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這樣強悍的以色列女兵,你是否有勇氣與之一戰?



以色列國防軍 是世界上僅有的9個根據強制性軍事徵兵法徵召女性入伍的軍隊之一,且是最早的一個。

自 1948 年以色列國防軍成立以來,女性開始服役。1949 年《安全服務法》規定,凡是年滿 18 周歲的以色列公民或永久居民且未免除服役的任何人,無論男女,都要入伍服兵役,該法律規定男性服務期為 30 個月,女性為 18 個月。法律還規定,婦女可以出於宗教和及其他三個原因申請退伍:育兒、結婚和懷孕。




1948 年首次成立時,面對周邊複雜形勢,以色列國防軍被迫使用所有可用人員作為戰鬥士兵,不分性別。以色列第一任總理,大衛·本-古里安當時說:

我們的敵人很多,如果我們國家的婦女不知道如何戰鬥,那麼這種安全就不會存在。男人們前線打戰了,誰來保護家裡的婦女兒童?女人也要學會使用武器和服兵役。


50年代以色列女兵


然而,在獨立戰爭之後,一直持續到 1990 年代後期,除了 1950 年代短暫嘗試接受女性進入飛行學校外,不允許任何女性擔任戰鬥職務。女性士兵主要負責後勤和工作。


直到2000 年,《國防服務法》的平等修正案規定,婦女在以色列國防軍中擔任任何職務的權利與男子的權利相同,女性被允許擔任幾乎所有戰鬥職位。為作戰單位招募的女性必須服役 30 個月,而不是女性正常的 21 個月強制服役期。






2000年初,以色列國防軍決定在炮兵部隊中也部署女性,其次是步兵部隊、裝甲師和精銳作戰部隊。該海軍還決定將婦女置於其潛水維修單位。






截至 2021 年,女性約佔以色列國防軍應徵士兵的 40%,約佔軍官團的 25%。2018 年,約有 10,000 名女性在以色列國防軍長期服役。儘管該法律草案具有“強制性”性質,但近年來女性的平均入伍率僅為 58%,與男性的平均入伍率相比,相當低,男性的平均入伍率約為徵兵人數的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