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舉債融資興建樓堂館所,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利用職權為親屬承攬項目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7月7日,重慶市紀委監委發布消息,南岸區委原副書記、區政府原區長王茂春被開除黨籍、公職,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王茂春出生於1970年1月,重慶綦江人,曾任重慶市委統戰部副部長,2016年10月出任南岸區委副書記,後兼任重慶經開區管委會主任。
2021年10月,他擔任南岸區區長,2024年11月官宣被查。
“雙開”通報顯示,王茂春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舉債融資興建樓堂館所,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
罔顧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職工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
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為親屬承攬項目謀利;
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承發包;
私慾膨脹,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款項撥付、藥品銷售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重慶市紀委監委表示,王茂春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有關規定,經重慶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重慶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茂春開除黨籍處分;由重慶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重慶市第六次黨代會代表、南岸區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值得一提的是,王茂春被查前一天,即2024年11月4日,重慶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陸克華落馬,2025年4月被“雙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陸克華存在“推動違規舉債融資興建樓堂館所”等問題。
來源:長安街知事微信公眾號
記者:秦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