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國際世界,“和平與發展”是時代的主旋律,因此國與國之間的關係顯得尤為重要。從1953年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問世開始,我國外交部就一直奉行“以和為貴”的外交理念。
我國展現出了自身的友好態度,因此越來越多的國家與我國建立了密切的外交關係。然而,並不是每個國家都珍惜與我國的這種關係,有的甚至還做出了背信棄義的行為。
以色列,表面上與我國稱兄道弟,但在背地裡,卻與美國勾結,還給印度送上一份“大禮”,嚴重危害了我國的國家利益。
原本,我國與以色列的關係還是非常友好的,但在經歷以方的背信棄義之後,現在已經處於一種類似陌生人的關係了。那麼當年以色列究竟做了什麼?事情的來龍去脈到底是什麼?以色列送給印度的禮物又是什麼?
中以建交,稱兄道弟
1992年,我國外交部發文稱:“我國與以色列正式建立外交關係。”
其實早在1950年,雙方就開始了建交談判,由於中東局勢和第三方關係的制約,一直到1992年,兩國才正式建交,因此這次建交也稱為“遲來42年的建交”。
建交初期,我國對這份關係很是看重,並在軍事、商業、農業等多領域展開與以色列的合作,我國人民更是以“兄弟國家”稱呼以色列。
回顧中以建交走過的路程,無疑是艱難坎坷,歷經了風風雨雨。首先是1950年以色列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中東地區第一個承認新中國政權的國家,對我國釋放善意。
緊接着1951年,朝鮮戰爭爆發,由於美國敵視中國,以色列終止與我國談判,兩國關係一度陷入冰點。
1978年,中東和會召開,中以兩國駐聯合國代表在關係凍結後首次會晤。最終1992年,在雙方共同努力下,中以正式建交。
中以建交之後,我國展現了十足的誠意:一方面,我國承認了以色列在中東地區的合法性。要知道,以往在冷戰思維的影響下,我國跟隨蘇聯的腳步,一直認定以色列政府“非法”。
而經歷1989年東歐劇變後,我國宣布承認以色列。作為一個在亞洲頗有影響力的大國,我國的承認無疑說得上是一份“大禮”,對當時的以色列可謂是“雪中送炭”。
另一方面,我國憑藉自身多年的發展,積累了一定的財富,而以色列正好缺乏資金。因此,我國大量購買了以色列的出口產品,輸送資金幫助以方。
當然,以色列方面也做出了一些回應,比如加強與我國的貿易來往、出口部分高科技產品和新技術給我國。
一時之間,雙方貿易來往頻繁,看上去關係有了質的飛躍。甚至當時我國網上一度流傳着這樣的說法:“以色列是我國的‘鐵哥們’,雙方關係如兄弟般親密。”
但是,時至如今,兩國關係早已歸於平淡,網上也不再盛傳“以鐵”的說法。而這一切的轉變點,就是1994年中國從以色列購置預警機,結果以色列單方面撕毀合約。
磋商交易,簽訂協議
1994年,我國與以色列簽署了一份協議:將從以色列購買4架費爾康預警機,並預付了1.9億美金的定金。
原本,這是一件兩全其美的事情,以色列得到了大筆資金,而我國軍事實力得到提升。可是我國萬萬沒想到,這件事會最終不但沒有實現雙贏,反而是兩國的友好關係有了一道裂縫。
首先,我們要了解一下何為“預警機”,並明白它的戰略意義。所謂“預警機”,是指一種裝備了先進雷達系統的偵查飛機,能夠搜索、監視敵方目標,同時指導己方飛機進行作戰。
如此看來,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有人甚至這麼說:“如果有一架技術先進的預警機,哪怕飛機數量只有敵軍的一半,也能夠作戰勝利。”
1991年,在以美國為首的多國對伊拉克的海灣戰爭中,其全新的戰鬥模式讓全球矚目,尤其是預警機的應用,讓當時軍事力量頗為強大的伊拉克成為了“瞎子”。
伊拉克的戰機一飛上天就“兩眼一抹黑”,落得孤立無援,最終難逃被擊落的命運。
而這給東方某大國敲響了警鐘——如果是我們,面對如此先進的預警機,能否有一戰之力?答案是否定的,因為我國空軍依舊是傳統空軍,嚴重依賴地面指揮,在不考慮核武器的情況下,可以說是“大號伊拉克”。
再加上當時國際上還有多起戰場上運用預警機的實例,我國敏銳地察覺到預警機的戰略意義,因此打算給我軍裝備上高性能的預警機。
只可惜,當時的我國並不富裕,科研實力也不盡人意,自主研發預警機無異於搭建“空中樓閣”。因此,我國將目光轉向國外,希望能購買幾架先進的預警機。
一番挑選之後,以色列自主研發的費爾康型預警機映入我們的眼帘。原因有三:一是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對我國實行技術封鎖,不願出口高科技產品到我國。
二是我國目前與以色列交好,想來購買事宜也更加順利;當然,最重要的還是因為這款預警機的性能很強,稱得上國際頂尖水準。
三是費爾康預警機的空中預警能力可以比擬當時美國的E-3預警機,在某些方面甚至優於E-3,而且價格要少了將近三分之二。
於是,在1996年,我國派出代表前往以色列。經過磋商,我國先是前往軍事基地參觀了費爾康預警機,對它的性能加以了解,並表示滿意。
然後我國代表和以色列代表簽訂了合約:決定以2.5億美元每架的價格從以方購買三架預警機。
為表誠意,當時資金不算充裕的我國還陸陸續續從各個方面開源節流,向以色列支付了1.9億美元的定金。
然而,以色列政府後續的行為最終辜負了我國的一片誠意。
勾結美國,終止交易
1999年4月,此時距離以色列方面約定的交貨時間還有不到8個月,美國方面突然宣稱:費爾康預警機應用了美國技術,美國有權阻止這筆交易。
要知道,此前我國一直是瞞着美國購買預警機,那麼消息又是怎麼泄露出去的呢?
