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第一批精英人才評選公告

為進一步激發產業引才聚才功能,加大對重點產業、重點企業、重大項目引進人才的支持服務力度,加快引進、集聚海內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根據《中共常州國家高新區工委 常州國家高新區管委會關於打造“才聚高新 智匯新北”升級版人才政策的實施意見》(常開工委〔2021〕31號)、《關於推進頂尖人才引育的實施辦法》(常開人才辦〔2021〕5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實施第一批精英人才評選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助對象和條件

1. 引才企業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IPO上市企業,新三板精選層掛牌企業,我區上市後備企業,以及上述企業與人才共同投資創辦的企業;

(2)總投資額在10億元以上的招商項目;

(3)企業創辦人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科研成果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二等獎以上;

②省(部)級科技進步一等獎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③獲得江蘇省“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江蘇省“青藍工程”、“江蘇特聘教授”、江蘇省“雙創計劃”等省級及以上榮譽以及省外同等榮譽。

2. 人才應滿足以下條件

(1)引進人才應該具有博士以上學位,擁有2年以上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及相關機構從事研發、技術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訓等崗位工作經歷,並取得突出業績;

(2)人才來省創新創業時間不超過2年,創新類人才入選後承諾在區內企業全職工作不少於5年,創業類人才其創業企業5年內不搬離高新區;

(3)人才需與2名以上核心成員組成項目團隊,成員需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職稱,僅限人才本人可申報;

(4)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全職人才、35周歲以下的青年人才、有海外留學背景或海外工作經歷人才;

(5)重大平台、重點企業、重大項目引進的人才,特別優秀的可以適當放寬人才申報條件。

二、資助政策

1. 引才補助

自入選當年起,連續三年按人才年計稅薪酬15%的比例給予企業引才補助,每年最高不超過30萬元。

2. 綜合支持

擇優給予精英人才團隊的優質人才創新創業項目300萬元綜合支持,特別優秀的項目予以“一事一議”,給予最高1億元綜合支持。

3. 薪酬獎勵

自入選當年起三年內,優先推薦符合條件的精英人才享受常州市高層次人才薪酬獎勵;同時根據人才在我區的消費金額,將人才享受市級政策獎勵之外的區級地方貢獻部分予以獎勵,3年內累計額度不超過100萬元。

4. 人才公寓免費入住

自入選當年起,人才本人可以享受就近免費入住區內人才公寓24個月。

5. 安家補貼

自入選當年起三年內,人才在區內購買8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品房用於自住的,可按購房款40%的標準申請安家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人。

6. 榮譽激勵

人才入選後優先推薦擔任“兩代表一委員”,優先推薦為優秀共產黨員和勞動模範等,優先樹立為高層次人才典型。

7. 服務保障

在享受人才優享、人才優居、人才優智服務基礎上,自入選當年起,為每名入選者配備“一對一”服務專員,提供政策諮詢、項目申報等專屬服務,幫助解決人才配偶的工作和生活相關事宜,本人子女在區內有入學、轉學需求,由區教育部門按照屬地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優先予以保障。

三、項目申報及政策兌現

1. 符合條件的企業向所在園區(鎮、街道)申請並提交申報材料(詳見附件1),各園區(鎮、街道)組織申報初選,並向區委組織部(人才辦)提出推薦意見(推薦名額見附件2),並提交相應申報材料,申報時間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18日。

2. 區委組織部(人才辦)會同相關部門,經材料初審、專家評審、現場考察等程序,擇優擬定精英人才建議名單。

3. 精英人才建議名單經區人才辦主任會議研究確定後,提交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後予以公示。

4. 公示無異議的,由區委組織部(人才辦)發文確認。

5. 確認入選後,由符合條件的人才向區委組織部(人才辦)提出資助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提交區人才辦主任會議審議通過後予以兌現。

四、聯繫方式

電話:0519-85129870

傳真:0519-85127386

郵箱:czgxqrcc@163.com

地 址:常州市新北區崇信路8號行政中心6號樓305室

附件

1.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精英人才申報材料清單

2.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

第一批精英人才推薦名額分配表

3. 精英人才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4. 第三方數據查詢授權委託書

5. 精英人才申報書

6. 創新創業計劃書內容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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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高新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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