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內親綠藝人柯宇綸不滿許姓網友在臉書留言“好的,塔綠班”,提起民事訴訟求償20萬元(新台幣,下同),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許是對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因而善意發表言論,判決駁回柯的請求、許免賠,可上訴。

大陸《中國日報》報道指出,柯宇綸曾經有“台獨”言行,並且支持他父親電影導演柯一正的“台獨”立場,也因此致使其主演的電影《強尼·凱克》2018年在大陸上映計劃被擱置。有大陸媒體此前曾報道稱,柯宇綸被大陸封殺後,急速倒向民進黨,甚至淪為網軍側翼。
據了解,去年10月18日柯宇綸在個人臉書粉絲專頁留言“只能說祝福台島演藝圈早日解嚴”,而許姓網友在下面回復“好的,塔綠班”;柯公開指出,他對“塔綠班”3個字零容忍,委請律師提民事訴訟,要求許賠償20萬元。
台北地院認為,許所為“塔綠班”用語,固然寓有柯為“綠營及其極端支持者”之意,但許是以柯所述“祝福台灣演藝圈解嚴”為依據,調侃柯臉書回復文字具有濃厚政治意識形態,為政治傾向深綠之民進黨支持者。法官指出,臉書貼文與回復之情境脈絡,以及該等言論之語境,可認是一種主觀意見表達,且屬高價值之政治性言論,經權衡許的言論自由與柯之名譽權,認定許的言論並未侵害柯之名譽權,柯請求給付精神慰撫金20萬元無理由,判決駁回。
對此,島內媒體人朱凱翔昨天發文:“法院認證的天字第一號‘塔綠班兵’,洞洞么(001),柯宇綸。”更加碼狠酸:“兵科專長:已知用火。”諷刺意味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