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會同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國殘聯日前印發《關於開展“精康融合行動”的通知》,擬利用三年時間,提高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質量和水平,為精神障礙患者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系統連續的基本康復服務,增強精神障礙患者及家庭獲得感、幸福感,努力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營造安全、平穩、健康、有序的社會環境。

《通知》對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的縣(市、區、旗)覆蓋率、登記康復服務對象接受規範服務率等明確了分年度任務指標。
第一年(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圍繞“服務覆蓋年”建設目標,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主體培育取得顯著成效,依託現有資源建立的轉介服務機制基本完善,全國統一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國家轉介信息平台(以下簡稱全國轉介信息平台)基本搭建完成,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和康復對象檔案數據比較完善。全國50%以上的縣(市、區、旗)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登記康復對象接受規範服務率達30%以上。
第二年(2024年1至2024年12月),圍繞“提質增效年”建設目標,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形式較為豐富,康復對象疾病複發率、致殘率顯著降低,生活自理能力、就業能力明顯提高,康復對象及照料者接受專業服務的意識和意願顯著增強,全國65%以上的縣(市、區、旗)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登記康復對象接受規範服務率達45%以上。
第三年(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圍繞“長效機制建設年”建設目標,全國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持續完善,服務專業性、穩定性、可及性明顯增強,社會輿論環境持續向好,社會歧視現象明顯減少。全國80%以上的縣(市、區、旗)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登記康復對象接受規範服務率達60%以上。
《通知》提出六個重點行動計劃,為全面推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指明方向。
一是服務體系建設布局優化行動。提出統籌規劃精康服務體系,加強基層服務網絡標準化建設;每個地級市設置具備綜合功能的精康服務機構,發揮輻射帶動作用和指導功能;引導城市精神衛生優質服務資源到農村開展康復服務,大力提升農村地區精神康復服務能力和水平等要求。
二是暢通治療與康復轉介行動。提出統籌利用現有資源,整合形成全國統一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國家轉介信息平台(簡稱全國轉介信息平台),實現醫療機構、社區康復機構和康復對象需求等信息共享和轉介;明確各類企事業單位、村(居)委會、社會組織和個人,可在發現精神障礙患者社區康復需求時,向全國轉介信息平台提出登記申請,暢通社區康復服務對象的登記渠道,促進服務資源鏈接等要求。
三是服務供給能力提升行動。提出發揮各類醫療機構的技術支持和精神衛生福利機構、有條件的殘疾人康復中心的輻射帶動作用,提高服務供給能力;加快培育多元化的市場主體,鼓勵社會力量通過公建民營、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參與服務供給;豐富發展服務內容、推進服務形式多樣化等要求。
四是專業人才隊伍建設行動。提出大力培育精神衛生社會工作者隊伍,用好用足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廣泛開展技術指導、評估督導和培訓示範;明確直接從事服務人員每年至少接受20小時的專業培訓;加強服務人才保障,實行體現專業服務價值激勵導向的薪酬分配製度等要求。
五是可持續發展保障行動。提出強化政府政策引領推動作用,民政、衛生健康、殘聯等部門和單位通過統籌現有資源,積極支持“精康融合行動”實施;引導社會資金籌集和使用,落實慈善捐贈的相關優惠政策,引導社會力量支持參與提供服務等要求。
六是服務支撐體系優化行動。提出建立服務記錄和統計報告等運行監管制度,規範服務價格秩序,加強正面宣傳,為患者提供社區融入服務,推動參加社區活動,構建社區關係網絡等要求。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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