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朝鮮族,韓國簽證有重要變化

韓國法務部於2022年5月4日,更改了一些關於朝鮮族韓國簽證政策。本次政策針對的是F-4和H-2簽證的內容,主要有降低H-2申請永住權的收入標準、限制和緩解申請F-4簽證的對象、擴大F-4簽證的申請人群及H-2簽證的可就業範圍。本期內容我給大家簡單的梳理一下最新變化,感興趣的朋友們記得點贊收藏。

1. H-2申請永住權的收入標準

在同一個工作單位工作超過4年的H-2登錄證的人,在申請永住權的時候,收入只需要滿足GNI的70%,不再需要滿足資產超過2000萬韓元的要求。GNI指的是國民總所得的平均值,2021年的標準為4024萬7000韓元。簡單的說,在一個公司工作超過4年以上的H-2的人,年收入超過2817萬2900韓元就可以申請永住權。

2. 限制和緩解申請F-4簽證的對象

因涉嫌毒品、電信詐騙、三次以上的酒駕等社會性重大犯罪,被判處過禁錮以上刑罰*的人,將限制申請F-4簽證。但是限制申請F-4簽證的人群中,除了因《特定強力犯罪處罰有關的法律》及社會性重大犯罪受到處罰的人之外,以過失犯罪受過處罰的人將放寬申請F-4簽證。

* 禁錮以上的刑罰指的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罰,包括禁錮、有期徒刑緩期執行、無期徒刑、死刑。

3. 擴大F-4簽證申請的人群

就業開始申報之後,在同一個工作單位工作超過4年以上的H-2登錄證的人,可以變更為F-4登錄證。注意,要同時滿足就業開始申報和工作時間的要求,缺一不可。

4. 擴大H-2簽證的可就業範圍

增加單位食堂、休養公寓式酒店的工作,航空和陸地貨物裝卸和酒店工作的就業崗位。以後H-2簽證的人可以在這些新增的領域工作,不用擔心非法就業的問題。

原文可以到Hikorea網站查詢

金毅律師的想法:

本期內容是參考Hikorea網站的最新公告製作而成。由於該內容並不是本人參與制定的,所以有可能錯誤理解政策的原意。所以對解釋不清楚的部分,建議撥打外國人綜合服務中心的電話詳細諮詢,如有錯誤的部分請及時指正。確定有誤,我會及時更正避免誤導大家。

作者:金毅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