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的規定,現公布被執行人 姚景清 拒不履行法律文書所確定義務的信息。歡迎社會公眾向執行法院提供其財產線索,並對其有高消費、轉移或隱匿財產、規避執行等行為的,進行舉報。聯繫電話: 0898-66783761 。
姚景清
執行案號:(2021)瓊0106執5603號
被執行人姓名: 姚景清
出生日期:1960年1月5日出生
性別:男
執行法院: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 (2020)瓊0106民初3161號民事判決書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支付人民幣7286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居住地:江蘇省太倉市城廂鎮桃園新村120幢101室
案件來源:申請執行人肖小滔與海口景天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民間委託理財合同糾紛一案,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於2021年8月7日作出(2020)瓊0106民初3161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執行人向申請執行人共計支付人民幣72860元。上述法律文書生效後,被執行人未能按期履行法律義務,申請執行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向被執行人郵寄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但被執行人未在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請上述被執行人及時到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履行法定義務,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的,將會被罰款或司法拘留,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聯繫舉報電話:鄭法官,0898-66783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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