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大名鼎鼎的貝克漢姆夫婦,這些年靠着打拚,積累下了不少財富。
有了錢,對居住的地方,自然也是要精挑細選。
他們曝光最多的豪宅,有三套:
一套是價值3,100萬英鎊的倫敦富人區荷蘭公園豪宅
一套是佛羅里達州價值1900萬英鎊的頂層公寓
還有就是一套600萬鎊的英國科茨沃爾德鄉村豪宅!
為了住的更舒適,買下這套鄉村豪宅之後,夫妻倆一直在着手進行改造。
為了改造能順利進行,還申請了很多規劃許可。
可申請規劃許可的這個過程是漫長而複雜的,畢竟這套鄉村豪宅是國家二級保護建築,更是一舉一動都需要申請許可……
這不,為了在夏季能夠來一場篝火晚會,夫妻倆準備建一個貯木場,方便堆放柴火。
可此舉卻引來鄰居們的不滿:
他們認為,貝克漢姆無視”政府的清潔空氣戰略”,居然燃燒柴火。他們應該採用更環保的加熱方式,比如電熱泵……
儘管有不少的反對聲音,但最終,當地政府還是在不久前,批准了這項規劃許可。
規劃者認為,鑒於這個貯木場的規模,實際上不會增加任何實質上的碳排放量。不會對鄰近的便利設施、高速公路、生態或排水系統產生重大影響。
這個規劃許可是在今年4月提出的,伴隨着其他的規劃許可。小貝夫婦在規劃中承諾,將保護現有的野生動物,如鳥類、蝙蝠、獾、刺蝟、爬行動物和兩棲動物……
因此,他們不得隨意安裝探照燈等,外部照明也被限制,不能影響到野生動物的生活。
在英國,想要擴建,都需要規劃許可(Planning Permission)。
根據英國政府官網,在以下這幾種情形下,房東需要申請Planning Permission:
- 在原有房產基礎上,建造新的東西(build something new)
- 對房產作出重大改動,比如擴建(make a major change to your building, eg building an extension)
- 改變房產的實際用途(change the use of your building)
如果把上面這三條描述更細緻一點,就是說在英國頒布的《1990年城鄉規劃法》中被評價為“Development”的行為,都屬於需要申請建築規劃許可的範疇。
“Development”包括:
- 建築工程 (比如改變結構, 新建, 重建, 大部拆除);
- 土地、建築的實際用途改變;
- 工程作業 (比如打地基);
- 採礦作業;
- 拆除重建(一套大房子拆掉造兩個小的);
- 其它商用建築行為
一般業主一般只會涉及到上面“Development”里的第一條,即建築工程。
並且“規劃許可”本身也是一個比較籠統的概念,它的種類有很多種。
按大方向分,可以分為兩類:
1、完整的規劃許可(full planning permission)
2、綱要性的規劃許可(outline planning application)
前者一次批過之後,做具體的建設就不需要再去找政府審核。後者批過之後,在具體建築中涉及到規劃大綱中不包含的內容,則還需要再找政府確認。
建築規劃許可受到英國各個local authority的法律法規影響,規章非常龐大冗長,所以具體到所有種類,連政府官網都列不全…對於想做建築規劃的業主們當然更是一個巨大的挑戰。
所以在一項調查報告中顯示,英國受訪的給自己房產做過擴建建設工程的業主(占所有業主的57%),其中有15%忘了當時有沒有申請Planning Permission;20%的人在不知道是否過審的前提下擴建了自己的房子;14%的人壓根就不知道有Planning Permission這個東西;另有9%的人知道要申請,但還是選擇無視Planning Permission直接動手改造。主要是嫌麻煩,以及覺得申請這個要花錢。
事實上,無視Planning Permission將面臨很高的法律風險。一旦在自己房產上所動工程超出了當地政府的許可範圍,被發現之後,輕則會被勒令恢復原狀,嚴重的可能就要惹上不必要的官司了。所以大家如果要對房子做什麼改造,強烈建議提前了解一下是否需要申請Planning Permission。
