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前男友搶走我的貓,怎麼辦?

這幾天,微博知乎有一個超火的話題:

情侶分手後,寵物怎麼辦??


“愛是什麼形狀” 莫名有點溫馨


評論區真的挺精彩


“房、車不爭,就搶那隻貓”


“凈身出戶,只要了2隻狗”


這問題說不上多奇葩

畢竟有不少情侶,有一起養貓養狗


寵物不只是一條小生命,更像是家人

都是自己的孩子,誰會捨得呢?



當雙方都想帶走寵物的時候

寵物到底該歸誰呢?


喵菌抱緊了自己的小貓咪

決定給大家深(ba)挖(gua)一下


前方提前感受爭“撫養權”的糾結...



網友各出奇招,感覺都有點道理


喵菌翻遍全網,簡單總結了網友的思路


參考孩子撫養權怎麼判


“一個負責養,一個出撫養費,法定節假日可以過來探視”


仔細一想,嘶,不對啊

帶走我家小寶貝,我還得給錢他養?

這簡直是雙虧啊!


而且一來一回探視,估計也分不幹凈...



看誰能給它更好的生活條件


養貓養狗,需要“有錢"

除了要買吃喝拉撒的

生病看病,也是筆小巨款


還得有照顧能力

願意花心思,勤鏟屎勤打理


像之前具惠善安宰賢鬧離婚時

女方在ins控訴:

男方結婚以來,沒餵過飯、清過貓砂

離婚了還想帶走貓...


有些人,管買不管養

喪偶式養貓,就是找個人接盤鏟屎

恐怕也照顧不好貓咪?



為了孩子,湊合著過唄


不是開玩笑的,真的有

因為太愛男朋友的貓,捨不得分手



尊重當事貓/狗意願


一句話,聽貓貓的

倆人各選一樣東西,用自己的方法

誰能成功把貓咪吸引過來

證明誰更了解貓,貓更喜歡誰



狗狗更簡單

參照網上超火的視頻

男女分開走,看狗往哪邊跑

“扎心了,連狗都不要你了”


沒辦法妥協,必須搶!


袁立:???


誰出錢買,就歸誰


如果把寵物當作“財產”

似乎也算合理


但如果這麼簡單的話

估計也無法成為一個熱門話題了


雖然比較少發生

但還真有人為了寵物“撫養權”打官司

那法律一般會怎麼判?



把寵物搶過來,到底有沒有用?


類似新聞,喵菌也見過


先說一下:

目前,貓狗在我國屬於動產


《物權法》第一百條規定,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的,可通過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關於分割,看到一個很無語說法

這人恐怕是沒養過寵物


狗:你以為自己很幽默?


那到底是不是:誰買的算誰的?

有喵挖了5個真實案例

相信看完大家都能理解個七八成


以下案例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案例一:折價補償


一般來說,法院更多是直接判給其中一方

如有必要,折價補償另一方


“五隻貓變賣處理,雙方一致同意朱某某給付吳某某折價補償款7000元

案號:(2013)寧民終字第2197號


案例二:直接競價,價高者得


喵菌覺得這個方法,簡直直擊靈魂深處

提問:如果是你,你願意出多少錢?


“夫妻共同財產有寵物狗小鹿犬一條,現由原告飼養,雙方競價,原告出價6000元,被告出價7000元。”

案號:(2015)鏡民一初字第01675號



案例三:屬於戀愛期間贈與,不予返還


情侶養寵,很多是一方送另一方的

特別是明確贈與且有證據(聊天記錄之類)

很可能無法讓對方歸還了


"關於涉案寵物貓,原告主張其是寄養在被告處,要求被告予以返還,但未能提供相應證據予以證實,對原告該意見不予採納"


"雙方在戀愛期間有小額財物贈與行為亦符合人情常理,現原告要求返還於法無據,不予支持。"

案號:(2021)津03民終2179號



案例四:

原告聲稱貓是自己買的,法院反駁:缺乏證據


其實要證明這個“貓的確是我自己買的”

也挺不容易的

來看看下面這個案例:


“在原被告分手後,原告認為該寵物貓系自己所有,要求被告將該貓返還。”


“原告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該寵物貓系歸原告所有,屬於原告的個人寵物,原告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難於支持。”

案號:(2020)浙0822民初1894號



案例五:在誰那,就歸誰了


如果沒辦法證明是自己買的貓

那就有點難搞了...


“對同居期間的11隻小雞、一條狗、80斤芸豆及一扇大門,因財產價值較小,在誰處歸誰所有。”

案號:(2014)拜民初字第107號



挖完這麼多案例後

喵菌腦補了一場分手撕逼大戲

也做了一個小小總結


1. 買貓/狗,或領養時,記住留下交易憑證

2. 平時多買買食用品,這是飼養主子的證明

3. 送跟被送,說清楚,還要保留證據

4. 最後,千萬要小心別被搶走了!


袁立:又cue我?我沒偷!



情侶分手都在搶貓?你想多了


別誤會,不是大部分情侶都會搶來搶去哈


鹹魚上也經常看見

因為跟男/女友分手,賣寵物的帖子


其實,很多被遺棄的流浪動物

都是那些不負責任的情侶丟棄的

尤其是大學生

懂的都懂


為什麼要遺棄?


很多養寵情侶,還是大學生

感情不穩定,涉世未深

連獨立養寵的條件都沒有


還有一些人,怕睹物思人

還怕對方介意,自己養着前任的貓



所以喵菌在此懇求各位情侶

養寵前一定一定要三思

特別是,不建議大學生養寵物


可以嘗試在養寵物前

認真做一次養前協議

協商好誰負責照顧,分手歸誰等問題


貓咪和狗狗雖然不會說話

但它們也像經歷父母離婚的孩子一樣

能感知被拋棄,也會覺得難過


被情侶拋棄的小黑狗,在救助中心獨自傷心


寫在最後


寫到這裡,喵菌有點感慨


目前寵物也只能作為財產,只有市場價值

當我們的寵物受到傷害時

往往只能折價賠償

而田園貓,甚至賠償不過百

“這土貓不就買來20塊,賠給你就是”

“死了給你買一隻新的”


當表達對寵物的重視和愛護

會聽到很多吐槽

“對貓這麼好,對父母有那麼好嗎?”

“給貓吃那麼好,知道多少人沒吃飽嗎?”


但在我心中

寵物是我的家人,不僅僅只是財產

別人看來值個10塊錢

對我來說,是無價


希望有一天

養寵人能更多地被理解,被尊重

有更人性化,更有人情味的法律法規


你有分手後處置寵物的經歷嗎?

你會爭奪“撫養權”嗎?


蛤?你單身又沒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