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小朋友外出遊玩
一不小心發生意外
同伴不幸溺水身亡
其中年齡最大的孩子
該為此次事故負責嗎?
未成年人遊玩出意外
死者父母向其同伴索賠
河南省周口市鹿邑縣,2021年9月,6歲的小明(化名)與同村7歲的丁丁(化名)和6歲的壯壯(化名)結伴遊玩。
三人一同到村莊附近的在建高速公路工地玩耍時,小明不慎掉落到工地所挖的深水坑內,不幸溺水身亡。
事故發生後,小明的父母將丁丁及其父母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死亡賠償金等共計30餘萬元。
法院: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相互之間沒有法定救助義務
鹿邑縣法院經審理認為,一同玩耍的三個小朋友均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身體、智力發育尚不健全,面對突發緊急情況,自保尚且不足,救助他人更無能為力。同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相互之間沒有法定的救助義務,對於小明的死亡,丁丁及其父母不存在過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本案中,對小明的溺亡,作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丁丁沒有過錯,也沒有侵害其合法權益,不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最終,法院判決駁回小明父母的訴訟請求。
法官:敲響未成年人“防溺水”警鐘
本案是一起因未成年人溺水發生的悲劇,再次敲響防止未成年人溺水的警鐘。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救助義務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條規定,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本案中,三個小朋友年齡都是6、7歲,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他們身體、智力發育還未健全,因一時貪玩結伴來到坑塘,對面臨的危險預見能力較弱,自我防範意識不足,自救能力薄弱。如果對其苛加救助同伴的義務,超出其能力範圍,也是不現實的。
二、成年人有救助義務嗎?
根據法律原理,作為義務來源一般有4種:一是法律明文規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規定,警察有制止違法犯罪行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義務;二是職業或者業務要求,如醫生有救死扶傷、消防員有防火滅火義務;三是合同等法律行為引起,如餐飲、賓館有保障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的義務;四是先行行為引起,如交通肇事者有救助受害人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年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成年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假如成年人帶領小朋友到河裡或其他地方游泳,小朋友發生危險,成年人具有救助義務。因沒有及時救助造成小朋友傷亡的,要承擔一定的侵權賠償責任。
三、所涉坑塘所有人或者管理者有什麼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條規定,在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造成他人損害,施工人不能證明已經設置明顯標誌和採取安全措施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窨井等地下設施造成他人損害,管理人不能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本案中,施工人應當對高速公路施工所挖的深水坑加強管理,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誌,提示坑塘存在的危險性,告知行人或者無關人員遠離坑塘,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沒有設置明顯標誌和採取安全措施的,一旦發生本案類似溺水事故的,施工人存在過錯,要承擔侵權責任。據悉,本案中,小明的父母與施工人達成和解協議,得到相應賠償。
四、如何防止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發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都有明確規定,國家、社會、學校、家庭四方都有義務在職責範圍內,教育引導未成年人樹立安全意識,築牢“防溺水”的安全屏障。
“防溺水”小課堂
若不幸溺水,
我們該如何正確地自救?
一、不會游泳者,溺水後如何自救?
1. 不能驚慌
不會游泳者,對水有極大恐懼,拚命掙扎或將手上舉會使身體下沉。溺水後需冷靜,首先要把鞋蹬掉,等待救援,不要慌亂,若身邊有漂浮物則一定要抓緊,同時如果周圍有人應立即求救。
2. 放鬆身體
如果周圍無人,要盡量放鬆全身,嘗試讓自己採取仰卧位,使頭部向後、口鼻部可露出水面呼吸,雙手和雙腿有規律地拂水,不要驚慌,保存體力,等待救援。
二、會游泳者,溺水後如何自救?
1. 不能驚慌
會游泳者同樣要保持冷靜,不要驚慌失措,要心平氣靜,及時呼人援救。
2. 若是發生抽筋情況導致的溺水,請參考以下方法:
(1)大小腿抽筋時,手握住抽筋的腿的腳趾,用力地向上拉,反覆幾次直至恢復;
(2)手指抽筋時,迅速握緊拳頭,用力伸直,反覆幾次直至恢復。
3. 若是被水草纏住導致的溺水,請參考以下方法:
(1)吸氣後屏氣鑽入水中,睜眼觀察被纏繞之處,同時用雙手幫助慢慢解脫被纏繞之處,切勿掙扎;
(2)擺脫水草後,輕輕踢腿而游,儘快離開水草叢生的地方。
4. 若是陷入漩渦導致的溺水,請參考以下方法:
前方若有漩渦,我們無法躲避時,要將身體伸展到最大,增加在水中的漂浮面積,經過漩渦邊緣時爬泳,快速離開漩渦。
三、未成年人及缺乏專業知識的人該如何救援?
1. 立即撥打119、110,呼叫專業人員救援,同時撥打120請求醫療救援;
2. 向周圍大聲呼救,尋求有專業能力的人救援;
3. 將身邊的竹竿伸遞給溺水者,在保證自己位置安全的基礎上拉回溺水者,在身邊沒有竹竿的情況下也可就地取材,伸遞衣物、木板等;
4. 將救生圈、救生衣、氣球、書包、飲料瓶等漂浮物拋出,或者將繩索的一端固定好,另一端繞好後從下面向前拋給溺水者,等待救援;
5. 不推薦非專業救生人員下水救援;不推薦多人手拉手下水救援;不推薦跳水救人,將頭扎進水中。
未成年人切不可徒手跳入水中施救,也不可手拉手試圖將落水者拉上岸。
四、有救援能力的人該如何救援?
1. 保持鎮靜,儘可能脫去衣褲,尤其要脫去鞋靴,迅速游到溺水者附近;
2. 迅速救上岸。最好從背部將落水者頭部托起,或從上面拉起其胸部,使其面部露出水面,然後將其拖上岸,並撥打120。
五、不同情況下,岸上可以採取哪些急救措施?
遇到他人溺水時,應根據溺水者被救上岸後的不同狀態,採取相應急救措施。
1. 若溺水者清醒,有呼吸時,應該使其保暖,等待救援人員到來或送醫院觀察;
2. 若溺水者呼叫無反應,但仍有呼吸時,應立刻清理其口鼻異物,穩定側卧位,防止誤吸,等待120;
3. 若溺水者無反應,無呼吸時,應立刻開始心肺復蘇進行基礎生命支持;
4、要掌握正確的施救方法,一些大家熟知的“肩頂法”“頂膝法”“抱腹法”等控水急救法其實是錯誤的,甚至活着的人都可能因“控水”而誤吸、窒息死亡。
特別注意,淹溺導致心搏驟停時,胸外按壓和呼吸同樣重要,兩者都不能忽略。
心肺復蘇要持續進行,中斷時間不能超過10秒鐘。
為防止溺水,小朋友還應牢記:不在無家長或監護人帶領下,私自外出遊泳或玩水;不擅自在未經家長許可的情況下,與同學結伴遊泳或戲水;不到無人監管和有禁止游泳告示的地方游泳或戲水;不到無安全保證的水域游泳或戲水;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或戲水。
來源:河南法制報、CCTV今日說法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利於普法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青海普法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