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楊巴金先生賜稿
▼
楊萬里佚文《故富川居士羅子高行狀》考論
——兼與杭州師範大學方愛龍教授商榷
文丨楊巴金

作者簡介:楊巴金,江西省吉水縣委宣傳部副部長、文聯主席,中國宋史研究會會員,江西宋史研究會理事,江西省楊萬里研究會副會長、解縉研究會副會長,中華詩詞學會會員,省作協會員,吉安市廬陵文化研究會理事、周必大思想研究會理事,省級“非遺”楊萬里故事傳承人。發表學術論文20篇、廬陵文史考析文章150餘篇,題詩擬聯100餘首(副),已出版《廬陵史事考述》《楊萬里家族紀略》《江西地方珍稀文獻叢刊·吉水卷》《家刻本〈誠齋詩集〉校注》,主編《文章節義話解縉》。
2017年10月,南昌大學人文學院黃志繁院長牽頭編寫《江西地方珍稀文獻叢刊》,邀請我參加編纂小組,具體負責《吉水卷》的編寫。該書已於2018年6月由江西高校出版社出版,其中第三章“石碑銘文”第1篇即是收錄《故富川居士羅子高行狀》碑文(第125頁,以下均簡稱“子高行狀”)。近日,筆者瀏覽“中國知網”發現,杭州師範大學2021年學報曾刊發《楊萬里撰並行楷書<故富川居士羅子高行狀>》[1],作者是該校美術學院方愛龍教授,約1360字。因他是從事文學研究兼書法教學,於是撰文中分為5段,第一段介紹石碑的基本情況,第二段介紹羅子高簡況,第三段談石碑的來源以及一處缺字的推想,第四段介紹楊萬里簡況,第五段介紹楊萬里的傳世書跡等。因方教授未附錄該碑文,筆者現將它抄錄並標點如下:
本貫吉州吉水縣同水鄉歸宗里。曾祖仕倫,不仕。祖處厚,不仕。父知成,不仕。
富川之羅,其本系豫章西山出也。國初,有自西山來學於廬陵者,樂富川之山水秀,遂家焉,故居士以富川自號雲。居士諱崇,字子高,年十四而孤,從其祖德輿薄游長沙。德輿少以《易》學名家,晚喜陰陽家者流,相宅卜葬,妙極象外。子高從之,盡得其學。德輿客死,子高行冰雪之中,輿之以歸,夜則同床同衾,既至其家,家人皆賀曰:“阿翁歸矣。”負戴下車,而後大驚哭失聲,蓋德輿瞑之九日而後蓋棺也。德輿,諱處厚,是時子高年十五,於是一□□□孝者達吾州矣。至今,鄉里長老每談子高此事,聞者猶泣下嘆息。子高母劉,其族父杉溪先生、尚書公也,訓子有外家之法。既寡居,子高與弟子茂皆未冠,三女皆幼。子高奉其母與弟妹,崎嶇兵亂,剽掠強宗,□□□間,田宅蕩然盡矣。子高剺耳鎖吭,夜行晝伏,訴之官二十年而後復其生業,於是以富甲一鄉。紹興庚□年,朝廷經界。法既行,有同縣異鄉曰仁壽鄉者,欲嫁其田租之重者於同水。子高倡眾爭之於官。得直一鄉免加賦者,子高之力也。子高之鄉有陂曰杭者,其源出宜春,行三百里。陂廣一千尺,深居其二十之一,釃為八十四渠,溉田二千頃。陂廢二十年,至是吉水丞龔尹謂陂當復,然役與費不貲,行鄉來觀,慨然而返。子高謁之途曰:“崇請辦此。”乃傾橐捐帑,費皆己出,誅山窾阜為木為土,犯星觸熱,僝功不日,於是,戶口之流者止,田水之止者流矣。五年,子高卜築泉口之山,因其故居,撤而新之。一日蚤作巡功,倚一藤杖,立而逝,得年七十有四。配劉氏,亦尚書公族子也。生二子,長曰合,次曰謐,今補官承信郎、德壽宮主管進奉。劉夫人及長子皆先子高卒。女四人,長適李棲遠,次適郭彌年,次適李叔豹,季女未嫁而卒。子高居富川時,方兵亂,嘗有一惡少欲殺二甿,逐之急,突入子高室,子高匿二甿,而身當惡少於戶,以無人告,惡少乃去,竟活二甿,其好義如此。
其孤謐將以七年八月庚申葬子高於中鵠鄉長春洞口之原,來請萬里狀子高之行,將以乞銘於當世之老於文者。萬里於子高世姻,於書為宜。謹狀。
乾道七年(1171)六月,表侄、左奉議郎、新太常博士楊萬里狀。
歐陽廣刊。
筆者翻檢各種版本《誠齋集》以及《全宋文》發現,子高行狀和墓志銘均未被收錄。下面,筆者通過挖掘地方文獻資料,從發現經過、背景分析、真偽考辯等方面對子高行狀予以考論,兼與杭州師範大學方愛龍教授商榷。

一、佚文考實
(一)石碑概況
1、發現經過
2002年春季某星期六,吉水縣博物館李希朗館長與縣檢察院周雲根等人在贛江以西一帶做田野調查,中午安排在黃橋鎮雲庄村黨支部書記肖裕太家裡吃飯。因為喝了點鄉下冬酒,飯後眾人便在村莊四周走走。眾所周知,雲庄村原名叫楊家莊,是南宋抗金名臣楊邦乂故里,於是路上便向群眾打聽,問村內有否文化遺存之類。有一位村民說,村莊西南方向100米處有2塊搭作田埂橋的石碑,下面還有很多文字。出於職業的敏感性和責任心,李館長連忙前去查看,發現這2塊碑均是背面供村民行走,正面向下,泥土遮掩了大部分文字。
