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新冠疫苗接種禁忌症或暫緩接種證明可以開具了!
來源: 桂林疾控 2021-08-18 09:22:41 我來說說閱讀 次
不適宜接種
或暫緩接種的人員
可到指定單位開具
“新冠疫苗接種禁忌症或暫緩接種證明”
憑證明可出入公共場所
趕緊來看
↓↓↓
8月16日起,全區實行健康碼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種記錄(標識)查驗,不適宜接種或暫緩接種的人員可到指定單位開具“新冠疫苗接種禁忌症或暫緩接種證明”,憑證明可出入公共場所。
如何評估接種禁忌症或暫緩接種的情況?
由指定醫療機構專業醫務人員評估後開具。參考新冠病毒疫苗說明書、《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技術指南(第一版)》、《60歲及以上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工作指引(試行)》,進行規範評估開具,不應超出禁忌症或暫緩接種範圍。
證明開具時間及所需材料?
(一)各新冠疫苗接種門診對接種日參與接種的群眾,經諮詢評估,可現場開具。
(二)對非參與接種、單純需要開具禁忌症或暫緩接種新冠病毒疫苗證明的群眾,可在各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公布的指定時間到相關開具單位。須帶好本人身份證件、以往就醫的病歷、檢查結果、出院小結、疾病證明、體檢報告等資料,資料不全的,可要求補齊相應資料。行動不便者,可委託親屬攜帶上述材料代辦。
哪些醫療機構可以開具證明?
秀峰、疊彩、象山、七星及雁山區範圍可開具證明的醫療機構如下圖所示。荔浦市、臨桂區及十縣由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指定並公布。
桂林市五城區可開具證明的醫療機構



重要消息!
請轉給身邊的親朋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