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扈俊麗。
一個陪媽媽們科學育兒的家庭教育創業者。
專註家庭教育7年,既有理論,又有實操。
所有的原創文章,皆出自我在養育自己的孩子和服務其他孩子和家長的實際中所獲,是理論與實際相互驗證和結合後所得。
這是第192篇家庭教育文章:孩子的決定權。
以下為文章正文。
上一篇文章,輔導孩子遵循的基本原則講了父母輔導孩子學習時遵循的一個原則,那就是,但凡孩子能自主搞定的,絕不出手。
這條原則的目的,除了培養孩子為自己學習操心、負責的能力外,還可以幫助孩子獲得自己在學習上決定權。
別小看這小小的權利,親子中的大部分矛盾,孩子學習上的諸多問題,都是因為這個決定權而引發的。
用個具體的例子來說明。
在丨輔導孩子中“輔”的任務中提到過,父母輔助孩子列出自己的學習任務清單。
但我在實際中遇到的很多情況是,父母自己動手,列出一個清單,交給孩子,你照着完成就行了。
父母這樣做的理由有很多,比如,
孩子自己不知道要做什麼,我幫他列好,列的清清楚楚;
孩子列得顛三倒四,雜亂無章,我幫他按順序列好,這樣不會亂;
孩子列的時間很不合理,有的內容,他列的時間肯定無法完成,有的內容又用掉了太多時間,時間規劃不合理,時間和效率都浪費了;
孩子壓根不知道怎麼列,字都不會寫,對學習沒有概念,還是懵懵懂懂的狀態,我就代勞了......
不得不說,現實中這樣的情況比比皆是,而且,實際的情況,可能比我遇到的還要複雜。
但無論孩子的情況多麼不同,也不論孩子的狀態多懵懂,都不意味着,父母這麼做就是對的,合理的。
父母對孩子在學習上決定權的剝奪,相當於把孩子從學習上架空,你不用管那麼多,只管照着去執行就可。
問題是,孩子並不是沒有自主意識的機器人,他有自己的思考,有自己的想法,況且,學習是他的事情,他有權利為此負責。
這造成的後果,將會在後續孩子的學習中逐步體現。
很多父母曾向我諮詢過:
孩子在學習上不上心,對自己的事情不負責任,丟三落四,今天丟課本,明天丟作業本,怎麼才能讓他改掉這個毛病;
孩子一寫作業拖拖拉拉,磨蹭得讓人抓狂,有什麼辦法讓他能提高效率;
孩子對學習沒什麼興趣,全靠父母提醒、催促在背後使勁推着往前走,怎麼才能讓他意識到學習是他自己的事;
孩子在學習上,沒有動力,說了也不聽,常常因為學習,作業爭吵,特別影響親子關係......
這個時候,問及孩子的年齡,大多已到了小學中高年級,甚至初中。
孩子身上的問題,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一定是長期積累而來。
而造成這一結果的原因,很大程度上,與孩子在學習上的主動權和決定權喪失有關。
而造成這一切的人卻是父母。
未免造成這樣的局面,從一開始,孩子上學第一天,父母就得把這份主動權和決定權,交給孩子,讓他去主導自己的學習。
孩子懵懂,一無所知,都不要緊,這時候正是父母開展輔導的最好時機。
我們依然用上文提到過的列學習清單來舉例,父母如何輔導孩子,通過列出學習任務清單,來獲得和感知決定權。
曾經引導一個孩子列過一個這樣的清單:
放學回家,洗手後開始寫作業。
先寫語文,再寫數學,再寫英語;
吃完晚飯,中文閱讀,30分鐘;英語閱讀,30分鐘。
之後是自由活動時間。
這個清單,只是大致的分類,沒有用具體的時間去卡。
因為剛開始,孩子對學習內容的熟悉程度不夠,學習能力也在初始階段,無法把控具體的完成時間。
具體的內容順序,由孩子自主決定。
清單中,孩子遇到不會寫的字,如果他需要幫助,就幫他寫;
如果他想用圖畫來代替,就畫圖,只要他明白即可。
這些都由他決定。
這個過程中,孩子也可以決定,哪些任務需要父母陪伴,哪些任務則可獨自完成,不需要父母陪伴。
這個清單,不是唯一,可以根據孩子的情況,和自家的情況,靈活設置。
比如有的孩子,希望放學後,先在戶外玩半個小時,再回家寫作業,如果情況許可,就聽從孩子的安排
這樣一份清單,製作起來,可以說十分簡單。
但由於它是由孩子自主決定的,這件事情對孩子就有了很不一般的意義。
通過製作清單,孩子獲得了在學習上的自主權和決定權,孩子覺得自己可以對自己學習上的事情說了算,他的責任感便會由此發展。
決定權也會帶給孩子自信,他可以給安排爸爸媽媽事情,這讓他覺得自己也是個有能力的人,可以做成很多事情。
決定權,也對父母和孩子的權利做出了劃分,可以避免很多因為學習而引發的親子矛盾。
這樣的機會越多,孩子在學習上的自主性越強,可以為自己的學習負責、上心,父母需要操心的事情則越來越少,輔導的效率也越來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