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首先糾正一下,針對北大教授陳春花“愛爾蘭歐洲大學”博士學位事件,發布聲明的不是“北京大學”,而是“北京大學人事部”,這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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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此前寫的相關文章中表述為“北京大學在其官方微博中發布聲明”,這一表述實際上不準確,現予以糾正。
“北京大學”和“北京大學人事部”應該是兩個概念,而北京大學官方微博發布的聲明並非是“北京大學”的聲明,而是其辦事部門“人事部”的聲明。
再讀“北京大學人事部”的聲明,我們可以看到,北大人事部的聲明裡只提到“我校對陳春花老師的有關情況進行了調查”。
這句話里的“我校”指的是“北京大學”。北大人事部只是北大組織架構中的事務性部門,其職能應該是做好人事事務工作,解決和處理與人事相關的問題。
至於北京大學怎麼調查“陳春花老師的有關情況”,調查過程和內容是啥,調查結論是啥,應該由“北京大學”發布。
問題是,上述北京大學人事部發布的聲明中,僅僅提到北京大學對陳春花的調查,並沒有提到具體的調查結論。
既然北京大學至今沒有公布對“陳春花老師有關情況”的調查結論,那麼,陳春花博士學位是真是假,也就是懸念了。
另外,我在陳春花本人發布的《陳春花:一封公開信》里看到,陳春花這樣表述:“北大希望我配合學校保持沉默至今。今天,我決定就近期熱點問題作出如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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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關博士學歷的說明”部分,陳春花自述了她當年拜訪蘇老師(蘇東水)的起因和結果。陳春花說,蘇東水“推薦我就讀愛爾蘭歐洲大學DBA,並願意成為我的論文導師”。
陳春講述了她兩年(1999-2001年)的學習情況,完成的論文,“復旦及上海高校的博導授課”的事情,陳述了“7名博導、教授組成的答辯委員會考核,獲得博士學位”的情況。
她重點強調的內容是,“2003年2月,「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出台,執行時間同年9月,隨後我才知道所獲得博士學位未被認證”。
注意,在這段話里,陳春花說的是其獲得的博士學位“未被認證”,並沒有說她獲得的博士學位是真是假。
在其“有關北大聘用過程的說明”部分,陳春花陳述,“在2003年學歷學位認證相關規定出台後”,“涉及到可能影響組織對我的聘用評價時”,“2016年入職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我都如實告知博士學位未被認證的情況”。
在這一部分的內容里,陳春花介紹了北大國發院嚴格遵照聘任程序”的具體情況,提到了“專門提出和討論過我的博士學位問題”,但並未明確其博士學位是真是假。
現在,我們回到本文開頭,回答一個問題,為啥是北京大學人事部發聲明,而非北京大學發聲明。
這個問題的答案就在陳春花的《陳春花:一封公開信》里。在這封公開信里,陳春花自述:“在北大人事系統中,我的學位認證材料是新加坡國立大學碩士學位。”
綜上所述,針對陳春花博士學位事件,北大讓陳春花保持沉默,最終北大也沒有公布調查結果,只是接受陳春花辭職申請,終止其聘用合同,原因其實很簡單。
因為北大聘用陳春花與陳春花的“博士學位”無關,而是與陳春花的“碩士學位”有關,陳春花入職北大是北大邀請的結果。既然如此,北大也就無需調查陳春花博士學位的真假了。是不是這樣呢?大家去想一想。
最後需要說的是,北京大學發布“北京大學人事部”的聲明時間是8月3日14點14分,而陳春花發布《陳春花:一封公開信》的時間是8月3日12點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