李館長忙問它們的來源,據肖裕太支書介紹,這2塊碑是村民1996年前後在村莊西面500米處樟樹林旁邊墳墓里挖出來的。雲庄村東面臨山,西面為農田,視野較開闊,所以村莊房屋大門均朝西。村前400米處有一條小溪,小溪西北旁有一片樹林,以樟樹居多,於是部分村民選擇樹林周邊開荒,將低洼處闢為菜園,地勢稍高處闢為旱地。平整土地的過程中,有村民挖到一座墳墓,並發掘出這2塊石碑。當時村民礙於是墳墓出土之物,於是將這2塊石碑丟棄於大樟樹下的荊棘叢中。公元2000年,村民因搭田埂橋的需要,用板車將這2塊石碑拖運過來作橋。又因為它們是墳墓里的石碑,為圖吉利,村民將有文字這一面向下,沒文字這一面向上,無意之舉,才使得這2塊石碑的文字基本上無損壞。
眾人連忙將這2塊石碑翻轉過來,用水作簡單沖洗後,發現其中一塊碑的作者署名竟然是“楊萬里”。李館長如獲至寶,立即與村支書溝通,支付300元後將這2塊石碑購入縣博物館。經文物專家鑒定,均為國家級珍貴文物。
2、石碑外形
第一塊碑為青石材質,四條邊均不平整,上方未刻額題。左邊第一列有前題,文曰“故富川居士羅子高行狀”。就高度而言,最長處120.5厘米,最短處117.5厘米;就寬度而言,上方略窄,57厘米,中間略寬,59厘米,下方為58厘米;整塊石碑厚度不均,最厚處3.2厘米,最薄處2.5厘米。

第二塊碑為花崗岩材質,四周平整光滑,其上方呈半圓形,以篆書刻有額題,文曰“宋故羅子高墓志銘”,下方三條邊與頂部半圓的平底線略呈正方形。石碑高116厘米,寬78厘米,厚度為7.0—7.5厘米。正文左邊第一列為前題,文曰:“宋故羅子高墓銘”,沒有額題中那個“志”字。石碑上所有文字都清晰明了,無一個缺字。

再看羅子高行狀碑,文字也是豎列,陰刻,字體是行楷,頗有黃庭堅書法之風骨。碑文共有20列,左邊標題佔1列,中間正文18列,右邊撰文者和刻石者的署名合為1列。全文共732字,其中缺失字10個,另有3個字部分筆劃已脫落,但依據上下文語意及現存部分筆畫均已作推定。豎列滿字者為41字,每字不足方寸大小,字體清晰,筆勢順暢,筆法遒勁,彰顯出整體美感。
3、墓銘碑文
為更好地對子高行狀的真偽問題進行考論,現將《宋故羅子高墓志銘》抄錄並標點如下:
左從政郎、新差充興國軍軍學教授李盛撰
左宣教郎、新知袁州分宜縣事主管學事、勸農公事謝諤書
左承議郎、新權通判常德軍府事主管學事、賜緋魚袋郭份篆
富川羅氏,占數吉州之吉水,而系別豫章之西山,距今蓋二百有餘年。子高曾祖曰仕倫,實生處厚,處厚生知成。處厚、知成皆以儒學發身,遁跡弗耀。子高諱崇,早孤,頎然有立,年十五從其祖游湖外。祖客死長沙,子高輿轎奉之如生,窮冬跣行,疾驅數百舍。不旬浹至家,而後發喪,識者皆奇其權智而稱其孝。母劉氏,族父杉溪先生、尚書公也,閨訓得門法,方嫠居時,子高與弟子茂皆未冠,三女尚幼。丁時兵亂,剽敚相仍,田廬湮廢。子高理訴有司,間關二十年盡復舊業。奉母拊弟,擇所宜歸以婿諸妹。自富川徙泉口,力本積居,疇橐滋裕,己而析家訾之半與其弟,迄以富甲一鄉。子高頗以節概自喜,理所宜為夷險一志,而知急人之急。所居鄉曰同水,紹興間經界法行,有欲以鄰鄉之稅附益於同水者。子高倡眾爭之官,迄從土斷。鄉有杭陂,溉田二千頃,廢二十年,田涸賦逋,官民俱病。邑丞行視議興復,子高謁丞請自任其役,斥費庀徒,躬董力作,畚築揵菑。既堅既壯,到今賴之。居富川時,有惡少迫二甿將殺之,投匿其室,子高屏甿而拒惡少,甿獲免死,莫知其為誰?後數年出郊,有迎拜馬首,乃所活甿也。子高善談論,商榷世事,矗然可聽。酒酣擊節嘯歌,雜以詼笑刺譏,風味傾一座而與物無忤。乾道己丑(1169),子高年七十有四,康強如平時,旦興,方督工新廬舍,手藜杖,立而逝,實八月二十五日也。配劉氏,亦尚書公族子。生二子:長曰合,次曰謐。合與劉夫人先卒。謐今補官承信郎、德壽宮主管進奉。女四人,婿曰李棲遠、郭彌年、李叔豹,季女未嫁卒。
子高喜地理書,考景植槷,治竁築屋,間與人剋休祥,多奇中,自卜兆域於縣中鵠鄉長春洞口之原。謐奉治命,七年八月庚申即窆焉,以左奉議郎、太常博士楊萬里庭秀之善狀來請銘。盛舊與子高游從,庭秀於子高有三世舅甥之契,而盛姻且友也。文典而傳著,是宜為銘。銘曰:
才充其力,智周其識,俠焉而不忮,富焉而不刻。外振厲而中曠適,怡慶有奕,是為子高之得耶!
歐陽廣刊。[2]
依據碑文可知,撰文者是李盛,書丹者為謝諤,篆蓋者是郭份,刊刻者仍是歐陽廣。
(二)背景分析
1、羅子高與富川
依據碑文可知,羅子高(1096—1169),名崇,字子高,吉水縣同水鄉富川人,後以“富川”為號。乾道五年(1169)八月二十五,巡視泉口新居時去世,安葬於兩年後的八月庚申日。那麼,子高行狀中“本貫吉州吉水縣同水鄉歸宗里”和“樂富川之山水秀”句中的“歸宗里”和“富川”是當今哪裡呢?
