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夏經緯網
中天新聞台2019年2月18日報導的“鳳凰雲”新聞遭NCC裁罰40萬元新台幣,中天提告抗罰,一審敗訴,上訴二審成功。(翻攝自Youtube“中天新聞”頻道)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 台灣中天新聞台前年報導台南“立委”補選選情,有關“鳳凰展翅雲”新聞,被台當局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依所謂“衛星廣播電視法”裁罰40萬元(新台幣,下同)。中天提起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髮現,NCC開諮詢會議,16名委員中有12人認為不違“法”,NCC卻置之不理,依另4名委員意見決議開罰,形同少數暴力,原審未就此部分調查釐清,遂認定中天上訴有理,發回更審。
中天2019年2月18日的午間新聞報導《異象?!三市長合體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晚間新聞再報《民俗專家:大吉現天侯盧韓齊聚天顯“鳳凰雲”?!》,NCC認為內容未經查證,引導民眾將特定政治人物與怪力亂神之說結合,依“衛廣法”裁罰40萬。中天提告抗罰,一審敗訴後上訴北高行。
北高行審理髮現,NCC曾針對此新聞開諮詢會議,出席委員16人,9人建議“發函改進”,3人建議“不予處理”,共12人認定未涉違法,但NCC審議時未就諮詢會議的建議進行討論,也沒說明不採多數委員意見的理由,僅片斷擷取另4名委員意見,直接認定中天違“法”,原審未釐清此部分,未盡職權調查義務。
另外,原審認為當時補選日將至,該新聞“有害投票可靠性”,卻沒任何影響選民投票意願的證據,況且該新聞有標註“民俗信仰請勿盡信”文字,記者則以旁白說明“鳳凰雲”在氣象學上的名稱及成因,未涉暴力、霸凌等易對兒少產生負面影響,或使閱聽者焦慮、驚恐的內容,北高行認為原審的事實認定缺乏事證,並違反論理法則。
北高行並指,播出“鳳凰雲”照片是網友主動提供給中天臉書粉絲團小編,小編當下就詢問網友姓氏、性別及拍攝地點、原因,制播新聞前也到氣象部門觀測系統查詢天氣狀況,可見並非全無查證,採訪對象也非虛構人物,原審若對查證流程有疑義,應通知小編或記者作證,全案仍有調查必要,因此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