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網訊:2月28日13點10分許,在人民路北側非機動道,家住潤天小區的祁某(女,47歲)騎自行車從潤天小區由北向西行駛,與張某某駕駛的電動二輪車相撞,致祁某受輕微傷。
接到報警以後,公安閻良分局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中隊長陳晨帶領民警焦昊東等3人趕到事發現場,對現場進行了勘察,由於祁某受輕微傷,加之當前“疫”情形勢,祁某也不願去醫院,於是民警對事故進行了依法調解。
事故調解完後,因祁某是腿部受傷,行動不便,家中都是老人和小孩,無法自行回家,陳晨等同志看到這種情況,和焦昊東等值班民警,先是將祁某用其所騎的自行車推着送進潤天小區,到達祁某居住的樓下以後,陳晨同志又背起祁某,焦昊東等從後邊扶着,將祁某一步一步送上了三樓,安全送至家中,並叮囑其注意做好疫情防護。
“疫”無情人有情,事故處理民警用實際行動再次證明,“人民警察為人民”的莊嚴承諾。
閻良交警提示:當前,疫情還未結束,每一個人都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為抗擊疫情做貢獻,盡量減少外出,不亂停車輛,不逆向行駛,不超速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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