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現行的工資是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三部分組成。事業單位工資改革調整了標準,完善了工資制度。其中最值得關注的是將部分津貼和績效工資納入了基本工資。下面我們一起來談談,2021有哪些調整。
一、基本工資增加
基本工資增加是本次改革最具普遍意義的調整,利用減少績效工資增加基本工資的方式促成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際薪資的增加。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在崗位工資標準和薪級工資標準都有不同程度的調整。
調整後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將增加470-3500元,但增加的這部分工資大部分用來支付個人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兩項金額加在一起至少要扣除360元。因此平均下來,月人均實際增加300元左右。
二、補貼
1.全國兩年一調
2015年建立的“兩年一調”正常調整機制,並且此機制同樣是適用於機關事業單位,2016年7月和2018年7月都進行了調整,本來2020年也是調整年,但是因為疫情影響,調整推遲,目前我國整體疫情已經得到控制,只有個別病例出現,國家經濟逐漸恢復,因此這種背景之下,在2021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應該不會再推遲。
2.地方調整
江蘇省印發《關於提高城鄉工作補貼標準通知》,按“城關鎮”“其他鄉鎮”兩種類型進行補貼,適當提高“其他鄉鎮”補貼標準。縮短晉檔年限,由10年調整為5年;對條件艱苦的偏遠鄉鎮,在補貼標準上適當傾斜。補貼標準按工作年限分為9檔,“城關鎮”最低200元、最高680元;“其他鄉鎮”最低560元、最高10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