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友驊
12月15日一直到16日的凌晨5點多鐘,民眾黨新竹市長當選人、“立法委員”高虹安被台灣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先後征訊,時間長達將近18個小時。

台北地檢署於12月15日兵分八路,去搜索高虹安的辦公室以外的高虹安住所、高虹安父母住宅。他們搜索的目的大概只有兩個:第一個高虹安的小金庫的問題;第二個是詐領助理費的問題。這兩個案子說了起來是非常的單純,有或是沒有相關的證據,高虹安都有做賬,需不需要這樣子大陣仗來對付高虹安在台灣內部引起了極大的爭議。
有兩派的意見:一派的意見說是要關押高虹安。高虹安她貪的錢多少呢?84萬新台幣,摺合人民幣大概是20萬。說因為84萬要關押高虹安,請問為了區區84萬去關押一個“立法委員”適合嗎?顯然這已經不是法律問題,這是政治問題。另一派的意見就是聲援高虹安。區區此數,你早不辦晚不辦,在這個時候辦,你等於是沒收新竹市的選舉,你根本是輸不起,就跟當年對付韓國瑜的模式一模一樣。所以這兩派的意見在台北政壇引起的軒然大波。

平心而論台北地檢署兵分八路去搜索,這個叫“愛國者”導彈打小鳥,就是說你拿一枚500萬的導彈去打一隻小鳥,請問划得來嗎?這個就在作秀。其次高虹安是“立法委員”,這個時候民進黨的“立法委員”很多人說她有“立委”保護傘,她要了做好做滿,領好領滿吶等等這種冷言冷語。如果高虹安那個時候真的辭了“立委”的話,她今天沒有所謂的保護傘,我們可以看得到這個“立法議事堂”上你游錫堃居然容許檢調單位在開會期間可以拘捕“立法委員”。
事實上這個會期在2022年12月底應該就會結束,只有不到兩個禮拜的時間,你難道不能等等嗎?非要在高虹安就職前拘押她,事實上拘押不成。拘押不成的三個理由:第一個你沒辦法提出關鍵物證。第二個你搜索的目的就是羞辱高虹安。第三個這個金額比起所謂“88槍”跟“88會館”事件來的輕微的多。台灣的法律他有幾個原則:第一不正己罪,就是說自己可以不用證明自己到底是否有沒有犯罪。第二個就是無罪推定。第三個罪惟疑輕。這個是小數目的,叫做罪惟疑輕。然後第四個是罪行法定。是要經過法院公開審判以後,你才能夠認定他是否有罪。

對於這四項,民進黨第一個要高虹安說清楚,第二個他們已經接連將近一個半月都在討論這個問題,一致贊成羈押高虹安,然後說這個貪污非常嚴重,然後最後法院還沒審理就說高虹安坐牢跟羈押或者關押已經成為定局。換句話說,他們根本不想讓高虹安上任。
他為什麼不想讓高虹安上任?有三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新竹“棒球門”事件,還有“棒球門”事件旁邊所謂的宿舍的問題。一個宿舍的改建,居然要花新台幣1億2千萬,比高虹安的84萬還要多,這個改建只是裝潢而已,請問這個中間有沒有弊端?高虹安上來一定查。第二個就是說新竹市政府他的很多的大型建設錢一向不透明,還有追加預算的問題,這一些你要怎麼處理?高虹安上來一定要查。第三個新竹市已經成為民進黨的利益窩,蛇鼠一窩的利益窩,他們就怕高虹安上來把這盤棋給打亂。
所以他們主張關押高虹安,高虹安現在以60萬元交保。這60萬元交保這裡面有幾個重點大家都忽略了:第一個高虹安沒有被限制住居。第二個也沒限制高虹安出境。第三個也沒有剝奪公權,就是她公民權沒有被拿掉。換句話說她12月25日她可以就職。從這個地方我們可以看得出來,民進黨的確是輸不起,所以運用政治手段來以法律的方式,企圖剝奪高虹安就任,甚至於擔任新竹市長的權利,這種做法實在是太過於惡劣,已經惡劣到沒收了新竹市長的選舉。

我想請問民進黨眼中到底有沒有自卑?到底有沒有玩弄法律?那更重要的他承不承認這次的選舉?所以當高虹安以60萬元交保,於12月16號早上5:20她赴出地檢署,民進黨大為興奮,說這個是叫重金交保。事實上這不叫重金交保,重金交保像其他人都是新台幣2,000萬以上,有的人甚至於上億,我們從這件事情可以知道民進黨上台胡作非為、作風惡劣,2024他一定會得到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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