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開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會議,開除9個省部級

根據越通社的報道,政治局決定,給予2010-2015年、2015-2020年任期北寧省委常委會警告處分;給予越共中央原委員、政府黨組幹事會原成員、政府原副總理鄭廷勇,越共中央原委員、政府黨組幹事會原成員、政府辦公廳原主任梅進勇,譴責處分。

中央書記處決定,對2016-2021任期,工貿部黨組幹事會給予警告處分;對2021-2026年任期,工貿部黨組幹事會給予譴責處分;決定對工貿部黨組幹事會成員、副部長杜勝海,工貿部黨組幹事會原成員、工貿部原副部長黃國旺,北寧省委原副書記、省政府黨組原書記、原省長阮紫瓊,林同省委副書記、省政府黨組書記、省長陳文協,安江省委副書記、省政府黨組書記、省長阮青平等10人,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也就是說,書記處開除了3個省長、2個副部長、1個原副部長、1個省委常委、1個省議會副主席、2個副省長、1個縣委書記的黨籍。

在此前越共中央檢查委員會會議中,還建議對工貿部原部長、工貿部黨組原書記、現任中央政治局委員和中央經濟部部長陳俊英作出處分,本次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會議並未作出處分。

這裡的可能原因是多樣的。參考此前阮春福范平明兩個政治局委員,是在中央全會結束以後,主動向中央委員會和政治局提出辭職,並且獲得批准。故而,關於政治局委員的處分,尚不多見,缺乏足夠多的制度安排。仍待觀察。而且阮富仲並未親自出席,故而也有可能,對於陳俊英涉嫌違紀問題,還需要再調查,或者由越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擴大會議甚至越共中央委員會再行研究。

但是,一般情況下中央檢查委員會處分省部級以下官員,中央委員會開除、免去、允許辭去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會議處理省部級黨委、非中央委員的現任省部級官員、中央委員的開除以下處分,是很明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