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選認證方式適用於納稅信用A級、B級、C級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新辦企業能否勾選認證諮詢一下當地稅務機關)
納稅人取得銷售方使用新系統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可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台進行勾選確認,查詢、選擇用於申報抵扣或者出口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未查詢到對應發票信息的,仍可進行掃描認證。
1、納稅人確認用於抵扣稅款或出口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的操作時限,為上月申報期結束後次日到當月申報前2日,在上述期間勾選確認的發票,歸屬於當月申報期抵扣範圍。(例如:9月增值稅申報期限為9月15日,您定於9月12日申報,9月10日前勾選確認的發票可於9月申報期申報抵扣;9月11日至10月申報期結束前2日勾選確認的發票可於10月申報期申報抵扣,請注意:9月份您申報以後在9月份的申報期結束前不允許再進行勾選,從 9月份申報期結束次日起到下個月申報前兩天均可勾選。)。
2、為不影響當月的申報抵扣,操作員必須在勾選、確認期內對當期勾選的數據進行手工確認。納稅人可在每個稅款所屬期的勾選和確認操作期內,納稅申報前,可多次進行勾選、確認,已確認數據不能修改。
3、納稅申報後在本月申報期內不得進行勾選確認操作,若進行勾選確認操作,這部分勾選確認的發票將無法納入本期申報抵扣數據中,也不能參與下期申報抵扣。為避免損失,請納稅人確認當期所有發票全部勾選確認後,再進行本期的納稅申報。納稅人當日確認的數據,次日可通過“抵扣統計”功能查詢到準確的可抵扣數據(含勾選確認和掃描認證兩類數據),並可下載所有抵扣明細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