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電影夫人(頭條號簽約作者)
近日,李少紅的《媽閣是座城》正在上映。
這是她闊別大銀幕12年的新作。
只可惜,總體的評價不怎麼樣。
夫人因此不禁想起一種說法:
其實,李少紅僅憑兩部作品,便可名垂青史。
一為《大明宮詞》,二是《血色清晨》。
前者人盡皆知,而後者少有問津。
但這部當時的“禁片”,27年後再回頭看:
依舊震撼人心。
影片改編自馬爾克斯的小說,《一件事先張揚的凶殺案》。
從內容主線來講,也可以稱之為:
一層處女膜引發的血案。
故事發生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北方偏遠的大水坑村。
某日清晨,年僅24歲的李明光(胡亞捷飾),倒在血泊中。
怎麼說,他也是村裡民辦小學唯一的老師。
居然就這麼“不明不白”,在全村人的眾目睽睽下死了。
臨死前,他對着來晚的村長,說出了自己最後的遺言:
大叔,他們……把我殺……了。
圓睜的雙眼,寫滿了驚異和不解。
潛台詞尤為明顯:
他們(究竟是誰)為什麼(動機何在)要殺“我”?
這是電影結尾的一幕。
其實整部作品,也都在回答此問題。
類環形的敘事結構,以調查員作為第三者的視角娓娓道來。
從眾多受訪者的口中,一點點逐步拼貼起事情的“真相”。
觀眾也由完全迷惑,到知其所以然,再到種種的細思極恐。
話說死者李明光,他父親早逝,母親改嫁,只得和奶奶相依為命。
身世算得上是很清苦了。
但不同於大字不識,唯獨知道耕地種田的農民,他要多一個身份:
“教書的”。
因為他曾跟當時上山下鄉的知識青年學習過,具備初中文化程度。
堪稱是村裡唯一的讀書人。
然而,他也不知不覺地成了別人眼裡的“異類”:
瞧他那幾畝地種的!。
類似的言語,無不充滿鄙夷的態度。
疏於農事的李明光,在教書之餘,還是個活脫脫的文藝青年:
除了訂閱《電影雜誌》,還寫小詩,如《我是一片綠》、《大水坑放歌》。
生活習慣也迥異於當時的其他農民,洗臉時用香皂,還刷牙。
看得出來,接受過文化知識熏陶的李明光,確實與眾不同。
在極度閉塞,被傳統觀念禁錮的落後環境中:
他身上閃耀着某種自我覺醒,和象徵現代文明氣息的光芒。
正是這些特別之處,才吸引了李紅杏(孔琳飾)、崔永芳兩閨蜜經常去學校串門。
不過,閑言碎語便接着隨之四起。
半夜三更也去,能幹啥好事兒?
如此這般保守,明顯是臆想的“定論”,卻成了大家腦海里的“共識”。
所謂人言可畏,似乎有一種帶着悲劇意味的宿命感,在悄然埋伏。
精彩故事,還在後面。
少女李紅杏有兩個哥哥,大哥李平娃,二哥李狗娃。
母親孀居多年,如何續上李家的香火,是她老人家最迫切的心愿。
畢竟,木訥老實,自稱“沒用的人”的老大,已經36歲了。
這年齡即便放到現在,也的確不小了!
更何況在三十多年前的北方偏遠農村。
對李平娃而言,身處命運的低谷,任何一根稻草都必須奮力抓住。
盼星星盼月亮的機會,雖然姍姍來遲,但總算沒撲空。
有一次,在平娃家酒桌上,“萬元戶”張強國提出了一個能實現“雙贏”的好注意:
換親!
他先提親娶李紅杏,然後平娃哥再拿着這份彩禮錢,娶走他姐姐。
表面上看,這是有錢人對窮人出於同情心的解救,實則不然。
精明能幹的張強國,完全能夠藉此一舉兩得:
既“免費”娶到一位漂亮媳婦,又能將胳膊有問題的“累贅”姐姐順利“出手”。
平娃縱使心有不甘,也只能“感恩戴德”的答應。
還得服服帖帖地管小他好幾歲的強國叫“哥”、“大哥”。
可這場換親交易,究竟埋藏了多少隱患?李平娃全然不知。
再說這“出外打工,賺了大錢”的張強國,真就能成為平娃家的“救命”稻草嗎?
