安全感。

依法從嚴懲治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檢察機關都採取了哪些舉措?張曉津從五個方面作了介紹:

——全力打團伙、摧網絡、斬鏈條,對相關犯罪人員該捕即捕、當訴則訴,依法從嚴提出量刑建議。最高檢會同公安部掛牌督辦5起特大跨境電詐案件,先後向28個省份交辦督辦涉緬北電詐案件,涉案人員達4.5萬名。

——全力開展追贓挽損工作,用足用好法律和刑事政策,訴訟全流程督促引導退贓退賠。

——協同推進電信網絡詐騙綜合治理。結合司法辦案,制發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協同相關部門加強訴源治理。

——強化國際合作,積极參与《聯合國打擊網絡犯罪公約》談判,力促國際社會凝聚打擊合力。

——強化法治宣傳,發布檢察機關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犯罪工作情況和典型案例,聯合中央電視台製作播出反詐專題系列宣傳片,營造全民反詐濃厚氛圍。

懲防並舉,依法治理民營企業內部腐敗

近年來,民營企業內部“蛀蟲”侵蝕企業財產,嚴重影響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問題日益增多。一些民營企業陷入困境,並非外生環境所致,而是“後院起火”。

面對民營企業內部腐敗犯罪立案難、查辦難、預防難等突出問題,檢察機關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精神,2023年7月底,最高檢印發《關於依法懲治和預防民營企業內部人員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犯罪、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意見》,制定12條檢察措施。

“檢察機關將繼續堅持治罪與治理相結合,依法能動履職,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張曉津告訴記者,檢察機關要嚴格依法辦案,依法懲治和預防民營企業內部人員尤其是關鍵崗位人員實施的職務侵佔、挪用資金、利益輸送等侵害企業利益犯罪。同時,要切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持續加強立案監督,堅決防止和糾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

採訪中,張曉津特彆強調,根據全國檢察長會議部署,最高檢今年將組織深入開展“檢察護企”專項行動,由第四檢察廳牽頭,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控告申訴等相關業務條線配合,深化落實推動民營經濟發展壯大、預防和懲治民營企業關鍵崗位侵害企業利益犯罪等“一攬子”檢察舉措,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