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不過明朝,打不過鄭氏父子,荷蘭怎麼就把台灣佔了

明朝時期,朱家皇帝們,對海洋不太感興趣,不僅中間廢了澎湖巡檢司,還不許民間私自下海。

而此時正處於西方大航海時代,歐洲殖民者到處搶佔殖民地。

這期間,大航海的新起之秀,海上馬車夫荷蘭人,抓住了明朝不上心台灣的機會,成為台灣的殖民者。


實際最先發現台灣的西方國家並不是荷蘭,而是葡萄牙人。

葡萄牙人在佔領澳門後,在與日本的貿易往返航路上,首先發現了台灣,覺得相當漂亮,喊出了“福爾摩沙”,Formosa,美麗之島),這個名字後面成了西方殖民者對台灣很長一段時間的稱呼。


而第一個登錄台灣進行勘繪的也不是荷蘭人,西班牙人,西班牙後面也佔領了台灣北部,以基隆為據點,與荷蘭人在台灣南北分庭。

至於荷蘭人,其實最早是想佔領澳門的,被葡萄牙人捷足先登,於是只好去了台灣。


1.


西班牙是最早看到台灣位置重要性的,1619年,西班牙道明會神父馬丁略Bartolomé Martinez指出:中國台灣的戰略地位可與中國澳門匹敵。

西班牙人最早上島勘繪,佔領卻比荷蘭人晚了幾年,而且在基隆經營不利,經濟上無法自給自足,加上本國經濟蕭條,國力在走下坡路,就乾脆從台灣撤了。

荷蘭人則是佔領澳門不成尋其次,1622年,發生澳門之戰,荷蘭人攻打澳門,但是葡萄牙好歹在澳門紮根許久,荷蘭人沒幹過,於是只好尋找新的據點。



荷蘭人在沒搞定澳門後,一開始還是沒想到駐點台灣本島,而是想搞定澎湖,原因很簡單,與中國通商是他們的最終目的,自然是越接近中國大陸越好。

所以為啥一開始要搶澳門,因為澳門離大陸是最近的據點。後面實在搶不到,那自然是澎湖比台灣島更方便接近中國大陸。

於是荷蘭人在司令官雷爾生的帶領下,澎湖風櫃尾築城建了根據地。


荷蘭風櫃尾遺址


但是明朝,只是對海洋不感興趣,不代表像晚清一樣沒有戰鬥力,鄭和當年開着船隊到處溜達就是實力的表現。

當時福建巡撫商周祚告知荷蘭人,澎湖上面住着大片漢人,不太喜歡你們這群紅毛鬼,要他們趕緊滾蛋。

荷蘭人不聽,於是下一任福建巡撫南居益更直接,不滾就打。

南居益設計將荷蘭將領法蘭斯尊的艦隊引到廈門鼓浪嶼,邀他上岸簽訂通商協議,半夜卻以火船攻擊荷蘭船,殺死8個荷蘭人,法蘭斯尊等人被押到北京處死。

那時的明朝比起晚清可硬氣的多,犯我大漢疆域,遠近都誅。

風櫃尾位置


但是明朝有個致命的弱點,腐敗,尤其地方上,官商勾結腐敗嚴重。比如澳門,你以為是明朝打不過葡萄牙嗎?是廣東的地方官,收了葡萄牙人的銀子,腐敗的結果。

那時澳門可不是殖民地,而是租借地,還不是強租的,是明朝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默許的行為。

於是荷蘭人覺得打不過,可以學學葡萄牙人,他們找來一個叫李旦的商人。

李旦是當時最大的海上貿易走私業者,居住在日本,亦商亦盜,是當時從日本到中國沿海,甚至到菲律賓,海上的話事人,擅長官商勾結,和福建與日本的官場都很熟,很多搞不定的事都會來找他。

李旦提出“荷蘭人從澎湖列島撤走, 但福建當局應該允許荷蘭人到台灣島貿易”的意見。

福建巡撫想想,台灣那旮旯也比較遠,通信閉塞,老朱連澎湖巡檢司都撤了,應該不會在意那塊地方,於是看在白花花的孝敬銀子上,同意了這個意見。

然後和荷蘭簽訂《明荷議和》,明確了荷蘭人可以在台灣發展並進行管轄。



其實從這個決策可以看到,明朝是沒有完全把台灣當化外之地的,否則荷蘭人去台灣島,根本不需要找福建巡撫商量的。

從這個角度,台灣有點像澳門,可以占,但需要政府同意,這塊地並不是無主之地,你必須給孝敬錢,打好招呼。


民間海商竟然可以介入國家重大事務,可見明朝地方官商勾結情況之嚴重。澳門是這麼搞丟的,台灣也是這麼搞丟的,從此台灣進入38年的荷蘭統治時期。


2.


1624年,荷蘭人正式登陸並佔領台灣,首先建了個熱蘭遮城,作為第一個據點。 第一任長官則叫馬蒂·宋克,Martinus Sonck


荷蘭人在台灣面對的第一個問題,也是之前中國政權渡海台灣最頭疼的問題,如何搞定原住民。

台灣的原住民不僅僅是高山族一族可概括之,實際是我國政府在新中國成立之初做民族認定時,由於兩岸隔離,無法對台灣少數民族做有效認定,進而統稱為高山族。

台灣原住民有幾個特點,一是多而雜,小小的台灣島,細分起來,竟然有十幾個少數民族,且很多起源不同,語言不同,互不統屬。

二是特別原始,也特別彪悍,很多部落看到陌生人,二話不說,先割個頭吧,包括後面的日本人佔領台灣時也沒在台灣原住民那討到便宜。



荷蘭人對原住民的管理,用了三種手段,分別是“懷柔”,“武嚇”,“奴化”

