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遲有多可怕?看看這四個受刑者的遭遇你就知道了

古代中國的刑法,可謂集人類殘酷之大成,而凌遲,則是其中最令人毛骨悚然者。

所謂凌遲,民間通俗地稱為“千刀萬剮”,要言之,就是把受刑人綁在柱頭上,再由劊子手用鋒利的小刀,把受刑人身上的肉一小片一小片地割下來。至於這個倒霉的受刑人到底該挨多少刀,這要由有權決定他的命運的人發話。

凌遲作為一種刑法,始於五代,那時一般是八刀到一百二十刀,延至朱明,這一數字升級到了一千刀到三千刀。血肉之軀要想承受一千刀甚至三千刀之後才死,這需要劊子手的精準技術。

顯然,把死亡的過程拖延得如此漫長,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通過受刑者的極度痛苦來警告世人:若敢作姦犯科,這就是下場。

考諸史籍,歷史上最有名的凌遲受刑者大概要數以下四人,他們中三個人明人,一個是清人。

其一,明朝大太監劉瑾。劉瑾被判凌遲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分三天完成。第一天凌遲了三百五十七刀,第一刀從胸部開始,首先割下乳頭;晚上,劉瑾被押回監舍,這個渾身是血,身上少了三百五十七片指甲大小肉片的傢伙,居然還有心思喝兩碗粥。

第二天,凌遲繼續進行。大約是熬不住痛苦,劉瑾大聲向圍觀人群揭發宮中醜事,監斬官只得令人用核桃堵住他的嘴,又剮了幾十刀後,劉瑾才氣絕身亡。

其二,明末抗金名將袁崇煥。因為中了滿清的反間計,袁崇煥被剛恢自用的崇禎下獄,後來又下令凌遲處死。

《明季北略》對袁崇煥受凌遲記載了兩個細節,那是兩個令人感慨萬千的細節。

細節之一,袁崇煥被凌遲到“皮肉已盡”時,還沒有斷氣,“心肺之間叫聲不絕”;

細節之二,“百姓將銀一錢,買肉一塊,如手指大,噉之。食時必罵一聲,須臾,崇煥肉悉賣盡”。也就是說,這位在遼東為大明王朝嘔心瀝血的國之干城,最終的結局是被他所保衛的同胞一人一口地吃掉了。

其三,明末文人鄭鄤。鄭鄤是江蘇武進人,出身於官宦世家,天姿聰慧,十八歲中舉,二十八歲中進士,寫得一手好文章。

由於首相溫體仁的陷害,鄭鄤在獄中關了四年後的崇禎十一年,京師遭遇百年不遇大旱,在相信天人感應的時代,當局認為這是冤獄所致。但當錦衣衛同知吳孟明把鄭鄤當作冤案上報時,卻遭到了崇禎出乎意料的過激反應:他不僅不承認鄭鄤有冤,反而認為鄭鄤死有餘辜,下令“將鄭鄤臠割處死。”

極端獨裁的國度里,聖旨既下,誰也無法改變鄭鄤的命運,除非獨裁者自己,但一般說來,獨裁者不可能自我否定,哪怕他們明知道自己錯了,也要一條道走到黑,因為他們認為這樣就是英明和果斷。

當時,史學家計六奇親往刑場觀看,並留下了翔實的目記記錄:

二十六日黎明,凌遲鄭鄤的聖旨下達了,外面原來猜測的判決並不對。許曦那天很早就過來,一同往西市,也就是民間所稱的甘石橋下的四牌樓。天色還早,四周尚無一人,只有一些地方上的工人在據地搭建,豎起一根有橫枝丫的木頭在東牌坊下。

舊規,處斬在西而凌遲在東。篷里則坐着總憲、大理寺少卿等執行的官員。一會兒,行刑的劊子手每人手裡提着一個小筐來了,筐里裝着鐵鉤和利刃之類的工具。他們拿出刀和鉤,在砂石上磨起來。辰巳二刻,觀者如山,房頂都坐滿了人,聲音嘈雜。

鄭鄤被押到南牌樓下,坐在一隻大筐里,科頭赤足,還在對身旁的一個童僕絮絮叨叨地交待後事。旁邊觀看的人說:都察院還沒到,還要等一會兒才行刑。

稍頃,鄭鄤從人群中被押進場,看到橫木丫,還在好奇地問:這是幹啥的?人聲鼎沸中,有人宣讀聖旨,最後一句的聲音特別大,“照律應剮三千六百刀”,上百個劊子手一起高聲應和,如同雷震,令人恐怖。

炮響後,觀者都踮起腳仰起頭,好像一下子高了一尺多,擁擠之極,根本看不到行刑,也不知道是如何下刀的。那根有橫丫的木頭上,有指頭大的繩子系在上面,一個人高踞其後,伸手從下面取來血淋淋的東西放到橫丫上,眾人仔細看時,發現是鄭鄤的肝和肺,都不勝駭怕。一會兒,繩子又放下來了,這一次掛上去的是鄭鄤的人頭。人頭之後,掛上去的是鄭鄤的身子,他的背還是全體,只是被一刀刀地割成了刺蝟狀。須臾,一個拿着小紅旗的人向東邊疾馳而過,據說是到宮中向皇帝彙報凌遲刀數的。

到中午,凌遲結束,天亦暗慘之極。回家途中,看到許多購買鄭鄤的肉的人,聽說是用來作治瘡癤葯的原料。——一個多年來富有才名的士大夫,竟然一刀刀地零割了給人用作治痔瘡的葯,計六奇感嘆不已:“二十年前之文章氣節、功名顯宦,竟與參甘皮同奏膚功,亦大奇矣。”

其四,清末太平天國將領石達開。石達開在大渡河陷入絕境後,主動向清軍投降,想用犧牲自己的方式來挽救數萬部屬。可悲的是,他的部屬仍遭到了大屠殺,他本人和幾個重要將領則被處以凌遲。

受刑時,石達開的部將吃痛不過,連連慘呼,原本一聲不吭的石達開嘆了口氣說:怎麼就不能忍受這片刻的痛苦呢?你想想要是我們把他們抓住,還不是同樣處置!說罷,再不發一言,聽任劊子手將他的肉一塊塊割掉。

石達開受刑的地方在成都科甲巷,位於市中心。100多年的時代變遷,這裡已發展成人流如織的春熙路商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