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股小知識 | 美國存托憑證(ADR)解析

ADR 允許美國投資者投資非美國公司,並讓非美國公司更容易進入美國資本市場。許多非美國發行人使用美國存托憑證作為在美國籌集資金的手段。非美國公司有時可能被稱為“外國私人發行人”。第一個ADR是由美國於1927年創建的。 銀行允許美國投資者投資英國百貨公司的股票。目前有超過70多家公司在美國資本市場發行ADR。ADR是一種可轉讓的證書,證明美國存托股票(“ADS”)的所有權權益,而ADS又代表非美國股票的權益。已存入美國銀行的公司。ADR和ADS這兩個術語經常被市場參與者互換使用。ADR以美元進行交易,並通過美國結算系統進行結算,這使得ADR持有人不必以外幣進行交易。ADR可以一對一代表相關股份,也可以代表一股或多股的一小部分。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認為ADR是獨立於相關股票的證券。這意味着存托銀行作為ADR的發行人,必須在F-6表格上單獨向SEC註冊ADR的發行。此外,希望在美國進行公開發行或尋求上市的發行人必須始終在適用的SEC表格上註冊相關股份。

發行人發行與美國公開發行相關的美國存托憑證被稱為“三級”美國存托憑證計劃;發行與在美國上市而未公開發行的現有股票相關的ADR被稱為“二級”ADR計劃;代表僅在美國場外交易的現有股票的ADR的發行被稱為“一級”ADR計劃。ADR存管人可以創建一級ADR,以促進外國私人發行人先前發行的股票的二級交易,無論是發行人的參與還是沒有發行人的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