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財政廳:對直接接觸待排查、確診病例的工作人員 每人每天300元補助

近日,財政部、四川省財政廳先後出台系列文件,明確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醫療救治的多項財政保障政策。26日,四川省財政廳對四川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醫療救治財政保障政策進行了政策解讀,回應了相關財政保障問題。

感染人員醫療救治費用如何兜底解決?

根據解讀,一是發揮醫保基金保障作用。通過適當擴大醫保基金支付範圍、實行患者先救治後結算、調整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總額預算管理政策等措施,確保患者救治費用按政策多報銷、快報銷。

二是實行財政資金兜底保障。醫療機構對新冠肺炎感染人員實施醫療救治所發生的合規必要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的餘額部分,由同級財政部門負責據實結算。

防控救治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如何發放?

對於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者確診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採集和病原檢測等工作相關人員,按照每人每天300元標準給予臨時性工作補助;對於參加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標準給予臨時性工作補助。

防控救治人員加班值班如何保障?

對應急響應期間有加班值班情形的疫情防控和醫療救治人員,相關單位可按規定給予補助。對參與疫情防控和醫療救治工作的人員,確因工作原因發生誤餐的,相關單位可按照不超過100元/天的標準發放誤餐補助。

藥品物資緊急採購如何開展?

一是藥品採購。對防治新冠肺炎所需的未掛網藥品,醫療機構可先採購後備案,保障臨床用藥需要。

二是其他物資採購。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新冠肺炎防控救治所急需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可按《政府採購法》有關規定實行緊急採購,確保急需物資、設備及時到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同時,任何採購單位也不得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為名違反政府採購規定實施其他採購。

財政資金如何安排和調度撥付?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擔”原則,全省各級財政負責先行保障同級衛生健康等職能部門(單位)開展疫情防控、應急處置、醫療救治所需經費,並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對職能部門提出的經費需求,全省各級財政可以採取“先預撥、後清算”方式,開通資金撥付綠色通道予以足額撥付,保障工作順利開展。

紅星新聞記者王垚

編輯 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