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胡適的一生,可謂是成就斐然,年僅二十六歲就是北京大學教授,其倡導的白話文影響了一代人,其治學方法在學術上影響頗深,而在1939年就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的提名。由此可見,胡適是非常厲害的。
那麼,在當時,胡適工資是多少呢?據悉,1917年,在美國留學七年的胡適回國後,經人推薦為北京大學教授,月薪為260元,相當於人民幣一萬多元,一個月後,就升為本科一級教授,工資又漲了二十元,而胡適當時就住在北大免費的宿舍里,每月九元的伙食費就能過的非常好,哪怕後來與同鄉另租一處,也只需要出三元,也就是說胡適每月還有兩百多的結餘,但並不是說,每個教員的薪資都像胡適那樣高。
在1917年的相關規定中,當時,大學教授分為正教授、教授、助教、講師四等,教授有本科、預科之分,本科教授工資最高就有280,最低就有180,中間就有六等,而胡適正是本科一等教授,所以其工資是280元,也就是教授中最高的,比當時的圖書館館長李大釗工資就高一倍,據統計,窮人一年只需100元,就可以養活五口之家了。
後來在加上發表文章以及著書立說所得的稿酬版稅,足夠他自食其力了,因為在官辦的北京報紙以及學術期刊中,每一千字就有四到五元的稿酬(當時一元相當於人民幣40元左右),上海雖然低一些,但是胡適是文化名人,千字就能拿六元,至於版稅,一般是百分之十五,再版的話在此基礎上提高百分之五。所以胡適的工資是十分可觀的。
到了1931年,胡適擔任北京大學文學院院長,月薪就達到了六百元,與北大校長的工資幾乎持平了,再加上版稅稿費,每月的收入就有一千五百元左右(相當於人民幣六萬元左右),而他的平均收入甚至是魯迅收入的兩倍(魯迅月薪為690元)。總之,胡適的月薪真的讓人難以置信。
胡適在北京的故居就有三處,臨時住處就不知有多少了,家中還雇有很多的僕人,可以說,他的生活是十分舒坦,而且可以說是上層頂尖知識分子的理想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