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港鎮關於舉辦第四屆全民運動會的通知

各辦事處籌建處、黨工委、鎮直單位、駐鎮單位、重點企業、各社群團體、各村(居):

為進一步落實國家全民健身計劃綱要,豐富業餘體育文化生活,增強我鎮人民群眾的身體素質和凝聚力,推動我鎮體育事業健康發展,促進社會和諧進步,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舉辦明港鎮第四屆全民運動會,本次運動會的宗旨是:進一步宣傳貫徹《體育法》和《全民健身計劃綱要》,展示明港人的新形象,增強明港人的凝聚力,為全鎮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和美麗鄉村兩大文明建設服務。

明港鎮第四屆全民運動會由鎮政府主辦,明港文化事業發展服務中心、市四高、鎮中心校、信陽廣播電視台明港廣電中心協辦,鎮成立第四屆全民運動會大會組織委員會,組委會下設若干組,負責運動會的籌備、綜合協調等各項工作。

運動會期間,各村(居)支部書記、單位一把手為參賽隊的領隊,比賽期間,各村(居)支部書記及單位一把手要善始善終負責組織本村(居)、本單位運動員參賽。

屆時將舉行隆重的開幕式,各村(居)、鎮直(辦)及駐鎮各單位、重點企業要廣泛宣傳發動,周密部署,積極組織報名參賽,不得有參賽項目空缺的村(居)和單位,具體事宜詳見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

運動會須知

一、各代表隊領隊、教練要加強對運動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樹立良好的比賽風氣。

二、裁判員要認真學習《明港鎮第四屆全民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嚴肅認真,謙虛謹慎,實事求是,公正準確。堅持體育道德評比標準,服從領導,遵守紀律。裁判員若弄虛作假舞弊者,一經發現,當場除名,並通報批評。

三、運動員要尊重裁判,服從裁決,聽從指揮,嚴禁罷賽和弄虛作假,一經裁決,堅持服從。要發揚勝不驕、敗不餒的優良品質,爭創優異成績。

四、裁判員、工作人員要提前30分鐘到崗,密切配合,盡職盡責,積極主動地搞好本職工作,對擅離職守,影響比賽正常進行,情節嚴重的要撤換其工作,並嚴肅批評。

五、參賽人員需提前20分鐘到場,參賽時須出示身份證由現場裁判員查驗無誤後方可參賽,嚴禁他人頂替,弄虛作假。

六、愛護公物,切實做好安全教育,消除各個環節中的不安全因素,嚴防各種意外事故的發生。

七、領隊要全面負責運動員住宿、往返乘車及安全等方面的工作,以確保運動會圓滿成功。

運動會時間、地點

2018年11月25日,在市四高內舉行,屆時將舉行隆重的開幕式,比賽時間為三天。

田徑、籃球、乒乓球、拔河、中國象棋、趣味比賽共六大項28小項

1、村(居)以村(居)為單位組成代表隊。

2、鎮直單位、重點企業、及各文社群團體以單位(團體)組成代表隊,不夠組隊人數的單位可以同系統組織代表隊或聯隊。

3、參加運動會開幕式的代表隊必須統一服裝組成不少於30人的方陣,不足30人的單位全體人員參加。

1、參賽隊員必須是本村(居)村(居)民、本單位正式幹部、職工,否則取消參賽資格和參賽成績。

2、參賽隊員年齡須在18周歲以上(2000年11月前出生),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等不適宜劇烈運動的疾病或慢性病。

3、一名隊員只准代表一個單位參賽,否則取消該隊員所在隊參賽資格。

1、各參賽單位要嚴格按照準則各項規定報名。

2、趣味比賽項目:抱球接力跑、挑擔接力跑、自行車慢騎、八人跳繩、同心鼓、珠行萬里、背靠背運球、趣味三項(指壓板跳繩、布袋跳、摸石頭過河)、踢毽子各村(居)必須選報。

3、運動員報名後不得棄權,若確有傷病需換人者,經組委會同意後方可,但不準換項。

1、各代表隊報名表必須按要求分男、女項目填寫清楚,字體要工整,加蓋單位公章後和單位解說詞於2018年11月10前,由各辦事處、黨工委收集審查後,報組委會資格審查組(明港圖書館)審查。

2、建議各村(居)、單位給參賽隊員購買短期意外保險,報名時須提供隊員身份證複印件及全體隊員簽字的免責聲明。

3、比賽時間以組委會通知為準。

4、各代表隊必須自製隊旗一面:隊旗為紅底黃字,規格1.5×2.5米,旗杆長3.0米,代表隊命名方式“***代表隊”。

1、團體項目取前三名進行獎勵,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

2、個人單項取前三名進行獎勵,第一名5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

本競賽規程總則和各單項規程解釋權、修改權屬全民運動會大會組委會。

本人志願參加本次比賽,並簽署本責任書。以下內容本人已認真閱讀、全面理解並予以確認,願意承擔相應責任和義務。

一、本人志願參加本次大賽及組委會安排的一切相關活動;

二、本人全面理解並遵守大賽的各項規程、規定、要求;

三、本人身體健康,已為參賽做好充分準備;

四、本人願意承擔大賽期間發生的意外風險責任,並且同意舉辦單位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

五、本人同意接受舉辦單位在大賽期間提供的現場急救性質的醫務救治,因救治等發生的相關費用由本人自理;

六、本人授權舉辦單位及媒體無償使用本人的肖像、姓名、聲音和其他資料用於大賽的組織推廣和賽後相關宣傳;

七、本人承諾以真實身份參賽,決不弄虛作假;

八、本人同意向舉辦單位提供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用來核實身份,願負信息不實產生的一切後果。

領隊: 教練:

隊員:

年 月 日

來源:明港圖書館

編輯:關德文

審核:陳 寧

終審:胡新華 易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