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火災不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更是違法行為,搞不好就要被拘留!
7月30日在工地發生的一起火災事故,包括安全員在內的3名當事人被給予行政拘留的處罰。
讓我們來回顧下事情的經過吧。
安全員被刑拘10日
7月30日,湖北恩施市土橋大道鳳凰山遊樂園後大門附近一建築房屋樓頂發生火災。消防部門接到報警後,迅速調集恩施市消防大隊黃石橋中隊、清江中隊、土橋執勤點6輛消防車、31名指戰員到場處置。14時15分許,明火被撲滅,無人員傷亡。

經調查,起火原因是因焊工操作員滕某在坡屋面焊接鋼筋時,焊渣掉落至屋頂保溫材料後引燃屋頂保溫材料、防水材料蔓延成災。

事後,該項目的項目經理及安全員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焊工操作員被處以行政拘留4日的處罰。
法律依據
經調查,焊工操作員由於未持證上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的違法行為,被處以行政拘留四日的處罰。
項目安全員李某,對電焊操作現場未採取安全防護措施,且未對焊工操作員滕某持證情況進行核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條之規定,構成過失引起火災的違法行為;項目經理段某,在該項目的內部動火審批手續中管理混亂,且未查驗滕某是否取得焊工操作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條之規定,構成過失引起火災的違法行為,依法分別給予李某、段某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在某些實際工作中,安全員雖然想要做好安全,但卻沒有能力和權限要求公司領導對發現安全隱患的站點進行整改,也沒有條件和權力要求承包商停業整頓,實在是“身不由己”。但是,如果身為一名安全員,在安全工作過中儘力了,如何來避免被追責呢?
下面,是一位網友的建議:
安全員,如何避免被追責?
一般安全事故調查組進駐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查封安全資料,安全資料最大的作用就是記錄現場實際的安全管理行為。所以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安全資料就是護身符!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五)對於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安全生產法》中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
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三)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六)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七)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根據上述安全管理人員的法定職責,我們需注重以下方面:
1
注重安全日誌的規範填寫
很多安全員懶得寫安全日誌,或者記錄些雞毛蒜皮的流水賬,更有甚者安全日誌僅記錄當日施工人數施工部位,這些都是無效的安全日誌,一旦出現安全事故,對自身的保護作用就是零。
安全日誌記錄著安全員一天的安全管理活動記錄,其實是安全事故發生後最重要的證明性文件。安全日誌應詳細記錄當日發現的安全隱患,安全隱患是否已整改。若安全隱患未整改,隱患整改人是誰,要求何時整改完畢。出現安全員權力以外不好落實的隱患,必須在安全日誌中記錄。重複出現一直未落實的整改,應彙報項目經理或上級領導,注意留存郵件記錄、聊天截圖等證明性東西,這是最好的履職表現。
其它安全管理活動,例如:人員教育培訓、應急預案演練、安全檢查等應也在安全日誌中記錄(與安全資料其它內容相互補充印證)。
2
做好人員教育培訓,如實記錄教育培訓情況
人員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必須全做,公司級自己本人決定不了,那就做好項目級和班組級(個人職責內的)。必須強調一點:所有教育培訓的簽字必須本人簽字,切莫代簽,否則一律無效。安全教育除了進場時做以外,還需做好經常性安全教育的資料收集、季節性安全教育、變換工種安全教育、節假日安全教育等等等。
安全技術交底(分部分項、環境變化後等)更不必說,安全交底切莫籠統照抄,要跟現場實際相符合,否則也是無效,沒有意義。
安全考核試卷,不要嫌麻煩,要本人做。
班前活動記錄。
安全協議。
3
監督現場安全措施的落實
這裡的安全措施不僅是安全防護,同時也是安全專項方案中的安全措施。沒有編製安全專項方案?要求技術負責人編製(留有記錄、日誌記錄),沒有效果就向項目經理或上級領導彙報(留有記錄、日誌記錄)。安全措施不落實,同樣彙報記錄。
4
安全檢查和安全隱患
每日安全巡視和定期安全檢查、專項檢查這是必不可少的。檢查出的隱患,整改通知單規規矩矩做,必須本人簽收。未整改的隱患發送聯繫單。再不行就只能彙報項目經理或領導了。
5
對現場的人員違章
針對違章人員管理要留有記錄,尤其是拒不服從指揮的蠻幹人員,最好留個違章處罰單或者錄音、錄像。
6
應急管理
應急預案必須有,應急情況下的分工表必須有,這裡的分工表必須要責任人簽字。定期應急演練肯定要,且每個安全活動一定要有簽到表。
歸根結底,只有履職才能免責,只有安全資料才能證明履職,所以安全資料是風險規避最重要的手段。
對此,您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