據光緒版《吉水縣誌》載:“新嘉里:內有二百七十二社,屬中鵠鄉。歸宗里:內有一百二十四社,屬同水鄉。”[3]由此可知,歸宗里和富川均是在古代吉水縣同水鄉境內。關於富川,歷版《吉水縣誌》均未載,於是筆者多次走訪今盤谷、阜田鎮老人才得知,富川乃是老同江河的一條支流,發源於安福縣赤谷村,經吉安縣油田、吉水縣花橋、阜田中學南側和黃金湖村,於盤谷鎮上石瀨村匯入老同江河。新嘉里是指當今吉水縣金灘鎮洞源、黃橋鎮湴塘、尚賢鄉牢株一帶,共有272社,屬於中鵠鄉地域,而歸宗里則是今楓江圩鎮、盤谷上石瀨、阜田黃金湖一帶,共有124社。
再依據子高行狀中“五年(1169),子高卜築泉口之山,因其故居”之句可知,羅子高所擇新居之名叫泉口,這個地名至今仍在使用,屬盤谷鎮管轄地域,位於上曾家村南面。光緒《吉水縣誌》載:“同水鄉,管七都.....第六十一都:.....黃橙溪(羅文恭先生故里)、泉口、諶陂。”[4]黃橙溪是明代狀元羅洪先故里,與泉口村、諶陂村呈三角形之狀。當然,南宋時歸宗里的秀川是當今哪個村,或者說其遺址位於當今何處,此問題仍有待今後再作考證。
2、同江河與杭陂
說到同江河,必須了解它的三個不同概念。當今同南河是2013年因為修建峽江水利樞紐,作為同江防護區而新開挖的一條河流,全長16.4公里,地段走向是楓江鎮陽汾村—棟下—毛家—平洲—西沙埠,之後注入贛江。但是,在同南河開挖之前,同江河的走向是楓江鎮李家—圩鎮—濠石—盤谷鎮菜園村,之後注入贛江。這條河是1975年因為要增加耕地而拉直,組織數萬人開挖而成。但是,早在1975年以前,老同江河的走向是阜田鎮羅家村—盤谷鎮上石瀨—谷村—同江村,之後注入贛江。
光緒《吉水縣誌》卷5之《地理志·山川》又載:“按,(江西)通志、(吉安)府志俱云:‘同江,源出分宜縣界,受楓子江、杮陂、荷湖口水,入贛江。’”[5]分宜縣古時隸屬於宜春府管轄,此水經吉水縣萬華山流至阜田圩鎮,再經洲橋村至楓江圩鎮,再至盤谷鎮,符合子高行狀中“其源出宜春,行三百里”的記載。
那麼,子高行狀中的“杭陂”又在哪裡呢?歷版《吉水縣誌》亦無記載。“杭”字古時同“航”,即渡河之意,表明那條江並非小溪。行狀文中還有“陂廣一千尺,深居其二十之一,釃為八十四渠,溉田二千頃”之句,可見“杭陂”無論是從水量,還是灌溉面積都不小,甚至可以說該陂很雄偉。於是筆者推想,“杭陂”畢竟是南宋時舊名,而清末時的“杮陂”是否就是700多年間由此地名演變而來的呢,且它較為符合當今楓江、盤谷一帶的地理現狀,具體位置應是在老同江河臨上石瀨、楓江圩鎮附近,這一帶地勢平坦,假如修建一座大水陂,確實可以灌溉三四千畝農田。
這裡也說說中鵠鄉。古代時它有上、下中鵠之分,即以贛江為界,今葛山、富灘、天玉一帶稱為上中鵠,而金灘洞源、黃橋西沙、尚賢牢株一帶稱為下中鵠。楊萬里長子楊長孺撰作《誠齋楊公墓誌》說:“先君諱萬里,字廷秀,姓‘楊’氏,吉州吉水縣中鵠鄉新嘉里人也,居於湴塘。”[6]該村即是下中鵠鄉所管轄的地域。再依據子高行狀中“其孤謐將以七年八月庚申葬子高於中鵠鄉長春洞口之原”的記載,黃橋鎮古時屬於中鵠鄉,而此碑又是從黃橋鎮雲庄村西500米墓地里挖出的,由此可知“長春洞口之原”即是指此地,碑文所載與當地實情相符。
3、劉才卲和李盛
子高行狀中有“子高母劉,其族父杉溪先生、尚書公也,訓子有外家之法”句,方框內三個字即是推想所確定。杉溪先生是指楊萬里的老師劉才卲(1086—1158),字美中,自號杉溪居士,吉安縣人,大觀三年(1109)中進士,宣和二年(1120)中博學宏詞科。因高宗曾誇讚他“文不加點”,被權相秦檜所忌,借故貶為漳州知州,官至工部侍郎、權吏部尚書。
查考楊萬里求學經歷可知,紹興二十三年(1153),進士考試失利後的他曾師事於劉才卲,第二年才高中進士。後來,他為劉才卲文集作後序說:
予生十有七年,始得進拜瀘溪而師焉,而問焉,其所以告予者太學犯禁之說也。後十年,又得進拜杉溪而師焉,而問焉。其所以告予者,亦太學犯禁之說也……杉溪,諱才卲,字美中……杉溪再中宏詞科,終官工部侍郎兼權吏部尚書,贈顯謨閣學士。[7]
關於羅子高墓志銘撰文者李盛,廬陵縣人,紹興二十七年(1157)中進士。光緒《吉安府志·選舉志》卷21之《進士》載:“紹興二十七年丁丑王十朋榜:曾大鼎、李盛、劉汝諧、劉清之(有傳),以上廬陵。”
這裡也介紹一下謝諤和郭份。謝諤(1121—1194),字昌國,號艮齋,新喻縣人,紹興二十七年(1157)中進士,官至工部尚書,與楊萬里多有交遊。《誠齋集》中作者第一次言及謝諤是《江湖集》卷5中《題謝昌國<金牛煙雨圖>》詩,因謝諤為吉安白鷺洲對面的金牛寺畫有一副圖而題詩,由此可推斷謝諤任吉州錄事參軍是在乾道五年(1169)前後,與羅子高墓志銘中所說的時間相契合。郭份(1126—1182),字仲質,吉水縣人,後徙居新淦縣。他20歲就高中進士,如雍正《江西通志》卷50載:“紹興十四年(1144)甲子解試:.......郭份,吉水人。”“紹興十五年乙丑劉章榜:......郭份,吉水人。”歷官辰州、道州、南雄州學教授,遷常德通判,擢興國知州,終岳州知州,還鄉時卒於道途中。楊萬里的老師王庭珪曾為郭份母親、新淦縣人孔氏撰作墓志銘。[8]郭份去世後,朱熹曾應邀撰作墓碣銘[9],可見他也是當地一位名士。刻工歐陽廣因為只是吉水縣內一位民間藝人,所以地方文獻中沒找到他的相關記載。