想當一個遵紀守法的好房東,其實也沒那麼難。也不是說非要在大量的法律文件中找到自己房產所在地政府的法律法規文件,再對照自己計劃的建築申請情況來制定申請計劃。
Planning Permission這一項的具體規章制度非常龐大,而每年申請這個規劃許可的私人業主數量又多,無疑就浪費了大量的行政資源。
之前,英國政府也有過一系列複雜的規定,可以讓房屋擁有者在不申請Full planning的情況下,對自己的房子進行一些基本的擴建。
不需要進行Full Planning而直接進行擴建的情況:
(注意,以下條款只適用於擴建,不包含附屬建築。)
1、在產權範圍內,做擴建部分的地面面積(Ground Area),不得超過主建築物總面積(Total Area)的1/2,比如一套獨棟房產總面積是100平米,在土地產權範圍內造擴建,則所有擴建部分的地面面積總和不得超過50平米。
2、擴建建築的任何部分都不得高於原房產最高部分
3、擴建部分屋檐不得高於原房產屋檐
4、擴建部分建築不得超出原有房產的面向馬路的主立面或側立面牆面
5、擴建部分建築物如果距離地產邊界不足2米,則高不得超過3米
6、除陽光房之外(conservatories),擴建建築物和原房產需要材料接近,且外觀也要近似
7、擴建部分如果在地產邊界15米內且有其它建築,則該擴建部分的上層玻璃應是不反射陽光的(obscure glazed);若窗戶高度不高於該建築底層地面1.7米則不準打開。
8、如果側面擴建,則高不得超過4米,寬不超過原房屋寬度的一半
9、如後方單層擴建
a)後方擴建部分長不得超過4米(獨棟),聯排,半獨棟長不得超過3米
b)擴建部分高不得超過4米
c)擴建部分需距離產權邊界3.5米以上
10、後方多層擴建(規矩更加嚴格)
a)長度不超過3米
b)擴建部分需距離產權邊界7米以上
c)擴建部分屋頂的坡度和原房屋屋頂需要保持高度一致
11、如果房子在保護區、世界遺產地區或者國家公園裡,則
a)擴建部分外立面不得以石塊、人造石、灰泥卵石塗層、底泥(Render)、木料、塑料以及瓷磚覆蓋
b)擴建部分不得超過1層樓高或不得超過4米高
c)擴建的任何部分不得超出原建築的主立面或者側立面
以上無須申請Planning Permission的情況只適用於擴建部分,所有附屬建築的規劃都必須申請Planning Permission。且上述條款並不適用於國家保護級建築。保護建築不管內部和外部的改建,都需要去地方規劃辦公室另行申請。
於是,在這些情況下,房主是可以直接不進行完整的planning就進行擴建的。
但是很多人覺得,這還不夠。
於是從2013年開始,政府又出台了一項臨時規定,
放寬了可以擴建的範圍。
在這個規定之前,獨棟的單層擴建只能往外擴建4米而不需要full planning。而半獨棟,聯排只能往外擴建3米。
2013年的這個規定,直接翻了一倍,放寬到了獨棟單層擴建可以往外擴建8米而不需要full planning. 而半獨棟,聯排可以往外擴建6米而不需要full planning.
雖然不再需要申請批准Planning Permission,業主們在動工做合法擴建之前,還是得通知當地council,隨後當地council會以官方信件的形式告知到當地社區,哪裡哪裡要動工做擴建了。
如果在施工之前,或是施工過程中,遭到了當地居民強烈的投訴和反對意見,政府還是會叫停擴建工程,並進行重新審核。”
自從這項規定出台,就有11萬英國業主從中受惠。不必提前製作符合政府標準的規劃圖紙,也不必長時間等待審批。如今變成了永久性條款之後當真是廣受好評了。
房產圈的結尾提示:
在英國,無論是明星、政客還是富商,想要改造房產,都需要申請一定的規劃許可,沒有例外。而當地政府會基於是否對保護建築有影響、是否對野生動植物有影響、是否對鄰居有影響,影響多大等等進行綜合考慮。這個過程是漫長而複雜的,不僅要花費時間精力,還要投入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