荷蘭人上島後,首先接觸的是平埔族中的西拉雅村社,該族以前就經常接觸外界,對外面來的人特別友善。經常與外面的人貿易與獲得武器,來攻打其島上它部族。

所以看荷蘭人上島了,西拉雅村社可樂和了,馬上前來親近,尤其是其下的新港社。荷蘭人也聰明,用15匹棉布換來新港社的土地使用權,做了個好買賣。

荷蘭人對西拉雅村社的新港社,採用的是典型的懷柔。


西拉雅族婦女畫像


但是平埔族還有一支叫麻豆社,和新港社特別仇視,還和日本人特別親近,經常聯合倭寇餘孽來騷擾荷蘭人。

1629年7月底,海盜三腳大爺在麻豆社一帶出沒,荷蘭長官遂派遣60多名士兵前往搜捕,途中必須經過一條溪流,麻豆社人主動表示要替荷蘭人背槍、背人過河;荷蘭士兵不疑有詐,走至河中央時,岸邊埋伏的麻豆社人一舉衝出,士兵全數被殲滅。

後面荷蘭人在第四任長官普特曼斯(Hans Putmans)的命令下,展開對麻豆社懲罰性討伐行動,調派了230名武裝兵力襲擊麻豆社據點,縱火迫使麻豆社代表前來商談,而後簽訂停火協議,

普特曼斯又在1635年11月底,帶着500人,聯合新港社,進攻麻豆社,把麻豆社老巢燒了個乾淨,搞得麻豆社元氣大傷,最後在荷蘭人武嚇之下,乖乖臣服,還簽了個簽訂《麻豆協約》。

《麻豆協議》簽訂之後,周邊其它村社也知道荷蘭人的厲害,紛紛過來歸順了。


荷蘭人統一了台灣西部這些部落後,要求不許族群“私鬥”,只能參與“公戰”。

荷蘭進而聯合這些部落,打通了台灣中部通道,並攻伐大肚王國所管轄的中部地區村社。

大肚王國為16世紀中期台灣原住族所成立的“跨族群准王國”,算是台灣勢力最強大的一支。

荷蘭人兩度出兵攻打大肚王國;“大肚王”在損失13個部落後,只能在荷蘭人的武嚇之下,訂約表示服從。


除了懷柔和武嚇,荷蘭人還用了“奴化”,西方人的奴化其實很簡單,就是傳教唄,讓原住民信仰基督教,接受西方人的宗教,便達到了文化統治的目的。

1627年6月,首位德國籍牧師康第紐斯來到台灣,投注心力以新港語翻譯《聖經》的重要章節,開始傳教。

三年後,又有一位祐紐斯牧師來到台灣,待了14年是停留最久的傳教士。在新港社開設第一所學校,男女學生兼收,授課內容主要是學習基礎課程和基督教教義,教授羅馬字母。

並與康第紐斯共同提案,希望派送數名新港社少年到荷蘭留學,培養成為傳教士之後,再回到台灣服務。

祐紐斯牧師

西方殖民者在殖民的過程中,往往是一手槍炮,一手聖經。要不信上帝,要不見上帝。野蠻交織着虛偽。


後面有個日籍人類學者伊能嘉矩,首度提出了台灣原住民的分類體系,把與荷蘭人接觸而“改造”過的分為平埔族,沒被荷蘭人“改造”的,分為高山族。

而新中國的民族認定沒這種區分,統稱為高山族。根據後面台灣當局的分法,則分出了更多。


3.


荷蘭人佔據台灣後,在與中國的貿易中,玩兩面手法,有時學葡萄牙人協助中國討滅海盜,有時卻又與海盜配合,以武力向中國要挾自由貿易。

就像今天的西方,對台灣沒有固定的原則,只是把台灣視作一顆棋子,維護其自身在亞太地區的利益,才是最高原則。

荷蘭人在台灣並未統治多久,這和兩個人有關。荷蘭人的保護傘李旦死後,曾與李旦參與荷蘭與福建巡撫談判調停的翻譯,鄭芝龍,繼承了李旦的海上勢力集團。

荷蘭人開始是拉攏鄭芝龍的,與鄭芝龍簽下三年貿易契約,並聯手消滅了鄭芝龍最大的海上對手李魁奇,但荷蘭人又玩起了兩面派,又不想完全受制於鄭芝龍,於是和其他海商聯合對抗他。

鄭芝龍來了火,在金門料羅灣,把反對他的其他海商與荷蘭人一起打敗,荷蘭人又只好談,鄭芝龍從此成為這片海域的話事人。

1644年清兵入關,兩年後,鄭芝龍投降清朝,卻被挾持到北京,荷蘭人以為從此可以鬆口氣。

沒想到,鄭芝龍的兒子鄭成功快速整合鄭家勢力,以金門和廈門為基地,控制着台灣海峽兩岸貿易。

比他爹更狠,覺得台灣不錯,乾脆以台灣為基地,進行建國,做個海上皇帝,於是上島直接趕走了荷蘭人。



1662年2月1日,鄭成功攻破荷蘭熱蘭遮城,鄭、荷簽訂和約,16天後,荷蘭人帶着家眷、財產,分乘8艘大船離開台灣,結束了對台灣38年的統治。

台灣從此迎來了國姓爺時期,鄭成功死後,到其孫子鄭克塽,最終歸順了清朝,康熙帝隨後設置了台灣府,第一次真正意義在台灣島上建立行政機構進行管轄,台灣,終於正式的納入了中國的版圖。


參考書目:

《被誤解得台灣史》 駱芬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