(三)真偽考辯
1、作記可能
關於楊萬里與羅氏的世姻關係,筆者曾撰作《<誠齋集>所載岳父羅天文家族人物考》[10],就他與廬陵秀川羅氏、盤谷桃林羅氏、黃橋山原羅氏的淵源和交往均已作詳細考述,這裡不再贅述。此外,楊萬里八歲喪母,繼母羅氏一生未育,視他為己出,以致繼母去世時,他還從廣東任上辭官回鄉丁憂。楊長孺《誠齋楊公墓誌》中說:“事繼母盡孝,祿養三十年,人不知羅之為繼母也。”[11]再次,《誠齋集》卷53有《定羅氏親啟》和《答羅氏定親啟》,卷61有《羅氏定親啟》,這3篇啟文所議定之親分別是他第四子楊幼輿娶羅氏、長孫女嫁與羅如春為妻、長孫楊泰伯娶羅氏這三門親事,側面印證楊萬里與羅氏有多代姻親關係。
更關鍵的是,吉安羅氏的族源一直存有多種說法。子高行狀中說:“富川之羅,其本系豫章西山出也。”這與《誠齋集》中的說法相同,如楊萬里撰《羅氏萬卷樓記》說:
羅氏,皆豫章別也。其在於晉,君章以文鳴,降及五季,則有江東公。今廬陵之羅,其後也。出(吉州)凝歸門北東四十里而近,為完塘之羅。自武岡公(羅棐恭)以泓澄演迤之學、嶄刻卓詭之詞第建炎進士,其族遂鼎盛。由完塘西北五十里而遙,為印岡之羅。[12]
在楊萬里看來,廬陵郡羅氏都是從南昌遷徙過來的,這與子高行狀中“萬里於子高世姻,於書為宜”,子高墓志銘中“庭秀於子高有三世舅甥之契”之句相對應。此外,羅子高的母親劉氏和妻子劉氏,均是楊萬里老師劉才卲的族侄後輩,他赴廬陵縣求學時就有可能見過面,後來羅謐邀請楊氏撰作行狀似乎更有可能性。
2、文風分析
《誠齋集》中行狀共有2卷,其中卷118有3篇,卷119有5篇。這8篇行狀,作者均是以紀實手法和平易文風,善於運用多種藝術表達方式,以簡潔文字勾勒出行狀人的性物特質。其篇幅雖然比記文要長得多,但注重還原行狀人的本來面貌,並不追求字句的華藻。子高行狀不僅具有以上諸多特點,而且寫作手法上與《誠齋集》中8篇行狀有很多相類似之處。
第一,開篇介紹行狀人世系時,楊萬里為老師劉安世撰行狀說:“本貫吉州安福縣叢桂坊。曾祖故,不仕。祖贄,不仕。父思,贈右承事郎。”[13]為好友、進士劉德禮撰行狀說:“本貫吉州安福縣。曾祖貫,故,不仕。祖京,故,不仕。父遇,贈承事郎。”[14]而子高行狀中說:“本貫吉州吉水縣同水鄉歸宗里。曾祖仕倫,不仕。祖處厚,不仕。父知成,不仕。”
第二,介紹行狀人的族源時,楊萬里為吉安名宦彭漢老撰行狀說:“其先金陵人,五世祖避地廬陵,因家焉。”[15]為愛國名臣、老師胡銓撰行狀說:“其先金陵人,五季避地廬陵。”[16]而子高行狀中說:“富川之羅,其本系豫章西山出也。國初,有自西山來學於廬陵者,遂家焉。”又如介紹行狀人的葬地時,楊萬里為宋宗室子、好友趙像之撰行狀說:“諸孤得卜以是歲十一月八日葬公於高安縣來賢鄉雲居山中主岡之原”,[17]而子高行狀中說:“其孤謐將以七年八月庚申葬子高於中鵠鄉長春洞口之原。”寫作手法和口吻較為接近。但筆者也認為,部分行狀文刻碑時,死者後人常存在偷偷加字或添句的做法,如江西人歷來注重風水堪輿之說,而子高行狀中“樂富川之山水秀,遂家焉”之句,應是羅謐等人擅自添加進去的。
第三,介紹行狀人孝義事迹時,楊萬里常以舉例子之法來歌頌行狀人至誠至孝的品德,且特別注重細節描寫,以此來折射行狀人的美好品德,表達其值得後世人悼念的內心認同。如他為族叔祖楊邦乂撰行狀說:“(父楊同)未終更而卒,後五月公(邦乂)始生,未冠妣陳氏即世,兄弟三人自相為命。公天性孝友,視兄猶父,嘗揭其所居之堂曰“華鄂”。仲氏歿,公時賓貢入京,聞訃慟絕……還家,拜伯氏,感其訓己,更“華鄂”曰“韡韡”。”[18]而子高行狀中說:“德輿客死,子高行冰雪之中,輿之以歸,夜則同床同衾,既至其家,家人皆賀曰:‘阿翁歸矣。’負戴下車,而後大驚哭失聲,蓋德輿瞑之九日而後蓋棺也……至今,鄉里長老每談子高此事,聞者猶泣下嘆息。”這兩則材料的文字均簡潔平實,感情卻真摯深沉。
第四,楊萬里文學作品中,很少有女性形象出現,但其8篇行狀和72篇墓志銘中有大量女性形象出現,重點是讚美女性善於持家的優良品質,體現作者在南宋理學時代背景下的女性觀。如他為清廉宰相葉顒撰行狀說:“少保(其曾祖父)卒,夫人年二十四,守義不奪,至傾家創齋,聘明師教子讀書。”[19]而子高行狀中說:“子高母劉……有外家之法。既寡居,子高與弟子茂皆未冠,三女皆幼。”
第五,在行狀文結束前,楊萬里常會表明撰文意願,如為老師劉安世撰行狀說:“三辭不獲命,乃敘次於篇。謹狀。”而子高行狀中說:“萬里於子高世姻,於書為宜。謹狀。”[20]都是先謙虛一番,然後表明撰文態度。其他類似之處,不一一列舉。
3、假想推測
