拎不清!副局長春節前酒駕被查,大年初二被全省通報

2月11日,也就是大年初二,雲南省紀委監委曝光了部分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酒駕、賭博和違規使用公車、私車公養問題。

從2024年2月7日開始,雲南紀委監委每天不間斷曝光,這已經是第5次集中曝光。據稱,該曝光措施將一直持續到2月16日,連續10天。

在這些曝光的人員當中,既有省廳幹部,又有基層支部書記,還有在各地各級工作的公職人員,甚至不乏單位里的領導幹部。

在第5批曝光的公職人員中,就有來自紅河州屏邊縣人社局的副局長王某傑。通報稱,王某傑在2024年2月1日15:20因涉嫌酒駕被公安機關查獲。2月1日是臘月二十二,星期四,也是小年的前一天,是工作日。下午3點20分被查,顯然他在工作日中午飲酒了。

實際上,在省紀委監委曝光之前,屏邊縣紀委監委已經在2月6日進行了通報。這次又被省紀委監委進行了二次通報。

喝酒又酒駕,可謂錯上加錯。在黨員紀律處分條例中,明確規定黨員幹部工作日午間是不能飲酒的。而王某傑所在的紅河州,在飲酒上尤其嚴格,早從2015年開始,當地公安系統就開始了全天候的“禁酒令”,而公職人員飲酒管理,紅河州在雲南也是起步較早,管理相對比較嚴格的。

顯然,這些規定都沒有勸住王某傑的酒杯,不但喝了,還酒駕了,而且還是在下午3點多,這半天的工作基本上也就給耽誤了。王某傑此前在鄉鎮工作,當過縣愛衛辦的副主任,2019年2月開始擔任屏邊縣人社局副局長,也是5年的老局長了,但就是這樣一個當了多年領導的幹部,居然對工作日中午禁止飲酒這個基本常識熟視無睹,估計平時也沒少喝。

雲南對公職人員飲酒問題之所以管理如此嚴格,概因雲南一些地區幹部飲酒成風,嚴重損害了黨員幹部的形象,帶來了極壞的影響。

2023年2月份,大理州劍川縣部分領導幹部在州委黨校學習培訓期間,多次接受私營業主的宴請,聚餐飲酒,把一次富貴的教育培訓機會,硬生生搞成了吃喝交友的大聚會。參與聚餐飲酒官員多達30餘人,主要以劍川縣幹部為主,還有大理州的個別領導和其他部門領導。

39個參與聚餐飲酒的幹部和管理部門,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處理。尤其是劍川縣,四套班子主要負責人全部被處分,有8名鄉鎮黨委書記分別受到了撤職、降級、免職等處理。

同樣是在2023年,在玉溪市峨山縣,一名公職人員在公務接待中,提供了5瓶共計100元的白酒被處分,引發社會廣泛熱議,認為這個處理高舉輕放,有點避重就輕。因為公眾熱議的背後,並不是5瓶酒只花了100元,也不是公款接待,而是公然違反規定在工作日飲酒,還一喝就是5瓶,明顯存在拼酒酗酒現象。

在雲南紀委監委曝光的5批飲酒黨員幹部中,有些是在工作日凌晨1點多、3點多查處的,這說明,他們不但喝了酒,而且喝的還是大酒,這樣的情況下再開車,危險性可想而知。

工作日不飲酒,酒後不開車,這是公職人員的基本管理規定,平時大會小會講,逢年過節還提,但有些黨員幹部就是不放在心上,抱着僥倖心理喝酒和酒駕,實在是拎不清輕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