對此,我們還需繼續往下探尋。
終於等到了新婚之夜,可平娃顯得心事重重。
蹲在門外一個勁兒地抽煙,就是遲遲不進屋。
從他臉上,你絲毫看不出大喜之日的喜悅,反而讀到了憂慮重重。
觀眾當然理解:
一個男人想守護住尊嚴,平娃是多麼的有心無力。
由於貧窮,他無法在適齡期結婚。
最終,還得要靠別人“饋贈”才行。
內心盛滿了失落與屈辱,又夾雜着幾分欣喜,何止是五味雜陳。
但就在他脫下上衣,吹滅蠟燭的時刻,一陣急促的敲門聲響起。
強國帶着一幫人擁入家中,理由竟然是:
退貨。
原來,“嘗過城裡女人滋味”的他,初夜時卻發現:
被單上啥也沒有。
於是,立馬認定女方已失貞。
惱羞成怒,興師動眾地發起一陣“夜襲”。
不僅強行“退”掉了李紅杏,還粗暴地帶走了氣到暈過去的姐姐。
頃刻間變得一片狼藉的平娃家,當即又戰火瀰漫。
李紅杏遭遇了平娃哥的一頓暴打,但她始終緘口不言。
失貞的結論彷彿因此而坐實。
拿錢來領人。
這是強國臨走時告訴他,能讓新娘重新回來的唯一辦法。
顯然,此舉無疑“堵死”了平娃家的活路。
自感絕望,失去理智的他:
判定“糟蹋”妹妹的人,必是李明光。
經歷過從換親到“退貨”的平娃,此時至少已蒙受了兩次羞辱:
自尊心被破壞“殆盡”,哪裡還有什麼臉面。
他所能做出最本能的反應——自然是“報仇”。
妹妹不發一言,剛聯姻的親家,又撂下了狠話。
村裡沒人出來給他們勸解調停,更沒人能就此事有個像樣的說法。
平娃哥認定了李明光和妹妹有染的想法。
多年貧窮、忍辱的生活遭遇,加上法律意識的單薄,只能一意孤行。
絕望、憤怒、無知,讓李平娃走上了犯罪之路。
兄弟倆拿着磨好的刀,在村裡的早餐店中,揚言要殺了李明光。
消息很快在村民間流傳了開來。
店裡的大嬸叫醒丈夫,讓他趕快去通知村長。
同時拿出好酒招待,並伺機跑出去報信。
誰想大嬸半路上遇到一挑水姑娘,又轉手讓她去傳話。
丟下水桶匆忙跑到家的姑娘,被母親責罵了兩句。
她偷偷地寫了張紙條,交給弟弟滿意。
在冬日的那個清晨,小男孩慢不騰騰地走在濕滑的路上。
他看見了正在院門外刷牙洗臉的李老師。
也許,是小孩對老師天生的懼怕,膽小、內斂。
站在高處的他,只是叫了聲李老師,沒有說出要傳達的信息。
也或者是他不全認識上面的字,姐姐也沒有跟他具體說的緣故。
紙條被折成了紙飛機,丟了下去。
恰好飛進了餵豬的石槽,正巧李明光奶奶把一桶新的豬食倒了進去。
小男孩還是沒有開口,直接走了。
李明光像往常一樣,帶着書本出了門。
他還回頭看了一眼白髮蒼蒼,老態龍鐘的奶奶。
直到此刻,我們可愛的村民,還在竊竊私語地談論着這事。
可就是沒有一個人跑到他跟前,確認他是否已經知道了。
並能痛痛快快地講給他聽。
雖然村長在路口,直接奪去了兄弟倆手中的兇器,去了早餐店。
但也僅此而已,並沒有和李平娃深談。
自然也沒有把他們要殺人的伸張、招搖當回事,哪怕做一點點的防備。
原本軟弱,猶豫的李平娃看着要慫了。
老二李狗娃開始瘋狂叫囂:
都以為咱不敢!
都看不起咱!
不說清楚?不說清楚就真干!
李平娃最後的心理防線,徹底被擊垮。
為了有所謂的面子,他不要命地要去殺人。
兄弟倆第二次走出家門。
圍觀的村民,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站在高高的石台上。
這是我們熟悉的魯迅筆下的看客。
他們沒有停止語焉不詳的議論:
你怎麼出來了?
都說你知道了!?
還不快跑?
人家都來了!
可憐的李明光,一臉懵逼,微笑着問道﹕
出啥事兒了?
知道啥?
事情都到這份上了,大家回復給他話,還是那麼地刺傷人心:
你乾的好事,你還不知道?!
自己作的孽……
直到李紅杏哭喊着跑來央求兩位哥哥。
李明光才稍微意識到一點事情的可怕。
但他被兄弟倆擋住了,已經來不及逃跑了。
利斧砍下的鮮血,染紅了李老師的臉龐和衣服。
滑落在地的書本,被血滴浸染。
大叔,他們……把我殺……了。
年僅24歲的李明光老師,也是村裡唯一的知識分子。
最終帶着他困惑不已的疑問,結束了短暫的一生。
精神錯亂的李紅杏,也跳河自盡了。
閨蜜崔永芳曾和她開玩笑說:
只有一個人能配得上你,你心裡想的準是他,電影演員唐國強!
這樣貌美的姑娘,竟落的如此下場。
李平娃被槍決,李狗娃判了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李大娘守寡多年,三個已成年的孩子,全部卻死於非命。
人生之苦,莫過於此。
不久,之前由破廟改建的學校,掛上了一塊新的牌子:
靜慧寺 國家二級保護文物。
孩子們又回到了破敗荒涼的這裡,開始他們肆意玩耍的童年。
再也沒有人可以教他們識字讀書。
古老文化的遺迹被重新保護,現代文明的曙光卻遲遲未能照亮。
回到文章開始的核心問題:
他們(究竟是誰)為什麼(動機何在)要殺“我”?
首先,源頭在張強國的錯誤認知。
以初夜是否落紅來判斷女性的貞潔。
這一點無需贅言。
現在稍微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是錯誤的觀念。
只能怪當時的人們,生理知識太貧乏了。
其次,李平娃死要面子的固執。
他不知道怎麼跟人家溝通,查明真相。
而一味地自以為是,感情用事。
結果壞到了極致:
白白搭上了四個年輕人的命。
最後,是村民擺出的看客姿態。
他們自覺不自覺地扮演殺死李明光的幫凶。
加繆曾說,世上的罪惡差不多總是由愚昧無知造成。
希望新時代的文明之光能夠大放異彩,讓愚昧無知的罪惡不再上演。
(圖片源於網絡,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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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電影夫人,獨立影評人,頭條號簽約作者。希望在電影的世界裡,遇見你和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