首先,從死者家屬的角度看,因為墓志銘的份量比行狀更重要,楊萬里曾應邀撰作72篇墓志銘即是例證。假如羅子高行狀和墓志銘均是偽托之文,那麼假託者應是將楊萬里安排為墓志銘撰文者,李盛則會安排為行狀撰文者;另一方面,從羅子高墓志銘中三人署名角度看,李盛比郭份年齡小,官位低,名氣比謝諤要小得多,假如是偽托之文,應會將謝諤或郭份安排為撰文者。
其次,將這2塊石碑的外形、厚薄以及硬度、美觀度相比較,發現行狀碑僅是青石板,其紋理是一層疊加一層的,相對而言其表層容易脫落,且四條邊也不平整,厚度才3厘米左右,上方碑額也沒有。墓志銘碑則是花崗岩,厚度是行狀碑的2倍多,上方是半圓形,幾條邊也很平整,表明當時刻碑時確實是按世俗的標準來對待,側面印證子高行狀和墓志銘二文更具真實性。試想,那時楊萬里名氣要比李盛大得多,假如這篇行狀碑文是後世人偽作,刻碑時必然也會找一塊碩大、厚重、名貴的石板來鐫刻。
再次,細讀《誠齋集》中8篇行狀會發現,這八位死者均是當時擁有重要政治身份,或者與作者有深厚的社會關係。眾所周知,古代名士並不情願撰作行狀和墓志銘,究其原因,一是求文者都會提供死者的相關素材或底稿,撰文格式相對固定,敘說口吻較為呆板,不能很好地發揮自己的水平。一是行文中經常要使用一些諛美之詞,有時會違背作者的初衷。如唐代李翱曾為韓愈撰過行狀,但在《百官行狀奏》中說:“務於華而忘其實,溺於辭而棄其理……由是事失其本,文害於理,而行狀不足以取信。”[21]試想,楊萬里活了80歲,在南宋文壇和官壇都有較大名氣,終生怎麼可能才寫8篇行狀呢?由此可推斷,他對行狀收錄於文集是持抵制態度的,尤其是名氣不大、影響不遠、礙於情面而作的,則是能不錄盡量不錄。
4、文末落款
子高行狀落款是:“乾道七年(1171)六月,表侄、左奉議郎、新太常博士楊萬里狀。”這裡“表侄”稱呼無誤,因為楊萬里的繼母、妻子均姓羅,職務介紹也沒錯,只是時間標識有誤。據《誠齋集》卷133中《太常博士告詞》載:
敕:左奉議郎、國子博士楊萬里,六經之道同歸,禮樂之用為急。故學官有博士員,而奉常亦設焉,皆所以訪論稽古而佐興人文也。爾湛思典籍,風操甚厲。由儒林徙禮寺,職名不殊,柬擢之意則厚。高議顯相,以大厥官。可依前件。[22]
該告詞所標註時間和擬文人是:“乾道七年(1171)七月二十八日,中書舍人范成大行。”此文獻的可信度是很高的,表明該年六月楊萬里仍是任國子博士。
為何會有此錯誤呢?查考楊萬里仕履經歷即可得到答案。羅子高去世於乾道五年(1169)八月,那時楊萬里尚在老家湴塘村待次,年底時才獲得將出任奉新知縣的消息。第二年三月,他攜家眷赴奉新縣任職,但該年底又獲任國子博士,如《國子博士告詞》中說:“乾道六年(1170)十月六日,中書舍人范成大行。”[23]那次赴京任職,他並未回吉水老家,而是從奉新縣轉入贛江而赴京的。直到淳熙元年(1174)初開始回鄉,到達嚴州時,因為第五女楊季菽即將出生又呆了2個月,仲夏時節才回到家鄉湴塘。
試想,羅子高安葬之前,其子羅謐赴京索要行狀的可能性較小,所以說楊萬里撰作行狀的時間極有可能是在老家待次期間,當然也不排除他在奉新縣任職時所撰,畢竟兩地相距不是很遙遠。而在安葬羅子高時,楊萬里已經任太常博士,對羅謐等人而言,雖然已知他的新任職消息,但畢竟未見朝廷敕文,也無法知曉具體時間,於是刻碑時才有此時間之誤。
二、四處商榷
筆者認為,杭州師範大學美術學院方愛龍教授撰《楊萬里撰並行楷書<故富川居士羅子高行狀>》中有4處說法不正確,在此不揣淺陋,與之商榷。
1、楊萬里的字是“廷秀”,還是“庭秀”
因李盛《宋故羅子高墓志銘》中有“(羅謐)以左奉議郎、太常博士楊萬里庭秀之善狀來請銘。(李)盛舊與子高游從,庭秀於子高有三世舅甥之契”句,於是方教授撰文中第四段介紹楊萬里時,說:“字庭秀(一作廷秀)。”
關於“廷秀”與“庭秀”之辨,至少可從4方面找到證據:第一,從各種版本《誠齋集》角度看,如日藏宋刻本《誠齋集》即是首刻本,鋟木時間距楊萬里去世才幾十年,該版本每卷第二行即是署作“廬陵楊萬里廷秀”。又如,清乾隆年間家刻本《誠齋集》每卷第二行即是:“宋吉水楊萬里廷秀甫撰。”此外,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清《四庫薈要》本、民國《四部叢刊》本《誠齋集》均是寫作“廷秀”,從未發現有“庭秀”的寫法。第二,從官方所修正史角度看,元代編修的《宋史》本傳載:“楊萬里,字廷秀,吉州吉水人。”[24]這是官修正史,頗有說服力。第三,從其家鄉族譜角度看,湴塘村光緒版《忠節楊氏總譜》載:“萬里,芾公子,行五五,字廷秀,號誠齋。”[25]族譜中“行五五”,表明楊萬里是湴塘村11世孫中第55位出生的男孩。該族譜雖是清末版本,但其編修體例、文字書寫等是一脈相承,作為最有名望的先祖,楊萬里名和字出錯的概率微乎其微。第四,從楊萬里名與字的關係角度看,“萬里”是一個長度單位,形容很長的距離或者路途遙遠的地方,它出自《莊子·逍遙遊》:“鵬之徙於南冥也,水擊三千里,摶扶搖而上者九萬里。”引申義是比喻前程遠大。“廷”是形聲字,從廴,建之旁;壬( tíng)聲,有引長之義,本義是指朝廷。“庭”也是形聲字,從廣,指山岩架成的屋,本義則是指廳堂。“廷秀”一詞,猶言朝廷的優秀人才,蘊含其父楊芾期望兒子科考高中,有鵬程萬里之寓意;而“庭秀”僅是指一戶人家或一個家族的優秀人才,其格局明顯太小。
