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澤西州康登郡同意向一名黑人男子賠償1000萬美元,用於支付八年前一名警員導致其癱瘓的和解金。

澤維爾·英格拉姆
據原告律師貝絲·巴爾丁格稱,澤維爾·英格拉姆是一名黑人男子,案發時僅20歲。2014年6月,英格拉姆因違章駕車並逃逸被警方抓捕,在逃逸過程中,遭到警察的過度暴力執法。
英格拉姆的訴訟檔案顯示,在逃逸過程中,英格拉姆不慎跌倒,三名警員給他戴上手銬並按住他。其中一名警員踩到了英格拉姆的脖子上,致使他頸椎斷裂。英格拉姆稱,當時他高聲呼喊自己的胳膊和腿沒有知覺了,但是在場的警員拒絕給他提供緊急醫療救援,最終使他四肢癱瘓。
巴爾丁格稱,英格拉姆目前四肢癱瘓,在一家療養院接受治療,該機構可以向法庭作證。
據悉,事件發生後, 英格拉姆起訴了康登郡政府、康登郡警察局和三名涉事的警員傑里米·默克、尼古拉斯·馬奇亞法瓦以及安東尼奧·吉內塔。最近的一次審判於今年3月閉庭,當時陪審員未能就所有罪名達成一致。
在新的法庭審判開始之前,康登郡政府與這名黑人男子達成了1000萬美元的和解。但和解協議仍需得到聯邦法官的批准。
巴爾丁格表示,英格拉姆現在需靠他人協助才能維持正常生活,他需要更好的醫療護理,不能再拖延了,結束這場訴訟能緩解他的難題。
據悉,雖然各方已同意和解,但這只是保險公司牽頭的一項商業決定。
巴爾丁格認為,警方在逮捕英格拉姆時未持逮捕令,而且英格拉姆只是逃跑,沒有威脅或反抗警察,警方明顯執法過當,三名警察所隸屬的警察局,也負有一定責任。
但即使是在保險公司已同意向英格拉姆支付賠償金後,警方仍堅持沒有執法過當的問題。警方稱,英格拉姆受傷是他滑倒在地上造成的,他之所以逃跑是因為他非法持有毒品和一把偷來的槍。
康登郡發言人丹·凱森表示,根據和解協議,康登郡始終維持以下觀點:警方沒有任何不當行為,不對此案負責。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