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5 06:13 | 嘉興公安
2019年度嘉興市區通行證於1月1日開始辦理。2018年度市區通行證延期使用至2019年1月31日。2019年度嘉興市區貨運車輛通行證辦理規定如下:
一、通行證辦理原則
(一)市區通行證辦理堅持網上申領與窗口申領“同時”,電子通行證與紙質通行證“同效”,窗口打印與郵寄“同步”的原則。
(二)市區通行證辦理採用“分類管理”的方式,根據通行證種類、車輛類型、使用性質、通行區域進行申領、受理、審核和發放。
二、通行證適用範圍
嘉興市區禁行區域,含南湖區、秀洲區相應轄區範圍。
三環東路-三環南路-三環西路-三環北路(不含上述道路)以內區域(7:00-21:00)禁止重型載貨汽車、外地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正三輪摩托車、電動三輪車通行;全天禁止低速載貨汽車(四輪農用運輸車)、三輪汽車(三輪農用運輸車)、運輸危險物品車輛通行。
三環東路-長水路-昌盛南路-昌盛中路-昌盛北路-昌盛東路-三環北路-三環東路(不含上述道路)以內區域(7:00-21:00)禁止載貨汽車通行。
廣益路、中山西路全線全天禁止重型載貨汽車通行。
秀園路(其中秀園大橋至中山西路不含,其餘路段含)—東升西路(不含)—三環西路(不含)—運河以內區域道路(7:00-21:00)禁止外地載貨汽車、本地大(中)型及以上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通行;全天禁止低速載貨汽車(四輪農用運輸車)、三輪汽車(三輪農用運輸車)、運輸危險物品車輛通行。
三、通行證種類和時效
(一)通行證分為臨時通行證和年度通行證兩種。
(二)臨時通行證:允許車輛除高峰時段外(7:00—8:30、16:30—18:30,下同)按指定區域或路線通行,同時,必須遵守市區其他交通管理的規定。臨時通行證有效期不超過一個月。
(三)年度通行證:允許車輛在嘉興市區(含南湖新區、秀洲新區)限貨區域內除高峰時段外通行,同時必須遵守市區其他交通管理的規定。年度通行證有效期不超過12個月。
(四)涉及民生、應急等職能部門車輛確需在高峰時間通行的,允許高峰通行,並按比例總量控制。
集約規模的服務城市配送運輸企業的小(微)型新能源貨車,可申領允許高峰時段通行的通行證,並按比例總量控制。
四、通行證核發車輛範圍及規則
(一)通行證核發車輛範圍為:城市作業類車輛、工程運輸類車輛、日常生活必需品運輸類車輛、危化品運輸類車輛、其他貨運類車輛。
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在市區限貨區域內的通行規定按相關的法律法規執行。
(二)城市作業類車輛:電力、通訊、廣電、自來水、煤氣、市政搶修、路燈搶修、環境保潔、道路維修、綠化養護等部門的車輛,核發年度通行證。
(三)日常生活必需品運輸類車輛:郵政、菜籃子、報刊車輛、專業配送車輛、農副產品、水產品市場的運輸車輛。根據實際需求結合轄區交通管理要求核發年度或臨時通行證。
(四)工程運輸類車輛:混凝土、建築渣土、泥漿、工程建築材料運輸車輛,根據《關於印發<嘉興市集中開展工程運輸車安全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嘉交安辦〔2018〕18號)要求,符合規定實施專項登記並取得登記證後發放臨時通行證。
(五)危化品運輸類車輛:根據實際情況核發臨時或年度通行證,一般指定時間、線路通行;供市區加油站固定運輸汽(柴)油、天燃氣以及其它民用煤氣、醫用氣體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等民生類車輛適當放寬。
(六)其他貨運類車輛:核發臨時通行證。
(七)新能源貨車通行證核發應給予便利;小(微)型新能源貨車不受市區貨車限行限制(高峰時段除外),不再辦理通行證;中型以上新能源貨車核發通行證。
(八)多用途貨車(俗稱皮卡車)不受市區貨車限行限制(高峰時段除外),不再辦理通行證。
多用途貨車是指具有長頭車身和駕駛室結構、核定乘坐人數小於等於5人(含駕駛人)、駕駛室高度小於等於2100mm、貨箱欄板上端離地高度小於等於1500mm、最大設計總質量小於等於3500kg的貨車。
五、通行證申領及流程
(一)申領通行證分網上(微信)申領、窗口申領兩種
網上(微信)申請渠道為“嘉興交警”微信公眾號,可申領臨時通行證、年度通行證;市本級各交警大隊窗口可申領臨時通行證,交警支隊秩序科可申領年度通行證。
下面我們重點來講解一下,如何申領通行證?