再翻檢古代文獻,古人也確實存在“庭秀”的筆誤問題。如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朱熹《晦庵集》中,僅有1處是寫作“庭秀”,即卷9《戲答楊庭秀問訊<離騷>之句》詩;四庫本周必大《文忠集》中,僅卷4和卷186中有2處誤寫;四庫本陸遊《劍南詩稿》中,僅卷17、卷19、卷43中有3處誤寫。反之,四庫本《誠齋集》中,沒有任何一個地方是寫作“庭秀”。
2、楊萬里“新除”太常博士一職事在六月,當可補正《年譜》
方教授這樣說的理由是:
《行狀》末署楊萬里結銜。檢《宋史》本傳和《楊萬里年譜》(於北山著、於蘊生整理):乾道七年(1171)中,楊萬里由國子博士除調太常博士。惟於氏《年譜》定為“七月,除調太常博士”,而《行狀》自署六月“新太常博士”雲,可知楊萬里“新除”太常博士一職事在六月,當可補正《年譜》。[26]
關於楊萬里新任太常博士的時間,上文已引錄原文且有具體分析,這裡不再贅述。原淮陰師專已故教授於北山所著《楊萬里年譜》中如是說,並不是他主觀臆斷的結論,而是依據於朝廷敕文和《宋史》本傳,此表述是可信的。另外,井岡山大學已故教授蕭東海所著《楊萬里年譜》(上海三聯書店,2007年5月出版)第113頁也載:“〔乾道七年辛卯(1171),45歲〕七月二十八日,遷左奉議郎、太常博士。”
按照南宋時官制,太常寺是官署名,卿、少卿、丞之職位,各設一人。後來複設博士、主簿、協律郎、太祝等官,其中博士的職責是,“掌講定五禮儀式。有改革則據經審議。凡於法應謚者,考其行狀,撰定謚文。有祠事則監視儀物,掌凡贊導之事。”[27]這裡包含兩層意思:第一,雖說楊萬里是京官,但仍是低級官員,因為太常博士的秩級僅是正八品。第二,他由國子博士轉任太常博士,雖是平級轉任,但與前職相比,更接近於朝班的行列,更容易被提撥,所以告詞中有“由儒林徙禮寺,職名不殊,柬擢之意則厚”之句,由此可知,已故的於北山教授、蕭東海教授所著《楊萬里年譜》中的說法均無誤。
3、羅子高“因祖寓廬陵(今江西吉安縣)富川”之說,既無依據,也不正確
方教授會如此說,是因為歷版《吉水縣誌》中均無“富川”溪名的記載,且把它誤認為當今青原區境內的富水河。關於廬陵縣富川,雍正《江西通志》載:“富川,在府城南,水自贛州興國而下,曰富川。宋《文文山集》中有《富川酹魁星》文。”[28]
關於吉水“富川”小溪,本文前面已作介紹,它只是老同江河的一條支流,發源於安福縣赤谷村,流經吉安油田、吉水阜田,於盤谷鎮上石瀨村匯入老同江河。正因為該小溪在清代時就有一定的淤塞,流水量不大,致使其名沒有收錄於縣誌。
4、將羅子高行狀碑的文字說是“楊萬里傳世書跡”,明顯有誤
方教授撰文中三處說到子高行狀碑文是楊萬里的傳世書跡,即倒數第二段中“據《行狀》出自楊萬里撰並書的性質”之句,最後一段首句“楊萬里傳世書跡,另見兩種”,以及該段中“其出楊萬里之手當無疑議”之句。筆者則認為,此說法明顯不妥當,理由有五:
第一,《故富川居士羅子高行狀》碑與《宋故羅子高墓志銘》碑的字跡一模一樣,由此可得出結論,這2塊碑的字跡是出自於同一人之手。再依據羅子高墓志銘所載,該碑由李盛撰文,謝諤書,郭份篆額,仍由歐陽廣刊刻,而子高行狀中並無這方面的表述。第二,乾道六年(1170)十月至淳熙元年(1174)夏,楊萬里一直在京任職(含回家途中),並非待在家鄉吉水。這段時間他應羅謐之邀撰作行狀的可能性本來就小,為羅子高書寫行狀和墓志銘的可能性就更小。第三,子高行狀即使是楊萬里親筆所寫,那時羅謐未必已請李盛撰作墓志銘。更為關鍵的是,李盛的名氣比楊萬里小得多,不可能羅謐請李盛撰作墓志銘,再請楊萬里書寫李盛的撰文。反之,是否存在這樣一種可能,楊萬里未入京之前,羅謐就已請他撰作行狀,而羅謐安葬父親時,楊氏並不在家鄉,於是請名氣小一些、自己的好友李盛來撰作墓志銘。第四,楊萬里的傳世墨寶極為稀罕,筆者至今僅見於《楊萬里范成大資料彙編》[29]書首插圖第1頁的影印件,而此書插圖中的筆法與子高行狀碑上的刻字相差很大。第五,按照方教授的說法,“楊萬里傳世書跡,另見兩種”,他列舉的是台北故宮博物院收藏的《致達孝宮使判府中大劄子》、江蘇盱眙第一山《楊萬里等題名》摩崖石刻。但筆者認為,方教授所列舉二例與子高行狀碑的刻字也是相差甚遠。
三、兩則推想
1、子高行狀中“紹興庚□年,朝廷經界”句中的缺失字是什麼
“紹興”是宋高宗趙構的年號,即1131—1162年。那年他被金兵所逼而逃至越州,立志於“紹祚中興”,於是改元紹興,改越州為紹興城。但是,紹興年間有紹興庚申,即紹興十年(1140);紹興庚午,即紹興二十年(1150);紹興庚辰,即紹興三十年(1160),那麼到底是哪一年呢?
