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4年9月,荷蘭人在澎湖戰敗後退居台灣,並以此為基地發展東亞的貿易事業。
與此同時,由於東北滿洲人的崛起牽制了帝國大半的精力,大明的海上力量逐漸由朝廷艦隊,轉變為了私人性質的海上武裝貿易,以鄭芝龍為代表的華商崛起於海上。
崇禎元年(1628年)明朝廷冊封鄭芝龍為 “海上游擊”,這是中國海盜海商集團第一次得到合法的認可。
鄭芝龍集團合法化後,全面與荷蘭人展開貿易競爭,企圖壟斷東亞海上貿易。
崇禎六年(1633年)九月十五,鄭芝龍在烏沙頭得知荷蘭夾板船九隻與劉香賊船五十餘只自南北游移外洋,便立下戰書約荷蘭人決戰。10月22日,荷船從圍頭航抵料羅(金門東海岸),明朝水師出現,開始攻擊荷船,料羅灣海戰開始。
料羅灣海戰
據《巴達維亞城日記》所記,此戰被俘虜的荷蘭人約計百人。
據福建巡撫鄒維璉奏報的戰績:“計生擒夷眾一百一十八名,馘斬夷級二十顆,焚夷夾版(板)巨艦五隻,奪夷夾版(板)巨艦一隻,擊破夷賊小舟五十餘只,奪盔甲、刀劍、羅經、海圖等物皆有籍存。而前後銃死夷屍被夷拖去,未能割級者,累累難數,亦不敢敘。”

此戰鄭芝龍集中優勢兵力,大量使用西式大炮對敵轟擊,用火船貼身近戰,打的確實漂亮。
料羅灣大捷使荷蘭人不得不屈尊於中國海商集團的實力,從此荷蘭人每年向鄭芝龍商的船隊繳納12萬法郎的進貢,才可以保證荷蘭東印度公司在遠東水域的安全。在17世紀的遠東水域完全變成了由中國海商一家說了算的天下。
鄭芝龍之後,鄭成功繼承了鄭氏家族的事業,明末的東亞大海仍是鄭氏的天下。

鄭成功
為把荷蘭人驅逐出台灣,1661年鄭成功下令積極修戰船,招幕訓練水兵。僅二個月時間就修造兵船300多艘。
荷蘭侵略軍在台灣守備十分嚴密,修城築堡,總兵力約2800人,戰艦有“赫克托”、‘斯•格拉弗蘭”、“威因克”、“馬利亞’等甲板戰船,還有小艇多艘。
1661年5月1日的海戰中,鄭成功採取“ 以多擊少”的戰法,派出約60 艘各裝有兩門大炮的帆船迎戰荷軍。在鎮將陳廣、陳冲的指揮下,鄭軍以傷亡1000 多人的代價,用炮火引發荷艦火藥庫爆炸,擊沉了荷軍主艦赫克托號,用火船焚毀格拉弗蘭號,平底船白鷺號和馬利亞號則分別逃往日本和巴達維亞方向。通過海戰,荷軍力量遭受重創,尚存幾隻小船逃進台灣城下,再也不敢出戰。鄭軍以數量優勢奪得台灣海峽制海權。
從台灣海戰中逃跑的馬利亞號船於1661年6月駛抵巴達維亞,向東印度公司報告了荷軍在赤嵌城戰敗和台灣城被圍的消息,荷蘭駐巴達維亞殖民當局為挽回敗局,便派海軍統領科布•考烏率領科克倫號、厄克號等10艘戰艦752名士兵以及夠吃八個月的米、牛肉和豬肉前去增援。經過38天的航行,於8月12日駛抵台灣海面。
9月16日荷軍從海、陸兩路向鄭軍發起進攻。在海上,荷軍企圖迂迴至鄭軍側後,焚燒船隻。而鄭軍避開與荷軍艦隊海戰,隱蔽在岸邊,當敵艦闖入埋伏圈後,立即以陸海兩面萬炮齊發。經過一小時激戰,鄭軍以亡150人,傷若干人的代價,擊毀荷軍戰艦2艘,俘獲小艇3艘,荷軍損失了1個艇長、1個尉官、1個護旗軍曹和128名士兵,另有一些人負傷。在陸上,荷軍幾乎沒有發起什麼像樣的進攻就偃旗息鼓了。12月1日,鄭成功令陳宣、陳冲用數十隻內裝硝磺等易燃物的小船乘風火燒荷軍船隻,黃安則督率一部從七鯤身夾攻,擊沉荷軍戰船3艘,擊斃擊傷荷軍多人。至此,荷軍海上力量基本被摧毀,只能坐以待斃。台灣從此收歸鄭氏管轄,直至1683年清軍進入。
由此來看,即使在明末,中國依然可以迎戰當時的世界列強葡萄牙和荷蘭,並且絲毫不落下風。
大明雖以數量取勝,但畢竟海戰都是贏的。
然福禍相依,“海上馬車夫”荷蘭被驅逐後近兩百年西方列強不敢再打中國的主意,這在某種程度上造成了滿清的盲目自大。當下一個列強出現的時候,就是英國1840年發動的鴉片戰爭。
鴉片戰爭的結局我們都知道,大清在閉關鎖國兩百年後對世界一無所知,失敗也就是必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