(二)通行證網上申領規定
網上申領車輛範圍
普通貨運機動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自卸貨車;運輸建築材料(垃圾)普通貨車;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砂漿等特殊結構貨車和載貨型專項作業車除外,這車輛只能在窗口受理)。
通行證有效期類型
(1)本地、外地普通貨車可申領臨時通行證。其中,有效期分為1日和3-30日兩種。
(2)運送糧、米、油、鹽、水等生活必須品的和搬家等普通貨車可申領年度通行證。
通行線路和時間規定
(1)網上辦理和申領通行證限制申領路線:大(中)型以上貨(黃牌)車為禾興路、中山路、中環南路、中環東路及環城路以內區域道路。小(微)型貨車為禾興路、中山路、中環南路。
(2)禁止通行時間:避高峰7:00至8:30、16:30至18:30。需申領禁行路線、高峰時段通行的請到窗口辦理。
申領條件
(1)外地普通貨運機動車辦理臨時通行證時,應在定期檢驗合格、交強險有效期內,無嘉興市範圍內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記錄。
(2)本地貨車應在定期檢驗合格、交強險有效期內,無未處理交通違法記錄。
審核和發放
(1)有效期為1日臨時通行證系統自動比對車輛性質、車輛類型、違法情況等後,經驗證碼驗證無誤後,自動通過審核,發放電子通行證,可續辦兩次,不再發放紙質通行證。
對申報者、申報車輛採用誠信管理制度,工作人員事後審核抽查信息,一旦發現弄虛作假的,對申報用戶、申報車輛納入黑名單,該用戶、該車號將不能通過網上申領。
(2)3日以上臨時通行證和年度通行證實行“人工審核”,審核通過後,以短信和微信推送方式,告知申報人到窗口領取紙質通行證。
(3)臨時通行證申領由交警支隊網上審核,辦理時間為1個工作日(其中需要涉及相關大隊聯審的為2個工作日);
年度通行證申領由交警支隊秩序科網上審核,辦理時間為3個工作日;
審核通過後,臨時通行證申報人可以向交警支隊直屬一、二、三大隊和南湖、秀洲大隊辦事窗口打印和領取(可郵寄);年度通行證申領由交警支隊秩序科打印和領取(可郵寄)。
(三)通行證窗口申領規定
申領類型
市本級各大隊窗口可申領臨時通行證,有效期3-30日,交警支隊秩序科可申領年度通行證,有效期為1年。
限制申領路線
大(中)型以上貨(黃牌)車為禾興路、中山路、中環南路、中環東路及環城路以內區域道路,小(微)型貨車為禾興路、中山路、中環南路。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辦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周邊道路通行證
(一)石臼漾水源保護區周邊道路
1、秀園路(中山西路-東升西路)
2、秀洲大道(中山西路-東升西路)
3、昌盛路(洪興路-東升西路)
4、常秀街(洪興路-東升西路)
5、中環西路(洪興路-東升東路)
6、越秀北路(洪興路-東升東路)
7、柵堰路(洪波路-城北路)
(二)貫涇港水源保護區周邊道路
1、南湖大道(榮中公路-長水路)
2、三環南路(南湖大道-紡工路)
3、榮中公路(南湖大道-三環南路)
申領條件
(1)本地、外地車輛申領通行證需提供以下資料:申請人填報《車輛通行證申請表》;提供機動車和申請人有效信息、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確須進入機動車限制、禁止的區域證明(一般有送貨單、單位證明、上級主管部門證明等)。
(2)外地普通貨運機動車應在定期檢驗合格、交強險有效期內,無嘉興市範圍內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記錄。
(3)本地貨車應在定期檢驗合格、交強險有效期內,無未處理交通違法記錄。
(4)重點車輛、駕駛人應到轄區大隊進行備案登記後方可申領通行證。
(5)特殊車輛的申領除了以上要求外,還應滿足以下條件:
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專用車輛:根據《浙江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條例》、《關於加強我市混凝土運輸車輛安全運行管理的通知》(嘉發改【2008】405號)規定和《關於印發<嘉興市集中開展工程運輸車安全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嘉交安辦〔2018〕18號)要求,到屬地散裝水泥辦公室進行備案登記同時,進行專項登記,符合文件要求通過專項登記並取得專項登記證後,發放通行證,其中四軸及以上車輛不發通行證。