筆者認為,依據文中“朝廷經界”4字便可找到答案。經界,是指土地或疆域的分界或設立界限。南宋“朝廷經界”始於紹興十二年(1142)底,先是在兩浙路平江府實施,那時尚是試點先行階段。實施經界的目的是明晰產權,確定產權擁有者應繳納的土地稅金額,從而確保朝廷的賦稅收入。直到第二年六月才加大推行力度,並推廣至南宋大部分統治區域。紹興年間實施經界法後,確實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不少地方逐步建立砧基簿制度以及較為完善的土地管理制度。直到紹興十九年(1149),土地經界的整體推進工作在全國大範圍內基本完成。
但是,由於經界本身不能平衡各方利益,或者某些富家大族因為利益受損,又千方百計地想轉移負擔,致使中下階層農戶也是怨聲載道的。最突現的表現是各階層為了追逐各自利益的需要,一再推遲和拖延產權簿的製造、登記和頒發,且部分官吏相互勾結,賦役不均之弊仍然如故。於是,紹興經界後不到30年的時間裡,就有“諸道經界圖籍多散佚,吏緣為奸”[30]的結局。南宋朝廷也深知土地經界不正的巨大危害性,於是自紹興經界實施以來,各級官員一直沒有停止對它的清理或糾偏。直到紹興二十八年(1158),南宋經界核實工作全部結束。[31]再結合子高行狀中“法既行,有同縣異鄉曰仁壽鄉者,欲嫁其田租之重者於同水。子高倡眾爭之於官。得直一鄉免加賦者,子高之力也”之句,由此可推斷,其時間應是“紹興庚午(1150)”,缺失字當是“午”字。
2、楊萬里名字中的“萬”是寫簡體字,還是繁體字“萬”
子高行狀結尾處,作者曾3次言及自己,碑文中都是寫成簡體字“萬”。子高墓志銘中,李盛也說到楊萬里,仍是寫成簡體字“萬”。為此,方愛龍教授說:
對於楊萬里的名字,當作“萬里”而非“萬里”是兩條實證材料。下文所及的楊萬里書跡之署名,亦是明證。關於誠齋之名的問題,雖然於氏《年譜》在開篇即有闡論,但重提此事,對於古籍校訂整理仍有意義。[32]
對於方教授所提到的“於氏《年譜》”之句,翻閱於北山教授編著《楊萬里年譜》,其正文部分第1頁載:
[按] 考誠齋之名,應書作萬里。《南宋館閣續錄》卷七敘列誠齋為秘書監、少監,均作“萬”,不作“萬”。盧文弨跋云:“游佀、楊萬里之名,自是本來如此,他人則有作‘似’、作‘萬’者;而此二人獨不爾,可據之以正《宋史》也。”先儒勘覈古籍,一字不肯輕過,可為吾輩法。愚謂此正如“村”之作“邨”,“麟”之作“麐”,雖本相同,對人名則應重其習用。今存誠齋手跡(《致胡達孝劄子》),知自書確作“萬”。宋鈔本《誠齋集》亦作“萬”,偶作“萬”,鈔胥之筆誤。故本譜從其真,均書作萬里。引用它書作“萬”者,一律不改。[33]
關於楊萬里名字中的“萬”是寫簡體字,還是繁體字“萬”的問題,筆者則贊同《楊萬里詩文集》[34]的編著者、江西師大王琦珍老教授,以及《楊萬里集箋校》[35]的編著者、黑龍江大學辛更儒老教授的看法,即不必過於糾結“萬”與“萬”字的對錯問題,這兩種寫法均可行。理由是:
一方面,就“萬”與“萬”字的淵源角度看,第一,“萬”字並不是近代現代推行簡化字才出現的,“萬”也不是“萬”字的草寫。自先秦至南北朝的碑刻里,就會偶而出現簡體字“萬”。早在唐代之前,“萬”與“萬”字多是獨立使用,且有不同的意思表達,即“萬”字側重於作數詞用,而“萬”字側重於作量詞用。第二,從唐代開始,此二字就存在混用的現象。如唐太宗李世民《晉祠銘》中即是以“萬”字代替“萬”字,書法家歐陽詢《九成宮醴泉銘碑》中也寫有簡體字“萬”,《懷仁集王羲之書聖教序》碑文中還存在“萬”與“萬”字同時出現的現象,更多例子不勝枚舉,可見那時“萬”與“萬”字既共存又分用。第三,到了宋代,人們似乎更習慣於用簡單易寫的“萬”字,而“萬”字慢慢地失去其本意。到近代現代推行簡化字後,則完全被“萬”字所取代。
另一方面,就楊萬里本人及其傳世文獻角度看,第一,楊萬里在世時,其署名大多數情況下確實是寫作簡體字“萬”。如上文所提到的日藏宋刻本《誠齋集》首刻本,集內每卷的署名,即是簡體字“萬”。又如,於北山教授所說的至今仍存世的《致胡達孝劄子》書跡,署名也是簡體字“萬”。第二,誠如於北山教授所言,《宋史》本傳中是寫作“楊萬里”,而清乾隆家刻本《誠齋集》中也是寫作“楊萬里”,再結合兩宋時此二字常混用的時代背景,爭論只能寫作簡體字“萬”的實際意義並不大。第三,從當代人的認知角度看,中華書局1964年出版的湛之教授所編著的《楊萬里范成大資料彙編》,全書均是寫作“楊萬里”。
於是筆者認為,我們當代人整理《誠齋集》或者為之撰文,假如是採用簡體字行文,則理所當然地應寫成簡體字“萬”;假如是採用繁體字行文,其所依據的底本是“萬”字,那麼理所當然地應寫成繁體字“萬”;其所依據的底本是“萬”字(如日藏《誠齋集》宋刻本),那麼理所當然地應寫成簡體字“萬”。
