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辦“彰化曲棍球協會案”的檢察官陳隆翔彈劾案,獲判不受懲戒。陳隆翔表示,提起彈劾的“監委”以偏頗政治立場,來檢視誣陷他。(台灣“中時新聞網”資料照片)
“監委”高涌誠、林郁容以“段宜康曲棍球案”對檢察官陳隆翔二度彈劾。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黃子哲昨批評,“監委”堂而皇之違反法治精神,二度彈劾秉公行事的檢察官,企圖讓司法界噤聲,這不是政治追殺,什麼才是政治追殺?蔡英文還如何推行已成笑話的司法改革?
黃子哲表示,法院已經判決段宜康敗訴,不料段宜康“搏歹筊”,不願依照當初承諾吞曲棍球就算了,竟然還向“監委”陳情,要彈劾承辦案件的檢察官違“法”失職,根本無視法治、行徑囂張,而台灣地區監察機構竟沆瀣一氣,與政治連手斲傷司法獨立。
他指出,陳隆翔被初次彈劾時,台灣地區司法機構職務法庭就判決“不受懲戒”,也認為“監委”提出再審“顯無理由”而駁回,不料高涌誠、林郁容竟敢公然違背“一事不再審”原則,二度彈劾陳隆翔,甚至沒保障被彈劾人答辯機會,讓程序正義淪為空談,使台灣地區監察機構成為戕害司法公信力的始作俑者,害台灣民主法治精神蕩然無存。
黃子哲說,民進黨當局提名“監委”唯親是用,昔有陳師孟甘作東廠打手,今有高涌誠、林郁容戕害司法獨立,若不是民進黨當後盾,敢這樣肆意妄為?
國民黨民意代表李貴敏也批評“監委”搞雙標,高涌誠和林郁容認為陳隆翔僅憑被告自白即結案,沒等彰化縣政府回復,是嚴重違反辦案程序;但這次“監委”彈劾,也沒給陳說明機會,也沒約詢,照“監委”的標準,不也違反程序正義?
她質疑,“監委”此舉是向檢察機關“下馬威”,給司法權下指導棋,是明目張胆的干預司法權,“撈過界了”,以後難道“監委”不滿意判決,就能彈劾司法人員?
不具名的前“監委”痛批,現在的“監委”沒搞清楚自己在幹什麼,現在每天做的事情與態度,從自己的工作經驗來看很多都不合格,陳隆翔案就沒有一事不再理原則。
他說,“監委”就任後要把以前特殊關係切斷,包含檢察官、民進黨等黨派,“監委”須沒有黨籍、沒有政治成見,全憑事實做公平判斷。但現在“監委”赤裸裸展現政治意識與以前的糾葛,實在很糟糕。
民進黨民意代表蔡易余也認為,要釐清是否是同一個案子,“監委”只要發現某一事件需要調查、彈劾,會針對事件及個人立案;不同的“監委”可能認為有彈劾的必要,但不可能只針對同一個人、同一事件做兩次彈劾。
民眾黨團總召邱臣遠說,尊重“監委”職權,但有沒有二次彈劾的必要及過程中是否符合程序正義要再釐清,同時要考慮二次彈劾產生的社會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