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出於信任在永清縣某寵物店復購小狗,不料三天後狗狗突發拉血,確診細小、冠狀感染和貧血,維權時賣家卻推諉責任,拒絕調解?
據網友張女士(化名)說:此前我在永清縣晶*犬舍(兼營霸州狗市攤位)買過拉布拉多很健康,出於信任,5月20日我再次在此購入一隻邊牧。5月23日我接到了兩個月的小邊牧,擔心小狗換狗糧會出現不適,狗糧都是一起在她家買的,連空調都沒敢開,卻不料僅僅三天,26日清晨狗狗情況就有些不對勁。
發現問題後,我第一時間聯繫賣家,她跟我說需要驅蟲,結果驅完更嚴重了,出現拉血癥狀。緊急送醫檢查發現,它同時感染細小、冠狀病毒,還伴有貧血。為挽救小狗生命,我已支出運費、購犬費810元,驅蟲450元,治療費用更是高達2500元,且後續治療仍在繼續。
賣家起初答應三方協商,即便市場管理局介入,次日便反悔,將責任推卸給我和寵物醫院。當要求其出示小狗健康證明時,賣家拿不出任何有效文件,僅以“同窩小狗健康”為由辯解,卻無法提供關聯證據。我明確表態,若小狗飼養超一周出現問題,絕不追責。但如今小狗到手僅三天就重病,顯然與賣家脫不了干係,賣家卻態度強硬拒不承認,一分醫藥費都不出。
據永清縣晶*犬舍老闆說:我們這都支持當天檢測細小犬瘟包退包換,做不做檢測是買狗人的事,23號接到的狗,27說雙向驅蟲了,這麼小的狗怎麼能雙向驅蟲呢,寵物醫院她不敢找就找我,一窩有兩隻另一隻賣給別人了活得好好的,需要我讓買家打電話證明下嗎,再說了我不需要向任何人提供證據,是買狗人撒謊,現在監督局都不管了,5月27日她還找別人打電話罵我,但是沒我錄下來,給我氣的心臟病犯了,我精神受到了傷害,她至少在我這買過兩隻狗,都是健健康康沒有問題的。
針對張女士反映的問題,以上是目前雙方的說法。對於這件事您有什麼看法?歡迎在評論區下方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