當然,楊萬里名字中的“里”字,則不能寫成“裏”或者“裡”字,這是一種基本常識。因為“萬里”作為長度或者距離單位,只能寫作簡體字“里”。“裏”字雖是“里”的繁體字,但是它有特指對象,如《說文解字》載:“裏,衣內也。從衣,里聲。”其本義猶言衣物的內層,如“被子里”。“裡”則同“裏”字,實為“里”的異體字,此二字可引申為事物的內部,與“外”字相對,如里外、筐里、心裡等。
結語
《故富川居士羅子高行狀》《宋故羅子高墓志銘》二碑出土於1996年前後,因當時沒有及時發現它們重要的歷史、藝術和科研價值,以致於被丟棄於荒野荊棘叢中長達4年,用於搭作田埂橋近2年,這既說明田野歷史調查的任重道遠,亦表明廬陵地域文化的厚重。
羅子高行狀和墓志銘二碑發現後,筆者早在2018年6月就將這2篇碑文收錄於《江西地方珍稀文獻叢刊·吉水卷》,以致於不被湮沒。杭州師範大學方愛龍教授於2021年3月刊發《楊萬里撰並行楷書<故富川居士羅子高行狀>》,認為它是楊萬里一篇珍貴佚文,此觀點筆者是認同的。但是方教授論證較為簡單,且未將碑文附錄,還有4處錯誤說法,筆者在考論該佚文真假的同時亦為之訂誤。這兩塊石碑的發掘,為研究廬陵地區的文學、書法、墓葬等提供了實物證據,為研究南宋紹興年間的社會狀況(如經界政策的實施等)提供了原始材料,對研究楊萬里一生交遊有很好的參考作用,可謂文物價值和文獻價值尤為凸顯。
注 釋
[1] 杭州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43期,2021年3月出版
[2] 本文亦收錄於《江西地方珍稀文獻叢刊·吉水卷》,第127頁,第三章“石碑銘文”第2篇
[3] 光緒版《吉水縣誌》卷4之《地理志》之《里社》
[4] 光緒《吉水縣誌》卷3《地理志》
[5] 光緒《吉水縣誌》卷5之《地理志》之《山川》
[6] 清乾隆家刻本《楊文節公集·卷末》,又見於光緒版《忠節楊氏總譜·藝文》
[7] 楊萬里《誠齋集》卷83《杉溪集後序》
[8] 王庭珪《盧溪文集》卷45之《故孔氏夫人墓志銘》
[9] 朱熹《晦庵集》卷92之《岳州史君郭公墓碣銘》
[10] 浙江大學“科舉學與考試研究”公眾號,2022年7月20日推文
[11] 光緒《忠節楊氏總譜·藝文》,原篇名為《寶謨閣學士通奉大夫少師廬陵郡開國侯食邑一千戶贈光祿大夫誠齋楊公墓誌》
[12] 《誠齋集》卷75《羅氏萬卷樓記》
[13] 《誠齋集》卷118之《行狀》之《朝奉劉先生行狀》
[14] 《誠齋集》卷119之《行狀》之《奉義郎臨川知縣劉君行狀》
[15] 《誠齋集》卷119之《行狀》之《中散大夫廣西轉運判官贈直秘閣彭公行狀》
[16] 《誠齋集》卷118之《行狀》之《宋故資政殿學士朝議大夫致仕廬陵郡開國侯食邑一千五百戶食實封一百戶賜紫金魚袋贈通議大夫胡公行狀》
[17] 《誠齋集》卷119之《行狀》之《朝請大夫將作少監趙公行狀》
[18] 《誠齋集》卷118之《行狀》之《宋故贈中大夫徽猷閣待制謚忠襄楊公行狀》
[19] 《誠齋集》卷119之《行狀》之《宋故尚書左僕射贈少保葉公行狀》
[20] 《誠齋集》卷118之《行狀》之《朝奉劉先生行狀》
[21] 李翱《李文公集》卷10之《百官行狀奏》
[22] 《誠齋集》卷133之《附錄·歷官告詞》之《太常博士告詞》
[23] 《誠齋集》卷133之《附錄·歷官告詞》之《國子博士告詞》
[24] 《宋史》卷433之《儒林(三)》
[25] 清光緒二十五年(1899)編修的《忠節楊氏總譜》之《湴塘延宗公派總圖》
[26] 杭州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43期,《楊萬里撰並行楷書<故富川居士羅子高行狀>》第一段
[27] 《宋史》卷164之《職官志》第117節《職官(四)》
[28] 雍正版《江西通志》卷9之《山川》之《吉安府》
[29] 《楊萬里范成大資料彙編》,中華書局1964年4月第1版
[30] 《兩朝綱目備要》卷1之《光宗》
[31] 郭麗冰《南宋紹興以後的土地經界》,宜春學院學報2008年2月
[32] 杭州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43期,《楊萬里撰並行楷書<故富川居士羅子高行狀>》第4段
[33] 於北山教授編著《楊萬里年譜》,上海古籍出版社,正文部分第1頁
[34] 《楊萬里詩文集》,江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出版
[35] 《楊萬里集箋校》,中華書局2007年9月出版
▼
一宋史研究資訊一