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倒賣油罐車剩餘底油 男子犯非法經營罪獲刑七個月

#普法課堂# 【私自倒賣油罐車剩餘底油 男子犯非法經營罪獲刑七個月】油價一直以來都是有車一族所關注的話題,近期油價不斷上漲給許多車主帶來了不小壓力。與此同時,一些不法分子也動起了歪腦筋。近日,重慶市合川區人民法院就審結了一起非法銷售汽油案,被告人余某因犯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15000元。
2020年5月至2021年1月,被告人余某在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收購油罐車運輸後剩餘底油,再以低價轉賣的方式,在重慶市合川區三匯鎮某門市等地非法從事汽油銷售活動。截止案發,余某向譚某、王某等19人銷售汽油金額合計8萬餘元,從中獲利約1.5 萬元。
2021年2月1日,余某經公安民警電話通知主動投案,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余某違反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行政法規,未經主管部門許可非法銷售汽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應當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法官說法:眾所周知,汽油等危險物品不可隨意買賣,需經國家相關部門許可才可經營。非法加油點的油品來路不清,質量無法保障,既擾亂成品油市場秩序又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廣大市民要切實增強安全意識,到正規的加油站加油,自覺抵制非法經營犯罪行為,共同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