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國家設立“公益律師”,發工資,專職免費幫困難群眾打官司

真誠希望擔任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同行們,把我這個建議拿去寫成提案議案,引起高層重視和相應變革。

我的理由如下:

一、人民群眾特別是困難群眾有需求有期盼。

筆者經常遇到,在一些個人醫療損害賠償、工傷賠償、追索勞動報酬、追索撫養費等案件中,甚至一些陷入困境的民營小微企業打官司,常常因為拿不出來律師費而放棄訴訟,轉而採用上訪、網上發帖等形式維權,不僅無助於矛盾解決,也無助於社會和諧。

雖然各級司法部門都有法律援助機構和制度,指派律師給予免費援助,但是,一是還有大量的未申請援助或者申請了援助而未獲批,二是據筆者所知一個法援案件給律師補貼一千元(有可能各地不一樣),律師積極性不高。

現有法援制度遠遠覆蓋不了希望免律師費打官司的困難群體,特別是陷入困境的小微企業老闆和包工頭,已經負債纍纍,但是債權又執行不回來,導致三角債無法化解,各方矛盾交織,而限於法律知識的不足,他們自己去打官司,顯然在對方專業律師面前處於劣勢。

二、律師隊伍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需求。

說起律師收費,網上和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還是存有誤解甚至仇視的。一是認為律師都是高收入群體,吃香喝辣,富得流油;二是認為律師心黑,當事人那麼可憐都不能少收費或者不收費;等等。

其實,律師是沒人發工資的,代理案件本質上就是個謀生的事情,社會不可將其與法官、檢察官相提並論,給予過高的道德要求與期待。

入行才知道,剛做律師是非常清貧甚至很慘的。早些年筆者實習時,連基本工資都沒有,還得自己交社保;現在好一點,在南京實習律師一般有三至五千元左右工資(租房吃飯都不夠,基本都要靠家裡補貼),實習期滿拿證單飛了,可能連這個保底工資都沒有了,這也是大量律師執業不到三年就轉行到企業或者考公務員了,筆者這個所,30多名律師,去年一年就有四個年輕律師考去了體制內或者轉行到大企業了。

其實,這幾年筆者接觸到的新入行的年輕律師,素質都很高,大多都是研究生起步的學歷,可惜流失率也太高了。如果設置一些公益律師崗位,由公家發工資,同時大大放寬法律援助的標準,讓困難群體都能打得起官司,年輕律師也有碗飯吃,渡過執業前三到五年的煎熬期,也有助於這個群體更健康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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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怎麼操作呢?

筆者建議:可以給各律所不超過10%的公益律師崗位指標,一般在執業不超過5年的年輕律師中遴選,成為公益律師的,只能無償接案,並且每年要達到一定的辦案量;同時,各區縣一級法援中心,大大降低法律援助受案標準,接收後直接向各律所公益律師派發,公益律師不得拒絕。當然,公益律師要發工資,要能存活,在南京這樣的城市,至少得六千到一萬吧。如果南京設置1000名公益律師,每名公益律師年薪支出10萬元,全年也就1個億(大佬們的一個小目標而已),這個錢,財政出得起,社會效益也是很可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