工程車、散裝建築材料(渣土)運輸車輛:根據《關於印發<嘉興市集中開展工程運輸車安全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嘉交安辦〔2018〕18號)要求,符合文件要求通過專項登記並取得專項登記證後,發放通行證,其中四軸及以上車輛不發通行證。
危化品(非劇毒)運輸類車輛:應提交運輸企業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運輸車輛從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的危險品道路運輸證;駕駛人從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上崗資格證、押運員身份證;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及通訊工具,應當懸掛或者噴塗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警示標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安裝並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衛星定位功能的行駛記錄儀裝置。
審核和發放
(1)窗口申領通行證實行人工審核,臨時通行證申領由市本級各交警大隊審核,審核時間為1個工作日(其中窗口申領通行證涉及到大隊聯審的,2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後,以短信和微信推送方式,告知申報人到窗口領取紙質通行證(可郵寄)。
(2)臨時通行證由一個交警大隊辦理後,其他交警大隊轄區也准許通行。重型以上貨車進入環城路(不含)以內區域、中山路、禾興路、中環南路、中環東路等重點區域的,應徵得相關交警大隊聯審同意後發放,其中收到聯審請求的交警大隊,一般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承辦大隊2個工作內完成審核;申請單獨通行南湖區區域或秀洲區區域鄉鎮通行證由相應的轄區交警大隊審核辦理。
(3)年度通行證申領由交警支隊秩序科審核,審核時間為3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後,以短信和微信推送方式,告知申報人到窗口領取紙質通行證(可郵寄)。
(4)涉及民生、應急等職能部門車輛確需在高峰時間通行的和服務城市配送運輸企業的小(微)型新能源貨車允許高峰通行,由交警支隊秩序科審核,並按比例總量控制。
(5)工程車、建築材料(垃圾)運輸車輛、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專用車輛、運輸危險物品車輛等重點車輛,申領通行證時,一般由運輸目的地、施工所在地轄區交警大隊負責辦理,原則上應指定線路,通行線路如需要經過其它交警大隊轄區道路的,應徵得相關交警大隊同意。
(6)辦理運輸危險物品車輛通行證的,由運輸目的地或車輛所在地轄區交警部門進行審核,根據轄區道路實際嚴格限定通行證有效期限和通行路線。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辦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周邊道路通行證。
(7)以下車輛不予辦理通行證:拖拉機(含變型拖拉機)、農用車、農用輪式機械車輛、低速載貨汽車;車輛有交通違法記錄未處理的;車輛未經檢驗、檢驗不合格的、辦理年度達到強制報廢期限;在嘉興從事運輸的重、中型貨車及危化品運輸車輛所有人未經轄區交警大隊在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台中註冊登記駕駛人信息、機動車信息的。
附件《嘉興市區通行證審批表》:請按住或掃描下方二維碼識別獲取。
(原標題《貨車司機注意了!2019年嘉興市區貨運車輛通行證要這麼辦!》。編輯肖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