更令人氣憤的是,以色列之後居然聽從了美國,單方面撕毀了合約,將原本出口給我國的預警機扣留下來!
原來,以色列表面上和我國稱兄道弟,對我購置預警機一事也很爽快,但是背地裡卻向美國“打小報告”,將兩國交易的內幕透露的清清楚楚。
如此一來,美國知道我國想要增強軍事實力,那是萬萬不允許的,於是要求以色列終止交易。為了達到目的,美國還承諾終止交易之後將給以色列一筆“好處費”。
其實,當時的以色列缺乏資金髮展,尋找國外資金援助的行為無可非議。但是,如果是以失信、毀約的方法取得資金,那麼這筆錢只能算是不義之財。很快我國就發現,以色列為了獲得美國支持,不肯繼續承認合約,從以色列購買預警機一事自然就泡湯了。
對此,我國外交部強烈譴責以色列政府背信棄義之舉,稱“此舉破壞了兩國友好關係”。我國也從此對以色列這個國家增加了防備。
不得不說,以色列此次毀約,給我國帶來了不小的損失。一個方面,由於我國早在三年前就簽訂了合約,想通過費爾康預警機來裝備空軍,所以幾年來我國沒有更多地加強對預警機的研究。
以色列此舉就讓我國白白錯失了幾年研究預警機的時光。
另一方面,我國專門修建了供飛行的場地,還培育了相應的駕駛人才,以色列突然宣布不賣預警機給我國,這樣一來就相當於投入的大筆資金“打了水漂”。
不過以色列為他們的失信付出了代價——由於單方面撕毀了合約,他們要退還1.9億美元的定金,並且賠償違約金。而且因為這事,以色列在國際社會上還落得一個“失信”的名聲,國際影響力大大受挫。
顯然,在我國與美國之間,以色列選擇了美國。事實上,如果僅僅是這樣,以色列政府的行為只能算是背信,還說不上是棄義。
最令我國看清以色列真面目的行為還是以色列給印度的一份大禮。
而這份大禮,正是這3架預警機。以色列此舉可以說是“落井下石”,完全沒有把我國當成兄弟國家,這個事件大大加深了對我國的危害。
背信棄義,送禮印度
2001年,以色列將原本出口給我國的三架預警機以11億美元的價格轉手賣給印度。印度是個軍事武器研究比較落後的國家,能擁有如此先進的預警機,無論多麼昂貴的價格都是值得的。
因此,此次交易於印度而言毫無疑問是一份大禮,但對我國可就不太友好了。
原來,這筆交易正是在美國的授意下進行的,其目的就是為了制衡我國。印度是我國的鄰國,歷史上曾經和我國因為邊界之爭發生過戰爭。一直以來,兩國關係都不怎麼友好,相互提防。
俗話說,“敵人變強就是變相削弱自己”。
以色列把這款新型預警機出售給印度,大大提高了印度對我國領土的威脅,變相削弱了我國國防安全。美國此舉中包含的“狼子野心”,明眼人都能看出來。
顯然,在美國的利誘面前,以色列沒有堅守最基本的契約精神,明明簽訂好的合約化為一紙空文,反而便宜了印度。
此次“送禮事件”,無疑是在以色列和我國關係上開了一道縫,從此兩國關係慢慢趨向普通。以方的背信棄義給我國造成了困擾,不過也堅定了我國自主研發預警機的信念。
眾多科研人員在國家號召下,廢寢忘食,嘔心瀝血,最終實現了我國預警機從無到有、從有到優,並最終反超美國預警機,締造了一個中國奇蹟。
2004年,我國“空警200”問世,實現國產預警機首飛。這可以說是面對西方的技術封鎖揚眉吐氣了一下口。
2007年,“空警2000”的成功研製,在核心技術方面,它採用了費爾康預警機一樣的三面陣有源相控陣雷達,整體性能只是略輸,但它在某些方面實現了反超。
2014年,“空警500”正式服役,它採用數字陣列雷達作為核心技術,成功實現了對美國和以色列的反超,可謂是“後來居上”!
“空警500”是中國人民智慧和勤勞的體現,也洗刷了當年以色列單方面毀約的恥辱,更引得了國際社會的側目。誰能相信,距離當年的費爾康預警機事件僅僅過了15年,中國就已經做到了從0到1的突破!
結語
我國先賢墨子曾說過一句話:“誠信者,天下之結也”。即,講誠信,這是天下所有行為的準則。我國的先人們從很早就意識到了“誠信”的重要性。我們的國家也是以誠信立國,“誠信”也一直深耕於中華人民的骨子裡,牢牢刻印在中華民族的基因中。
在購買預警機事件,顯然是以色列政府見利忘義,丟失了最基本的契約精神。這樣的行為發生在人與人之間都會令人寒心,更何況是國與國之間!因此,目前我國與以色列的關係都一直處於不咸不淡的境地。
但是從另一個方面看,我們要以史為鑒,以色列政府的行為也時時警醒我們:“發展自身才是硬道理。”
如果當年我們的實力足夠,能夠自主研發預警機,又怎麼會出現被人“背叛”的現象呢?正所謂,“吃一塹,長一智”,我們要從歷史中汲取源源不斷的養分,這樣國家實力才能越來越強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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