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一地副局長強佔800㎡屋頂花園?當事人回應

11月9日,“副局長強佔800平屋頂花園?本人回應”衝上熱搜第一。

據封面新聞報道,十年前,賴先生購買四川遂寧河東新區此處房產時,合同里明確他是四樓984平方米的屋頂花園使用者,閑置房屋多年的他準備裝修房屋時才發現,花園已被隔壁樓棟業主佔用,自家陽台旁也被安裝了一排鐵柵欄。

“多次協商無果,對方稱自己是稅務局副局長家,並不願意搬走。”賴先生表示,開發商、社區等介入多次參與協商,對方都拒絕搬走。

11月8日下午,接受封面新聞記者採訪時,賴先生口中的副局長回應,使用屋頂花園的房屋所有人系他兒子,該副局長表示他並不清楚具體情況,希望雙方共同協商妥善處理此事。

紅線為賴先生使用的屋頂花園範圍

800平方米屋頂花園種上綠植和蔬菜

賴先生所購買的房屋位於遂寧河東新區東城一品小區,2013年3月,他貸款購買了小區A區4樓一處房產,選擇這裡,也是為了近1000平方米的屋頂花園。

“當時房價1500元每平方米左右,我是給了2400多元每平方米買的這個房子,就是因為屋頂花園夠大。”11月8日下午,賴先生在陽台上講述着自己的經歷,他身旁一排超過1.5米高的鐵柵欄,將他和原本屬於他使用的屋頂花園隔離開來。“購房後閑置近9年,2022年開始裝修時,發現屋頂花園超過800平米面積,被隔壁樓棟業主強佔。”

賴先生提供的購房借款合同上,附着一張房屋面積平面圖,圖上顯示他所購買的2號K型房屋,擁有屋頂花園分為兩塊,面積約為984.77(689.87+294.9)平方米,蓋有開發商公司鮮章。

賴先生購房借款合同中註明的屋頂花園使用者為2號K型戶主

目前,該花園被鐵柵欄圍住,成為隔壁樓棟業主獨自使用。站在高樓層看去,可以發現花園已被分為多塊區域,種有植物,一片綠地以及一片菜地,一戶業主通過搭建的玻璃房進入。

屋頂花園種植有蔬菜、綠植

發現花園被佔後,賴先生多次與該業主溝通,均未達成一致。“對方就強硬表態不搬走,說自己才是實際使用者。”賴先生稱,他拿出開發商的蓋章文件與對方對峙也沒效果,“他們不拿出依據,也不接受調解,就是不搬。”

開發商:唯一使用者為賴先生

建議走司法途徑

針對此事,封面新聞記者聯繫到了樓盤開發商,四川省建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一名閆姓負責人,他證實了賴先生的說法。

“屋頂花園不是公攤面積,業主僅有使用權,這個使用權是唯一的,合同上都會明確標註花園使用面積以及實際使用人,同一處花園不會交由其他業主使用。”閆先生稱,在規劃以及後期售房過程中,都是經過勘測和調配的,根據賴先生提供的合同,可以證明本處花園僅屬於他個人使用,其他業主無權使用。

閆先生表示,他們也曾參與調解,但對方並不同意,“建議賴先生走司法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

除了開發商,賴先生也曾到當地社區、住建局、城管局等尋求幫助,但都未能如願。“我們多次參與處置此事,但這戶業主就是不接受調解,也沒有更多的執法手段來處理,打官司最有效果。”

在協商過程中,賴先生透露,進入花園的房產為曾先生所有,但實際居住人是其父親曾某,“協商中對方曾對他表示,曾某系遂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局領導。”

公開資料顯示,曾某系遂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局副局長。對於賴先生的說法,曾某卻予以否認。他表示,房屋的實際使用人與所有人是他兒子,對於此次糾紛他有所耳聞但具體並不知情。“我也同他(曾先生)說過,找開發商一起多方協商,都拿出依據來解決這個事情。”

11月8日下午,封面新聞多次撥打曾先生電話,均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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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京晚報、封面新聞

編輯|楊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